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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文学》2022年第7期|孙绍振:演说朱自清

时间:2023-04-28来源:悦读文网 作者:孙绍振 点击:

孙绍振,1960年毕业于北大中文系,现为福建师大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文艺理论学会副会长、福建省作协副主席。主要学术著作有《文学创作论》《文学文本解读学》等。2009年韩国学术情报出版社出版《孙绍振文集》八卷。主要散文集有《面对陌生人》《灵魂的喜剧》《美女危险论》《满脸苍蝇》《愧对书斋》《榕荫问月》,主要演讲体散文有《演说经典之美》《演说经典之魅》《孙绍振演讲体散文精选》。

 

开 场 白

今天一进会场就很意外地开怀。昨天有关人士给我打“预防针”,后天是清明节,放假,不少调皮的,也就是头脑灵光的,早就提前学习杜牧,在这细雨纷纷的时节,去借问酒家何处有了。今天来的人可能很少,希望我神经坚强一些。我当然无所谓,相信自己脸皮的厚度、自尊心的弹性,是足够的。但是,进来之后,居然座无虚席,都是非常阳光的、非常漂亮的,特别是男同学,平均颜值都高过女同学(笑声)。当然不论男女,都是满脸春光,眼睛里闪耀着期待真理播种的神色,让我老头子顿时产生一种返老还童的感觉,虚荣心有点膨胀。我马上想起了我的朋友舒婷。什么?男朋友还是女朋友?当然是女朋友,她是女的嘛。当然,不是美国人所说的girl friend那种超级亲密的意思,而是好朋友,括弧女性。这里讲讲,你们不要乱传,传到她丈夫陈仲义耳朵里,要和我打架的,他是足球运动员,我吃了眼前亏,你们赔不起。(笑声)

那是1987年、1988年吧,美国一所大学邀请舒婷去朗诵她的诗歌。当年,去美国是相当稀罕的,首先,拿到中国公民的护照不容易,其次,美国领事馆的签证这一关,也挺悬,弄不好就是拒签,白忙活。1990年,我去德国,那时是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国家公派去进修的,光是填表,到北京去,就折腾了一个星期。回来等签证,五十六天。舒婷比我早两年,前后折腾了两个月。从美国回来后,她告诉我,美国大学,特别选择了星期六晚上,广告满天飞,中国诗人,普通话、福建方言朗诵,大肆宣传。她走进会场,好生奇怪,居然不是什么会场,就是个小小的咖啡室。等了一会儿,人来齐了,几个呢?一共八个。办了两个月的签证,居然只有八个听众,当然,还有一个是会议主持人,加上一个,就是舒婷。相比舒婷那样的纪录,我的虚荣心变成了自豪感,最初的感觉是,这是老夫的人气啊。起码二十倍于舒婷!(笑声)但是,走进来转而一想,不一定啊,如果题目不是讲朱自清,而是讲孙绍振什么的,来的人可能就和舒婷差不多了,台阶上也许有人,但是可能是来看我的洋相的。(笑声)

一、有一种爱是沉重的持久的内疚

朱自清太丰富了,一下子讲不完,我选择《背影》和《荷塘月色》,用解剖麻雀的方法,对他的前期思想和艺术进行解密。

这两个作品,诸位在中学时都念过,肯定觉得都懂了。如果我同意你们都念懂了,来讲什么呢?讲废话、空话、套话,不是我老孙的强项。我之所以要讲,就是肯定诸位没有真懂。这一点,恕阿拉直言。这个“阿拉”不是普通话,也不是你们南京话,也不是朱自清先生的扬州话,而是上海话。为什么要“阿拉”一下呢?因为朱先生这篇《背影》不是在家乡扬州写的,而是到上海去“阿拉”了一下才写的。

