曾经以为,面对生命垂危的病人,医院却要求先交钱才能治疗,是见死不救的行为,是商品经济下人们变得冷酷无情的写照。曾经对那些医生口诛笔伐,后来,自己身临其境在医院中目睹种种事件,却渐渐没有了底气批判。 在我初中毕业的那一年,一位比我大九岁的姐姐成为了一名实习医生。假期里父母忙于工作,我便跟着姐姐待在她的值班办公室里,一边复习着功课,一边旁观着前来的病人。 当时姐姐工作的医院还没有完全实行先交款再看病的制度,病人只需要先交挂号费,就可以前来接受治疗,在治疗结束后再拿着单据付款即可。姐姐耐心细致地给一个个病人缝合着伤口,那四处流淌的血经常吓得我瑟瑟发抖。仅仅是我在值班室待了一天之后,就出现了在治疗后没有交费的病人。那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妇女,带着她七八岁的孩子来处理腿上被狗咬出的伤口,病情不见得多么紧急,两个人也不见得多么贫困,这对母子却在接受了缝合、开出了二百多元的诊疗费单据之后逃之夭夭。 事后,我们想办法联系那位妇女,她却一再拒绝接电话。报警处理后,警察却因为她是外地人,和外地的公安局之间相互踢皮球推诿责任。最终事件也没有得到合理的解决,姐姐只能自掏腰包弥补上她带来的损失。 后来,姐姐和同事们交流,才知道这种情况并不鲜见,同事们百分之百都遇到过,因此在让病人家属去交钱时最好有人跟着,才能避免病人逃避付款。我便开始跟在病人或家属的身后,监督着他们付清应付的款项。即使如此,仍有人仿佛得了飞毛腿真传,甩开我的跟踪就扬长而去。 我不知道那个妇女的孩子是否知道自己的母亲为了逃避一点医疗费可以作出如此不知廉耻的举动,也不知道一个孩子将在心里如何评价这件事情,甚至会不会在长大后也堂而皇之地效仿自己母亲的行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我只是渐渐明白,有时候人性在没有约束的情况下可以变得极端和卑劣,有时候金钱可以超越良心的存在,驱使人们做出有违道德的举动。医院要求交钱后治疗,只是一种约束人们行为的规章制度,无法让步于贫穷或是什么理由。如果医院为个别病人开了绿灯,只会让企图逃避交费的病人们日益气焰嚣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