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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卷多情是故人

时间:2020-12-16来源:悦读文网 作者: 涓水悠悠 点击:

人生过半,时光堆积,堆积,没有化为厚厚的灰尘,而是化为了额角的细纹,化成了黑发下的白发,曾经热爱的,痴迷的人和事十之八九已经渐行渐远或者云淡风轻了。而唯独有一个相对久不厌的故人,数十年来一直伴在左右,时时解闷消愁,日日醒脑明目,他就是书,当然,我说的是闲书,不是英语课本,也不是数学资料,更不是其他专业书籍。我和闲书之缘分,应该是从我小学五年级,能识得书上的大部分字开始的。

第一个让我觉得书是好东西的人是我爷爷,我爷爷是航运公司退休的,年轻时坐着轮船四处漂泊,走过许多的城市,听过许多地方的口音,晚年的他赋闲在家,没事就是逗逗儿孙,和隔壁曾经在国军部队当过伙夫的老爷爷神侃他们年轻时的传奇经历,可是他一闲下来,就把那幅黑框的圆圆小镜片的老花镜拿出来,坐在桌前看书,他看的那书,纸张都是黄黄的,而且封面都是残缺不齐的,可是他看的很投入,有时我们吵吵嚷嚷,他也不理会,偶尔抬起头来看我们,那眼光仿佛都是陌生的,遥远的。待他不在家时,我便把他看的那书拿来一个字一个字的读,才发现原来这里面藏着的就是我们常常听到的隔壁婶婶讲的那种故事,只是里面的故事更曲折,更有生活的味道。到现在我还记得我读的这第一本书《侠女十三妹》,大概这就是我对武侠的初体验吧!

我的父亲是农民,一个因为时代原因丧失了学习机会的读书人,初中毕业后被队长从学校撵回了家,虽然他的老师特别希望这个最优秀的学生能继续深造,可是生活就是那么冷酷无情的。他除了干农活,剩下的所有休闲时间都花在看书上了,他也没几本书,除了马列毛,好像还有几本朋友送的薄薄的诗集。可是他会四处借书看,而且会把我们的课本一遍又一遍的看,可是他从来不辅导我们的学习。童年的记忆,父亲给我留下的只有一个背影,就是端坐桌前,静静读书的形象。不明白上天何以如此不公,活生生地让一个如此苦心孤诣的读书人当了一个农民?而这个爱读书的农民,成了村里的半个秀才,人们称他“农秀才”,能写能算,人家的红白喜事,队里,村里的财务决算常常离不开他。也因为父亲,我们家的姐姐妹妹都爱上了读书,我们都坚定地相信书里有一个美丽而神秘的世界。

依稀记得我们小时候盛行连环画,集镇上的小书店书架上,地摊上总是摆的满满的,三寸见方的黑白的小本本,后来不记得什么时候开始演变成彩色的了,封面上一边是鲜红的书名,一边是动态的场景人物画,不管黑白还是彩色,那眼神,那神态是特别地逼真有个性。后来到我小孩子看故事书的时候全变成了动画图片,我一直纳闷常常能带我们去遥远的城市,大海,草原,去远古的时代,认识那些曾经鲜活的历史人物连环画为什么会被清一色的动漫图画挤占?那时的图书只有三五毛钱一本,可是要拿出这三五毛钱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知道家里一年才吃到能数得清次数的几回肉,即使喂肥了三五头猪也不例外。一年身上能穿上一件新衣服或新鞋子那也要看老天肯不肯给以恩惠。我们买图书的钱,常常是等夏天蝉鸣之时,大清早起来去河边山上的树上寻找蝉蜕,聚集几十个送到药店换上几毛钱,然后兴高采烈地去街市上买图书。晚上在煤油灯下细细品味想像,昏暗的油灯下,眼睛总是凑得老近,额前的刘海很多次被烧焦毫无知觉,只有刺鼻的气味才让人从远方或远古的故事中惊醒。