语文啊、文学啊,这个东西,有一种天然的感染力,让人一见钟情,让人陶醉,尤其是像《背影》《荷塘月色》这样的经典,没有难度,一望而知,没什么看不懂的。早在一百多年前,中小学语文改用白话文,老师就非常苦恼,学生都一望而知了,上课讲什么?叶圣陶先生就转述过中学老师的苦闷,“语体文没有什么好讲的”。后来呢,有些老师就想出些点子来,制造些难点,最流行的法宝,就是段落大意的划分。本来,我想,这不是小儿科吗?可是,当了十几年大学教师,遭遇一次挫折,才知道,这可是个高精尖的难题。那是1978年,朋友的孩子在高中念书。老师布置预习《鸿门宴》,分段落大意。孩子分不来。她爸爸找到了我,帮帮孩子的忙吧。这篇文章我相当熟悉,但是,从来就没有考虑过分段。按我的理论,第一,分段属于形式逻辑的划分,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有不同的分法。可是我知道,中学教参里有权威的、标准的、唯一的答案。第二,一切逻辑的划分都是相对的,假定的。文章是个整体,划分只能是相对的,不能绝对化。绝对的划分,就可能把文章整体、文章的脉络,也就是文章的生命线割断。我做大学生的时候,读过亚里士多德的一本什么书,他说,人的手是很美的,如果把它从身体上割下来,就可能是很可怕的。当时,我很有感触,在笔记上,还加了一句,手割下来,固然可怕,若是换成头,比如美女的头是很美的,如果割下来,那就很恐怖了。出于这样的考虑,我就老老实实对朋友说,我会教语文,什么都会,就是不会分段。朋友生气了,孙绍振,你不要太懒惰了,凭着多少年的友谊,就不能劳您大驾,动一动脑筋吗?我没有办法,只好钻研了一番,划分了一下,应付过去了。过了很久,至少有一两年吧,偶尔和孩子聊天,说到《鸿门宴》的分段。第二天正好老师提问到她,她就按我的划分说了一下。那老师听了半晌说不出话来,沉吟了好久,才从牙缝里说了四个字:“绝对荒谬。”(大笑声)

划分段落大意,还是小儿科,后来,特别是近年来,引进了一系列西方的所谓教学新理念,不加分析地批判,和中国传统不结合,照猫画虎,挟洋自重,花样越来越玄乎,越来越离谱,越搞越糊涂。特别是照搬美国商业化的托福式的刁题、怪题,天花乱坠,吓得人一佛出世,二佛升天。我的胆子比较小,更是灵魂出窍。如果让我今年去考大学,不但北大考不上,就连师专都没有希望。当然,我已经大学教授当了几十年了,这些花样奈何我不得,但也不免为小孙女忧心。我们的领导,反复地讲不折腾,但是语文课程却不断地折腾,至今好像还没有搞过瘾的样子。特别是什么多元解读,完全忘记了我们改革开放的立国之本——实践真理论,热衷于贩卖洋人花样翻新的品牌,没有真理,没有本质。把英国人的“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奉为金科玉律。国人大多不知,一切谚语、格言都是片面的。拿着这个洋谚语来硬套,解读没有正确、错误,不讲品位高下。鲁迅说过,一部《红楼梦》,经学家看到易,道学家看到淫,才子看到缠绵,革命家看到排满,流言家看到宫闱秘事。(《〈绛洞花主〉小引》,载《集外集拾遗》)

这样的真知灼见,对他们来说,完全像李白所说的犹如春风过驴耳。其实,他们什么也没有看到,看到的是他们自己。根本没有动脑筋分析一下,一千个哈姆雷特中有多少是假哈姆雷特,非哈姆雷特,反哈姆雷特。而真哈姆雷特,只有一个。以假乱真,鱼目混珠,比之真假美猴王更能忽悠人,假美猴王只有一个,而假哈姆雷特,则是天花乱坠。

反本质,废真理,洋教条泛滥成灾,把本来明明白白的课文弄得迷离恍惚。举一个好玩的例子,有个颇有点名声的特级教师说,《背影》写的不是亲子之爱,而是生命之背影,死亡之流。你看,文章里写,祖母死了,父亲写信说,大去之期不远了。可是又关心自己的孩子。再加上自己,不是四代人吗?反正都是要死的,而生命却是只有一个背影。其实,朱先生的父亲不过是说说而已,他才五十岁,二十年后,七十岁,他才过世。但是,网络炒作是盲目的,一大批粉丝起哄。如此这般,居然在网上大红大紫。

凭良心说,并不是吃饱了撑的,而是任务太艰巨,说得不好听一点,智商、学养都不够用。他们不知道,当好语文老师和当好数理化老师不一样,是要有点才气,有点灵气的。数理化老师,走进课堂,学生拿着课本,有好多是看不太懂的,有的还是直发蒙的。所以数理化老师很牛啊。你不懂,得听我的,不听,你一辈子不懂。但是,语文老师走进课堂,学生摊开课本,一望而知,就是有个别不认识的字,课文下面有注解,不难一望而知。如果老师讲的和他们看到的一样,学生就觉得你没有料,觉得倒霉,浪费青春。如果只讲一次课,学生尊师和重道的起码教养还是有的,不会交头接耳,也不偷偷看手机。这和美国大学生不一样,美国大学生听不下去,抬脚就走人,用北京话来说,就是“大爷颠儿了”。期中评估(evaluation)给你打个低分。我国学生比之美国高雅多了。他知道你在讲空话,但还是两眼睁得大大地看着你,做出很专注,期待真理播种的样子,但是,他眼大无光,目中有人,可是这个人不是你,他脑海里浮现着另外一个可爱的人儿的笑盈盈的形象。(笑声)

那么,是不是应该让这些语文老师下岗,或者像一位作家所说,通统“回炉”?可是炉子是用火来烤的啊,那不是太野蛮了吗?这既不合法,也不人道啊。

据北大中文系入学调查,在中学课程中,语文课属于不受欢迎课程的倒数第二,这样说有点不好听,换一种说法,受欢迎的程度排在最不受欢迎的课程前面。(笑声)

不管怎么说,对于辛勤劳动,把生命奉献给中学语文的老师来说,是不是太悲摧了?

