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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青春的两场告别

时间:2016-06-14来源:青年文摘 作者:雨棉如烟 点击:

   哈尔滨理工大学        刘义

在我看来,青春像冬日早上的一场雪,在无人知晓的时候开始,亦在无声无息的时候结束,可那中间的时刻,便可绚烂的无可比拟,如漫天的散了芬芳的樱花,只需半分钟便悄然落地。而青春亦像一根浸满甜蜜的甘蔗,我努力地长大,血液里浸润了无尽的甜蜜。

只是那些有关青春的印象与记忆,已经随着夏日的夕阳一点点的散去,我站在没有阳光的地方,看着那些为青春而欢笑的你们,一动不动。

青春是如此之绚烂,可我的青春,只不过是一片被剪碎了的樱花瓣,随风而逝,在大街上,来回徘徊,车碾,人踏,如一口嚼尽了味的甘蔗,只剩残渣罢了。

曾经两次,我都觉得青春易逝,而我也曾认真而天真的与青春告别,道一声珍重,道一声再见。

可是后来我才明白,青春,没有那么容易失去。

PART 1

如果我的记忆还算清晰,那时正是七月,空气中弥漫着汗液的臭味和被太阳烤焦的青草的糊味,当我正嘬着阿尔卑斯在路上前行时,便看见他拿着篮球匆匆的跑过来,我顺手将一瓶雪碧扔给他,他咕咚咕咚两口全部喝光,发角的汗正一个接一个的跳伞,然后我们便沐着仍有余温的夕阳回家。

我和李秦的相识是在一个小巷,我把那算作我青春的开始。

当时我正被一群班内小霸王之类的人物逼在墙角,他们让我交出我新买的PSP游戏机时,我奋力反抗,只乃我本将心战明月,奈何明月人太多,当我热血的大喝一声,爆发吧,小宇宙,打出天马流星拳时,结果整个太阳系都来攻击我,我本来还硬着头皮,展现我不向恶势力低头的决心,可是我还是要可耻的屈服了,可是就在这时,我的雅典娜(虽然是男的)出现了,他穿着一身华丽的服装,拿着魔杖,不不,他穿着一身满是泥浆的短袖,手里拿着一个泄了气篮球,我本以为他会像功夫里那个男孩,大喝一声,放下那个男孩,三下五除二,把它们全打趴下,然后像个英雄一样把我救走。

我本以为他会带着魔杖来救我,可是我既没猜中故事的开始,亦没猜中结局。

只见他悄悄靠近一个人,上去就是一脚,然后傻逼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我心想,够霸气啊,果然有实力啊。可是下一秒,他便被一群人打趴在地。

那天我们带着满脸的创伤,一路有说有笑的,在夕阳里回了家。

从那以后,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能厉害到把别人打趴下才去救人的叫英雄,而明知会被打趴下还去救人的叫朋友。

从那以后,我便和他成了最好的朋友,套用一句俗得不能再俗的话:我和他好的都穿同一条内裤。我和他在夏日的夕阳下,没完没了的奔跑,只为了离开时喝一瓶可以连打5个嗝的可乐;我们骑着自行车在大街上穿梭,肆意的呼喊,不顾鄙夷与厌恶;我们会和女生开肆无忌惮的玩笑,讨论谁更丰满,谁更有气质;那时的我们,玩遍了整个城市里的游戏机厅,逛遍了所有的网吧,吃过了所有的小吃,而所有的歌厅也都留下过我们的声音;我们会在周末骑车去农村,在风中大声的吟唱,那时的他看着夕阳突然间就问我:“你觉得我们会做一辈子的朋友吗?”

“一辈子?”

“就是做到那种有一个人先去世。”

“当然会了。”

那天我们离开村子时,他没说一句话,只是看着即将落下的夕阳,淡淡的日光将整个乡间小道照得通红,他突然停下车,看着天,泪流满面,当我询问他怎么了时,他只是摆摆手,让我继续走,我不知道该想些什么,亦不知我们的友谊已经和那天的夕阳一样,日薄西山,奄奄一息了。

后来,他开始整日在网吧里,不再和我一起回家,我有时甚至连续两三天见不到他,有一次,我在网吧门口将他逮住,问他到底怎么了,那时的他正通宵完,眼睛红肿,还带着血丝,上帝啊,那可真让人心疼,而他不说话,却又哭了。

他说:“对不起,我们可能做不了朋友了。”

“为什么?”