小学的时候,家里不知谁弄了一本《红楼梦》回来,那时我这个很多字还不认得的小学生竟然也坚持把这本书啃完了,那是我第一次看名著,真是雾里看花的感觉。初中后,我大姐上了大学,寒暑假她把她在学校买的书借的书一股脑搬回来,我从此知道了世界名著这个词,第一次看到《简.爱》,也开始知道三毛,知道有一种流浪的美好人生,叫做三毛的撒哈拉;知道了席慕蓉,知道什么爱情诗,什么是浪漫诗意的青春。初三的时候,大家都开始传看琼瑶和金庸,有一回我好不容易弄到一本琼瑶的书,因为人家急着要,所以班主任的语文课上也在课桌底下偷偷地看,结果被带着眼镜就视力特好的班主任没收了。可是年轻儒雅的班主任竟然没有教训我半句,后来还把小说还给了我,这事倒是让我满心惭愧,从此发愤向上,一口气考上了高中,所以后来我做老师当班主任,常常回忆我的班主任曾经给过我的宽容,明白宽容其实对很多学生就是最好的教育方式。

高中后我寄宿,大姐工作了,家里的经济负担轻了些,我的手里会有一些零花钱,这小额的零花钱,我总是积攒起来,一部分去书店买参考资料或文学书,另一部分就订了杂志,记得当时是一份《读者》,一份《文萃报》,这样一直延续到高三。不过,这时到了书店依然有种望书兴叹之感,好书都在济济一堂,口袋里钞票总是太少。高一高二的时候,时常去图书馆借书,最爱当时的图书管理员,她也是我高三的历史老师,诚恳而热心,每次总是给我开绿灯。高一的时候,英语老师六十好几, 平时也不太管我们,于是我天天把什么普希金,托尔斯泰的书直接摊桌子上,在大家的朗朗读书声漫游俄罗斯,居然一年的时间里菩萨一样的老师竟然熟视无睹。后来自我感觉这样是跟自己的前途开玩笑,一到高二,就把这坏毛病改了。不过,在喧闹的环境里看书的能力我倒是增长挺快。而我一直想,教育是不是真的需要父母老师那样呕心沥血,我的学习生活中的每次开小差,我的青春期的迷惘与叛逆似乎都是自愈的,没有任何人苦口婆心地教育过我,如果有,我觉得,父母老师给我的最好教育就是自由与宽容。因为他们的宽容,我既没有丢掉我的学习,也没有丢掉我的爱好。

工作后,遇上了我的另一半,一个和我一样热爱阅读的数学老师,我们每天晚上必做的晚课是读书,闲暇我们讨论文学,历史,哲学,我们家闲书处处皆是,儿子出生后,忙乎了好一阵子,但是晚上读书的习惯一直未改,我的几岁的孩子也总是把他的那些故事书全搬到床头,睡前总要装模作样地看一气。小子后来一直爱读书,尤其热爱哲学与历史一类的书。

记得刚工作时我的工资是350元,第一次拿到钱竟然想到的是我终于可以通快地到书店抱一叠自己喜爱的书了。(当然第一次的工资除了伙食还是孝敬了那为女儿辛苦操劳半生的父母了)不过,后来还真发了一次昏,发了工资之后跑到省城的书市买了近三百元的书。也许只有到这个时候,我在买书这个事情上才没有真的匮乏感与无力感。

而立之后,一直当班主任,工作任务极其繁重,管学生,管孩子,琐事也多,还真是没多少心情读书,那时很情绪化,这样的紧张状态一直持续了十年,这十年里工作上确实硕果累累,可是总觉得内心并不平静轻松,而且感受力渐渐迟钝。冷静反思自己,终于明白自己退化的原因:就是抛弃了自己的最爱:一颗一直靠书滋养,靠智者指引的灵魂远离了书,怎么不会有这种枯竭浮躁的疾病呢?于是我重新牵手我曾经的最爱,坚持阅读,除了纸质书外,我使用智能手机阅读,我的电子书里经常一次就会下载十几本书,真的,在占有书这事上,我比起一般女人爱漂亮衣服应该毫不逊色。我喜欢手机里好多没看过的书在等我去看,我喜欢书架上有许多新书散发着油墨香,就像一个农民看到属于他的一块肥沃的土地一样。我会在工作与生活的闲暇时间里用手机阅读,这几年,我重温经典,也看了许多年轻时没机会看到的书,小时候记忆力特别好,看过的都记得,可如今看过的都忘了。

古人说:“少年读书,如隙中窥月;中年读书,如庭中望月;老年读书,如台上玩月。”幸好还有古人的安慰在,年岁渐长,虽然看了就忘,可是欣赏把玩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件很美好的事。

半生书缘,书卷若故人,余生愿继续做一个“书女”。

我想,我是一条鱼,而书就是水吧!

鱼儿怎么能离开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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