问题出在哪里?拿这个问题去问那位要求“回炉”的专家,他肯定也是张口结舌。

其实,稍稍有点学养,回答这个问题很简单,关键在价值观念上,这是个美学问题,抽象度太高了,从概念到概念的演绎,还可能是空转,不如从感性材料出发,对《背影》做具体分析,当作麻雀解剖,让诸位有真切的感觉。

大概2002年,武汉有一个编写课本的小组。他们很认真,也想出奇制胜,就把以往所有的经典文本,包括朱自清的《背影》,在中学生中,做民意调查。结果大吃一惊。对于《背影》,百分之八十五的中学生,表示不喜欢,反对进入中学语文课本。理由有两条,第一,《背影》中的父亲,没有诗意,形象很不潇洒。第二,这个父亲从火车站的月台上爬下去,越过铁道,爬上对面的月台,违反了交通规则。这样的人能够歌颂吗?这好像不是没有道理。课本的编者,从善如流,决定把《背影》撤消。消息传出去以后,家长们纷纷奋起抗议,义愤填膺:这个经典文本,养育了一代又一代的青少年的心灵,你们居然如此野蛮,把它打入冷宫,是可忍孰不可忍!编者害怕了,连忙声明,辟谣,没有撤消,只是把它放到下面一册去而已。事情就这样蒙混过去了,但是问题的是非并没有解决。

不可否认,朱自清的父亲违反了交通规则,爬月台的姿态也笨拙,没什么诗意。但他为什么就感动得朱自清流下了眼泪呢?父亲对他无微不至地关爱,请茶房照顾他,朱自清原来觉得他是白啰唆,茶房只懂得钱,托他们只是白费唾沫星子,暗笑他太“迂”。父亲讲话又那么土,真是一点也不潇洒,净给他丢脸,巴不得别唠叨了。但是,父亲爬了一下月台,什么也没讲,就感动得朱自清流下了眼泪。

这里面隐含着深刻的情感的奥秘,这不是随便来个什么哈姆雷特就能蒙混过去的。

朱自清的《背影》是1925年写的。八九十年来,分析《背影》的文章不下百篇,不乏出自权威人士之手,最权威的就是朱自清的朋友叶圣陶先生,当年还是年轻的作家、教育家。他不像一般作家那样坎坷,而是芝麻开花节节高,从小学教师当到教育部部长。他说《背影》是歌颂父爱的,特点是把大学生当个小孩子来关怀。这话,挺到位,我想诸位都会赞同。“五四”当年,母爱是被赞美的。后来就有理论家,根据弗洛伊德学说的“恋母情结”——“五四”主流是批判宗法制、家长制,父亲往往是被批判的——理论家就给了它一顶帽子,叫作“审父情结”。朱自清却反过来,写父爱,而且写得很是独特,不可重复。这种独特性,是艺术的生命,但是,这种独特性、唯一性,却经历了世纪争鸣。叶圣陶第一个把父爱的特点概括出来。以后成百篇的文章,没有一个能超过他的。至于刚才提到的什么生命之背影、死亡之流,简直是精神的空洞,智商的倒退,逻辑的混乱,痴人说梦。

叶圣陶的文章代表了百年来的最高水准。没有问题,但是,是不是就到顶了,没有发展的余地了呢?如果是,那我们就靠重复叶圣陶那几句话过日子,是不是白活了?

坦率地说,叶圣陶讲得并不完善。

他讲父爱,把大学生当小孩子爱,但是,他忘掉了一点,大学生起初并不买账,不领情,甚至反感,觉得给他丢脸,巴不得他少讲几句。可是父亲坚持自己爬过月台为儿子去买橘子:

