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晓林 .作者:程汝明 写文章,要署名,编发文章,要有“责任人”。虽然“文责自负”,但登载了“下下作的东西”,无论期刊还是网站,也是“自毁家门”。弟涉足文艺多年,怎么突然提到“署名”一事? 假酒喝多了,要瞎眼,要成呆子、愣子,要成糊涂蛋。未经检疫的疯狗,疯牛,上了餐桌,人要咬人,人要撞墙,无人承担责任,那怎么能行?记得多年前,弟写过一篇《害人的‘三无产品’》。文学艺术作品,是“精神食粮”,精神食粮,是粮食中的“上品”,岂有不署名之理?谈到“笔名”,我认为,那是土豆与地蛋,地蛋与土豆的事。 公务员考试,各类拿证晋级的考试,以号代名,防的是“南郭先生”。“以号代名”,对选贤纳良,确有好处,但在现实生活中,借用小品演员范伟的话:防不胜防啊!——你若留心,在一些行业,今天,仍有南郭先生进出,且“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文苑的事,弟也不必过分忧虑;它的兴衰荣枯,顺天顺理,自是物竞天择。——一首“下作的诗”,一篇“下作的文”,如鼠粪入了米饭,一粒,让你摇头叹气,十粒八粒,或大把撒入饭中,那只能倒掉,弃之而去! 一个正规的文学期刊,一个心怀大志的网站,最恨的是 “老鼠粪”,是“薛蟠的诗”!——因为报刊要活,杂志社要活,网站要长久的“人气”,老鼠们的“撒粪之举”,是断了他们的活路,挖了他们的祖坟! 此地大雪,我已数日未出门。随信,寄上兄日前画作:《雪心梅语》,想弟会喜欢。 问茜茜好! 2018.1.6.夜.于空心巷.顽石斋.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