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5日,青岛政府出台《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该法律规定中小学校可对影响教学教育秩序的学生进行适当的惩戒。因此,我认为学生犯错就应该受到惩戒,一味地偏袒犯错的学生,只会使他们陷入深渊;但惩戒学生,需对不同的学生实施不同的惩戒,并且要根据具体的事情具体分析,应把握好惩戒的尺度。 如今,我国教育质量水平不断发展,社会上涌现出越来越多的优秀人才,但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每个人都会有犯错误的时候,谁又能保证自己不会犯错误呢?青岛政府出台此管理制度有利于纠正学生的错误,对学生进行适当的惩戒教育,有助于加深学生的印象,以免下次再犯同样的错误。但过度的惩戒有可能会给学生带来严重心理创伤:让学生害怕犯错,整天处于一种紧张、提心吊胆的状态,而不敢轻易尝试,使孩子丧失自主能力,甚至有可能会使学生滋生憎恨、逆反的极端心理,得不偿失,造成更坏的结果。因此,我认为惩戒学生前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学校教师应学会判断学生心理承受能力,给予适当的惩罚。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生活水平不断完善,很多家长过分宠溺学生,总是纵容孩子的过失与错误,甚至连基本的家教都没有。我曾见过有学生偷别人放在宿舍里的现金,被发现的时候,通知了家长,家长却百般维护,不断狡辩,最后还义正言辞的说了句,他还是个孩子。我是为这位家长与他的孩子感到悲哀的。孩子小时候不加以管教,长大以后自然有人替你说话,但到了那时,就不像用衣架打两下那么温柔的惩戒而已。因此管教学生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其犯了什么错误,必须要把握好尺度,不应该纵容学生犯错,也不能过度伤害学生的心理。其次要分场合分条件,学生也是有自尊心的,老师也应该尊重学生的角度出发,实施适当的惩戒,引导学生认识自己的错误,不应该动不动就让学生离开教室到操场上罚站,最好的纠错误就是沟通要让学生从根本上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此外,老师也应及时将孩子的情况反映给家长,与家长进行协商,了解孩子的具体情况,对症下药。不同情况,学校应给予孩子不同的惩戒,以达到更好的纠错效果。 学生犯错就应该受到惩戒,但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分析其错误,结合学生不同的心理承受压力、生理状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适当的给予惩戒,让孩子健康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