“因为我是知更鸟的孩子。”

当时的我未明白他话的意思,后来我才明白,知更鸟的孩子,一生都在不停的飞,他们要随着父母漂泊,无法停留。

他走的那天亦是7月,火车票是晚上一点的,我说我要去送他,而他说,我不想别人看着我走。可我最终还是去了,我站在没人角落,看着他的背影渐渐模糊,泪刷刷而下,我告诉他,我的青春因你开始,你走了,我的青春便死了,而他只是淡淡的一笑,说,没有谁的青春会因为一个人而逝去的。

虽然是夏天,那晚也凉的出奇,我甚至感冒发烧得住了院,我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看着落了一半的夕阳,自言自语道——

再见,李秦;再见,青春。

PART2

“你知道吗,樱花下落的速度是5厘米每秒哦。”

“是吗,也许吧。”

我和张樱相遇时是冬天,世界像一位等待着出嫁的新娘,穿着白色的婚纱,来等着春天将她迎娶,为她宽衣解带,相互融合。我小心的用脚在婚纱上抚摸,不敢匆匆前行,怕打扰了冬的美梦,而在我不远的前方,孩子们正闹得欢。

当她将头从布满雪的帽子里探出来时,我便无法前行,像欣赏一幅大师的画作,一切的描绘与涂料都恰到好处,完美到极致。

青春像绳,左边绑着友情,右边绑着爱情。

只是,我的青春都是死结。

我和张樱都是在高三转到这个新的班级的,学校在最后组成了一个高考冲刺班,为的也不过是创造一些看起来骄人的成绩罢了。

我记得,从那时开始,我的眼神,我的灵魂,便不停地在樱的身上徘徊,我喜欢冬日的午后,静静得靠在窗户上,看着樱那半隐半显的侧脸,看她专注的神情和皱眉的无奈;我会注意到她每一次回答不出问题的尴尬,而在一旁偷偷地笑;我会注意到她的每一次微笑,每一次哭泣,每一次感冒,每一滴汗水的留下,每一滴泪流向何处。而大多数情况,我只是早早来到教室,或者晚一些离开教室,靠在窗户上,静静地看着她从远方慢慢走来,身影由模糊变得清晰;然后再看着她慢慢走远,直到消失成一个点,然后一个人走回宿舍。

自从与李秦分开后,我渐渐地学会了品尝孤独,学会了一个人的狂欢,而这种孤独成了我青春里最大一种感受,仿佛一种永远无法治愈的长在心上的鼻炎,每次发作,心就隐隐作痛。

我和樱的关系总是保持在一种不远不近的状态,有时我会在冬日的早晨为她接上一杯热水,然后看她惊讶的表情,就像大多数的爱情,只是停留在暧昧,而我们之间或许连暧昧也算不上,只是在那个特殊的时期,我们围着一个共同的目标而不停的奋斗罢了。

如果我记的还算真切,5月那个樱花绽放的季节,我恰巧获得一次与她一起回家的机会。那天空气中的风还在淘气的玩耍,将满树的樱花吹得满地都是,我们两个人小心翼翼的走着,只怕疏心,踩了花瓣。

“你知道吗,樱花下落的速度是五厘米每秒哦。”

“是吗?”

“嗯,你不觉得这漫天飞的樱花很像雪花吗。”

“嗯,是啊,那什么,张樱。”

“嗯,怎么了?”

“明年,明年,我们还可以一起看樱花吗?”

“干嘛呀,问这么肉麻的问题,我也不知道啊,时间这头的我们可看不清时间那头发生的事情啊,你说呢?”

我轻轻地“嗯”了一声。

那天我原本打算向樱表白,可是我最终还是放弃了,那天,我什么也没有对樱说,我看着她的侧脸,风吹起的樱花在我们之间徘徊,飞舞,些许落在她的发上与裙角。以前我看她总是隔着一些距离,而这次如此的近,以前我看着她,总感觉自己要变得强大,要用一生来守护她,可是我突然觉得守护她的应该是一个更强大的人,因此,我转过脸,看着远方那漫天的樱花。

或许,青春注定要被遗憾绑架,在得知樱报了南方的大学后,我最终还是选择了北方。可是我知道她在我青春里烙下的痕迹,无论如何也抹不去。

六月,是合欢树花开的季节,而樱花早已落败,毕业的那天,我将夹在书里的樱花取出,埋在了我们走过的那条路的一棵樱花树下。

再见,樱;再见,青春。

END

高考后的我,总是呆在家里,那时的我好像总是在躲避着什么,我还是一个人,那种心痛的感觉先是很强烈,后来就渐渐消失了,和它一起消失的还有对青春的记忆,那时的不知为何,记忆坏得不得了,有时我呆坐在窗前,无论怎样回忆,也一点想不起以前的事,仿佛我的青春从未有过,或者凭空消失了。

再后来,记忆断断续续的,我写了一封很长的信,大概是对我这些年的一些回忆,一些有关青春的回忆。可是一些记得了,一些就忘记了,有时我不得将信反复地看,才可以记起。

当我将信拿到邮局时,我蹲在邮箱旁站了好久,我不知道该不该将他寄给李秦,告诉他我这些年来的事。当我在邮局面前抽到第六根烟时,我还是将信投了进去。毒烈的太阳烤着大地,仿佛要烤化一切,我走在路上,记忆突然奔涌而来,击打着我的全身,我蹲下身体,哭得泪流满面,泣不成声。

青春不会因为一个人而逝去,我想,他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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