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都说马克·吐温先生是个幽默大师,又很会讽刺社会上的各种事。读了他的《百万英镑》后,我忍俊不禁,放声大笑。 主人公——因为种种原因——被一家兄弟选上打赌。英格兰银行发行了两张面值为一百万的的钞票,大哥认为一个品德高尚、聪明懂事、举目无亲、身无分文的外地人只有一张一百万的钞票,绝对花不出去,二哥认为可以。他便把其中一张买下来,找人和大哥拿两万英镑赌,另加一个职位,便找到了主人公。他每去一家店,便叫人找钱,老板都毕恭毕敬,全部免费。在一个舞会上,他还赚了二十万、认识了二哥的女儿,和她结婚了。 读了这个让人哭笑不得的小说,我也看见了那令人哭笑不得的社会。 主人公在一家服装店买衣服时,服务员还很厌恶他,当他抖出了那张百万钞票后,一下把服务员“轰”晕了。店老板竟口口声声管他叫“大爷”,一副诚惶诚恐、毕恭毕敬的样子。一个小小的动作,便引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是啊,在这个“我爸是李刚我怕谁”的社会上,贵族、地主、官员们抢尽风头、有恃无恐。所以,小市民们多牛,见了大官也得阿谀奉承,不管人家的态度好还是差,不管人家愚昧至极还是聪明绝顶,只要有好处便能捞。然而,见了一些社会中所谓“下贱的东西”,这些人们就会嗤之以鼻,用白眼、斜眼看他,甚至一脚狠踢,更别说饱受摧残的黑奴了。因此,社会名流全是宝马香车,成天纸醉金迷;相反,贫民区里的人们可谓生灵涂炭,民不聊生了。 之所以那个年代社会腐败,和这些见风使舵的人们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我们这个年代,也有。 一次,我看到路边有一个满脸是胡子的乞丐,正在低声乞求人们:“我好几天没吃饭了,谁给点钱——谢谢,谢谢,祝您全家安康……”一个时髦的男青年正领着一个时髦的女青年走过,一看到那年过花甲的乞丐,便一下子皱起眉头,绕得远远的,嘴里还嘀咕着:“这脏老头,真是……”我也实在看不惯,也只好绕过了。妈妈说:“伦伦,你去给爷爷点钱吧。”说着,她拿出了两块钱,递给我。我拿着钱,跑到那个爷爷前面很远,扔了钱就跑,也不管扔没扔中。妈妈一看我这狼狈不堪的样子,不禁摇了摇头。 事后,我也觉得这太不对了,但就是不习惯老爷爷浑身的霉味,看不惯他衣不遮体,听不惯他的外地口音。但是,我也知道这不至于啊,为什么偏要远离他、躲避他呢? 人人都是平等的,都是哺乳纲灵长目的动物啊,为什么偏要分地位高低呢?我不明白,恐怕全人类都不明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