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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子与花

时间:2024-05-18来源:悦读文网 作者:徐刚 点击:

芦花

名声远逊于李白、杜甫的唐代诗人雍裕之有《芦花》一诗传世:

夹岸复连沙,枝枝摇浪花。

月明浑似雪,无处认渔家。

我记忆中的崇明岛,除了农田和农家之外,便是一片又一片苍茫的大芦荡。

芦苇是古老且生命力极强的植物,有发达的茎干,独立,中空,叶片披针状线形。夏日,其茎部上端开圆锥状芦花,花色青灰,起初微微下垂,略显羞涩。秋末开始,芦花变为雪白,昂首而立。于是,大芦荡中有无边的白花随风起伏。也有沟边路旁零星的芦苇,举白色花,独立旷野。

我对芦花最深刻的印象,来自品元伯。每年冬天来临之前,芦花飞雪时,他都会采摘一堆芦花,编织成芦花靴——乡人俗称“芦花婆鞋”。这鞋穿起来柔软而暖和,品元伯说:“芦花婆鞋是半个娘子呐!”他还告诉我,芦苇是在盛夏七月开花的,花期至十一月,它们吸收了多少太阳的光和热!整个冬季,除去雨天,品元伯都穿着一双芦花婆鞋。我曾试着穿过一回他的芦花婆鞋,小脚伸进去,空空荡荡,却温暖异常。品元伯答应给我编一双小号的芦花婆鞋,却被我母亲阻拦了:“小孩子火气大,用不着。”

最早写芦苇的,应是《诗经》:“蒹葭苍苍,白露为霜。”中华民族是诗性的民族,《诗经》便体现了这一点。芦苇大量生长于江河入海口处的沙洲,沙洲间有塘沟相隔,两处沙洲上劳作的男男女女,可相望,可挥手,可眉目传情,是以“在水一方”也。几千年来,芦苇和芦花都为诗人所爱,许多诗句得以传世。我在芦苇丛中长大,我心中最早的诗意便来自摇曳的芦苇和如雪的芦花。

对我来说,大芦荡非仅乡愁。写《艾青传》时,我曾探求过“火把”一语的来源。《说文》称:“炬,束苇烧也。”这使我兴奋、激动,我们最初的火炬、火把,是束苇而烧者,芦苇象征着光明。

蟛蜞头花

芦苇从来都不孤单,因其根脚旁有不计其数的蟛蜞洞。蟛蜞是隐士,它们白天蛰伏在洞中,夜间出洞溜达,成群结队,悠哉悠哉。小时候,我时常胡思乱想:如果蟛蜞们不被捉了蒸着吃,它们回家时能找到自己的洞吗?这个问题我曾经问品元伯,他说,凡是在洞里过日子的,都有仙气,昆仑山上的仙人一人一个山洞,“洞中方一夜,世上已千年”。“那么蟛蜞是仙人吗?”“很有可能是仙人变的。”

簇拥着蟛蜞洞口的,是花草。有一种野菊花闪闪发光,通体金黄色,像小太阳,我们割羊草的时候会不忍下手。它的学名叫“旋覆花”。旋覆花喜欢阳光、炎热,它总是在夏日灿烂开放。那是小小的灿烂——植株矮小,花只有一个铜板大。它不是一花独放,而是成群结队,因此,那小小的灿烂便成了日光照耀下的一片金黄。

长江口一带,旋覆花别称众多——“金佛菊”“六月菊”“金佛草”“天人菊”等,唯崇明农人称之为“蟛蜞头花”。旋覆花与蟛蜞毫无关系,只是大多生长于蟛蜞出没的洞口。农人给予的朴素称呼,很有传播力。不知旋覆花而只知蟛蜞头花又何妨?

农人不仅知道它美丽,还知道它是药材。种花地的农人总有被镰刀划破皮肉,或者磕伤碰伤的时候,孩子则时不时会长个小疔疮什么的,这时只需采摘蟛蜞头花的叶子,将其捣碎,敷于伤口处,即时止血,俄顷消肿。其根晒干后煮水饮用,农家治哮喘之良药也。据柴焘熊兄的文章称,崇明的旋覆花“在上海的中药界更是了得,被业界称之为‘崇旋覆’”,前来收购者众。

20世纪90年代后,因环境的变化,崇明岛的小河流水一度不再,芦苇消逝,蟛蜞头花也难得一见了。这是风景的消逝。

蚕豆花和豌豆花

蚕豆花是家乡最美的一种花,它总是被密密的蚕豆叶遮盖,藏在深闺也。儿时,我爱去看蚕豆花,母亲总是叮咛:“不要碰那花。”因它要结豆荚,荚中有豆。农人对蚕豆的爱护,是为了果腹,对他们来说,吃饱肚子是最大的事,于是蚕豆花的曼妙多姿被忽略了。

蚕豆是张骞从西域引进我国的,兼有粮食、蔬菜、饲料、绿肥之用。在农人,首先是炒青蚕豆——清明之后“嚼春”一宝。不知道张骞有没有注意到蚕豆花,它安静优雅地生长在狭长而肥厚的蚕豆叶之间。虽然被遮掩,但它也会在缝隙间向着天空开放。

