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里每个角落都有书,加上意大利家里的,有几万册。 搬家是多么浩大的一个工程,其他东西可以扔,但书不能扔,通常是我到哪里书到哪里。早年在鲁迅文学院读的书,在复旦上学时读的书,跟着我到了英国,到了意大利。有的书打包托运,但像《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老残游记》,还有海明威的书,我都随身带着走。 我读书比较杂,什么都看,别人推荐的我会看,与写作有关的我会看,关于种植技术的我看,疾病的书、吃喝的书我都看。外国文学书籍可能多于中国文学的。《黑镜头》一套我全有,《简爱》《红与黑》《少年维特的烦恼》这些书都给了女儿。还有《纳尼亚传奇》的第一个版本,已经磨损了,我重新修复后给女儿看。 我读书有一个习惯,会反复阅读。英文版《情人》我读得最多了,《红楼梦》我也读了N遍,尤瑟纳尔的《东方奇观》读了很多次,博尔赫斯的书每隔一年就会读一遍。这些书也比之前读给我更多的精神营养。福克纳的书读过几年就不喜欢了。村上春树的书越读越喜欢。重新读《山海经》,深受启发。 读书必须读完才对得起它。以前我有一个特殊才能,看书过目不忘,尤其对数字,天赋很好,我看一本很厚的小说,几乎能背下它所有的对话。我可以同时读几本书都不会记错,不过到了梦里就会混起来,把这本书的故事嫁接在另一本书里,这反而开拓了想象力。阅读笔记我做得很少。 我记住的,不仅是书里的故事,也会想起与作家关联的故事。《老人与海》的内页有翻译家的签字。这个签字其实是送给我以前的男朋友,男朋友又送给我的。翻开这本书时,当时的情境就又出现了。一本书,一个作家,有许多记忆。我读格林的小说,喜爱傅惟慈的译本,准确精美。有一天看到他去世的消息,心中难过。他曾经多次穿过一个大公园,从他儿子家走到我家来聊书,他的博学,给我留下深刻印象。 我看书先看最开始,然后看最后,接下来才是看中间部分。这可能不是个好习惯,但我可以通过这样的方式,快速发现这是不是自己喜欢的书,是一条捷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