我和小伙伴们会先找“蚕豆耳朵”,它为数极少,是蚕豆叶中半闭合的那一片,其状如耳,然后再看藏在叶子间的蚕豆花。蚕豆花并不是供人观赏的,它的任务是结出果实。花不自美而人美之,它藏着,但总有一个角度能被看见,那真是惊艳的一刻——蚕豆花由黑色、白色、紫色构成,三种颜色之间的过渡细腻而流畅,各有边际而互相浸润,仿佛有谁为其晕染过。我仔细数着,蚕豆花瓣有三瓣,像蝴蝶的翅膀,花瓣为淡紫色,紫色中有点白色,细看还有点粉红,粉红中又有一点黑色。集天下之美于一花者,蚕豆花也。记得有一次,看过蚕豆花的当晚便有风雨声,第二天清早即去探访,蚕豆花无恙,密密的舒展的蚕豆叶挡着风雨呢。倒是那叶子,显得更嫩更绿了。

母亲种蚕豆时会同时点种豌豆,我曾好奇地问为什么要将它们杂种在一起,母亲说:“它们俩是好朋友,差不多一起开花,从来不会吵闹。”长大后知道了“相安无事”这个词,但细想之下,总觉得这个词用在它们身上并不尽然。

少小时的印象在长长的岁月里渐显模糊。五年前的清明节,天上下着蒙蒙细雨时,我直奔村子里,去探望蚕豆和豌豆。这一看,看出了丝丝缕缕的奇妙:豌豆细若游丝地攀爬在蚕豆叶和蚕豆梗上,若是还没有找到附着物,便一丝丝地摇晃着寻觅。蚕豆与豌豆相生相依,一旦开花则美美与共。蚕豆花的黑色,在紫色的衬托下格外显眼,像乌黑的眼珠子;豌豆花则多白色,像天上的白云,花冠如蝴蝶,翩跹地舞于两片墨绿色的叶子上。母亲所说的蚕豆与豌豆“不会吵闹”,其实是说出了两种植物的包容与互助,以及土地的好生之德。

蒲公英

蒲公英,又名“黄花地丁”“黄花郎”“浆薄薄”“补补丁”等。它别名众多,因关爱者众,尤其是农人。那些名字接地气,有土地的芳香味儿。蒲公英头状花序,开金黄色的花,叶柄及主脉带红紫色,使人想起血管及血液的流动。开花后花苞闭合,果实在花苞中发育。种子成熟后有雪白冠毛结成的绒球,冠毛随风飘散,是天上的流浪者。

在我的故乡,蒲公英广布河滩、荒野、湿地,乃至芦荡边缘的盐碱地,花期通常为四月到九月。也就是说,那浓浓的、密密的,白月光似的冠毛,在长达五六个月的时间里,一直安详地晃动在崇明岛的芦苇岸上、田间地头。它留给我的印象是:它喜欢荒滩荒野,它爱静默,它好与野草为伍。它的叶子从基部贴地而生,是基生叶,农人说它是叶子离土地最近的植物。它初生时,一簇簇叶子伏在地面上,没有任何显眼之处,只有到了开花时节,才有花挺立,向着天空。蒲公英的花既无桃李的娇艳,也没有月季花的硕大、茉莉花的芬芳,它只是传布着春的气息、夏的热烈以及秋日农人丰收的喜悦。

蒲公英对生长地看似不加选择,其实有深意。它那流浪于天空的、带着白色羽毛的种子,总会落在草地旁、芦苇岸、田间地头,那些人们注意不到的地方。飞升、落地,年复一年,种子落到哪里都能生根,长出新的蒲公英,而后开花、结果。它的生命历程可概括为:生于荒野,飞向蓝天,回到大地。蒲公英爱土地,眷恋土地。

蒲公英是中国传统的野生蔬菜和中草药,连根带叶带花可食可药。将其叶子清洗一番,置于滚水中片刻,青绿犹在时,用手挤出水分,放少许盐、香油为佐料,或是蘸农家自制的黄豆酱,春末夏初的蓬勃、芬芳,任尔咀嚼品鉴。我在割羊草时曾把手指割破,血流不止,母亲随手摘下蒲公英的叶子及花瓣,嚼碎后给我敷上,当即止血,外加敷一层泥土,她口中念念有词:“泥补,泥补,开年再补。”

我为童子时,好在秋风起时绿色不再的芦苇岸畔呆坐,看蒲公英的白色绒球。风吹过,那如蛛丝状排列的长冠绒毛便向空中飞去,飘荡着,像降落伞,直到飞远了,看不见了。我一边看,一边胡思乱想:我为什么只能跑不能飞?我很想飞到远方,可是我能飞回来,飞回母亲身边吗?假如飞不回来,母亲在宅前喊我回家吃饭,又该怎么办?……庸人自扰也,我终究飞不起来。但我喜欢走路,我的一生走了很远的路。和蒲公英一样,我爱这片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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