走到那边月台,须穿过铁道,须跳下去又爬上去。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

父亲对儿子那么无微不至地关爱,儿子没有感觉,而笨拙的爬月台动作却让儿子哭了。这就是说,儿子感到了父亲的爱。这就是艺术生命的焦点。从这个焦点中发射出来的道理是很深刻的:亲子之间,是不平衡的。八九十年来,不管是民国时期的课本还是台湾、香港、澳门的课本,一直都是把它选入课本,雄辩地显示了它的不朽。因为它揭示了爱与被爱之间的一种特殊矛盾。那就是,爱与被爱往往是隔膜的,爱与被爱是不平衡的,这种不平衡并不是静止的,而是发展的,而发展,仍然是不平衡的。被爱的,顿悟了,感受到父亲的爱,内心惭愧,感到沉重,但是并没有沟通。儿子明明被感动得流下了眼泪,却马上擦干,不让父亲知道;而父亲从一开始,对儿子的顶撞、儿子的不耐烦、儿子的嫌弃,没有感觉,他心里只有为儿子亲自爬过月台,尽一份心。儿子感动了,他也没有感觉,这是一种不在意回报的爱。这一点正是朱自清的亲子之爱,跟同样表现亲子之爱的冰心的散文最大的不同。冰心的亲子之爱,是水乳交融、心心相印的;爱,被爱,共享幸福。不论从思想上,还是从艺术上看,朱自清作品都比冰心作品深刻而且具有历史价值。如今在中学语文课本中,冰心表现母爱的散文很少了,而朱自清的《背影》一直是永葆青春。

但是这一点,至今还有人不理解。散文家、诗人余光中,还是我们福建人,他对朱自清不买账。他说朱自清的许多散文是“浪得虚名”。当然,他承认《背影》写得还不错,但是一篇不到两千字的散文,居然流了四次眼泪,当场哭还不够,还要反复哭,男子有泪不轻弹,这没完没了地哭,眼泪也太不值钱了。

也许在他看来,应该是,爸爸爬月台,儿子感动了,流下了眼泪。爸爸回头,让他看到,对他说,爸爸,我错了。爸爸替儿子擦干眼泪:没什么啊。别哭了,傻孩子。(笑声)可是,如果这样写,《背影》就煞风景了,甚至可以说,就完蛋了。这样写,爱就没有任何隔膜了。从理论上说,心心相印的爱,是诗,如果执迷于心心相印,把散文写成诗,那就不是散文的艺术了。即使是抒情,也要保持心灵的错位,才有散文的美,散文才不至于被诗同化。散文就是散文,散文可以有诗意,但是,不能向诗投降。20世纪60年代杨朔把每一篇散文都当作诗写,风靡全国,殊不知那是画地为牢。新时期以来在理论上杨朔模式受到批判,在实践中被突破,是必然的。因为人性太复杂了,太丰富了,没有一种文体能够将人性全面表现,每一种文体仅能表现其一端,多种文体各显神妙。亲子之爱无疑是最温馨的,这在诗歌中,最能充分表现,但是,亲子之爱并不是只有温馨,还有严酷的一面。丰子恺早年有一组漫画叫作“似虐之爱”,言简意赅,对亲子之爱的特殊性揭示得很深刻。在《背影》发表九十年以后,我遇到一件事,又一次体会到《背影》的深邃。

只要是个正常人,都会感到母爱比父爱更温馨,更富于诗意。但是,女儿告诉我,她念中学的时候,几个闺密私下闲聊,最难沟通的,正是母亲最常瞪眼睛、骂人。过去都说严父慈母,可轮到她们这一代,母亲比父亲更严厉。特别是考试,本来胜败乃兵家常事,可是考分稍有退步,一看妈妈的脸色,就知道今夜有暴风雪。就是多考了几分,也别指望无条件表扬。最莫名其妙的是,一个同学考了九十九分,母亲拿着卷子,不但没有犒赏,反而叹了一口气,往沙发上一倒,说:“我就不明白,为什么你就拿不下这最后一分!”(笑声)母亲为什么这样不讲理?因为她最爱你。这样的福分,我想在座诸君,多多少少都享受过。(笑声)

我曾经在深圳一所中学讲过这个故事,一位中学教师说,你讲得太对了。我班上有个女孩子,是个篮球运动员,非常阳光的,是那种有点“野”的女孩子。她在作文里写,有一次下大雨,她打篮球打得浑身湿漉漉,扑哧扑哧地走进大厅,往沙发上一倒,打开遥控器,看电视。顿时,背后一声绝望的尖叫,妈妈喊起来,哎呀呀呀,浑身这么湿就坐在沙发上,着了凉怎么办?老天爷啊!女孩子想,你与其耗上这么多时间啰唆,还不如拿条毛巾来,让我擦干净,换换衣服嘛。正在想着,哎,妈妈果然拿了干毛巾来了,一边擦着,一边数落。好容易数落完了,衣服也换了。本来太平无事了,可突然又听她大呼小叫:哎呀呀呀,鞋子扑哧扑哧的,都是水啊,脚底最容易受凉。明天考试怎么办?还不赶快换鞋子!又啰唆开了。女孩想,你啰唆什么,拿鞋子来换就是嘛。正在这样想,妈妈把鞋子拿来换上了。孩子接着看电视。又听妈妈大叫起来:我的老天啊,还看电视啊,还不去休息一下啊。摸摸头,有没有发烧啊,躺下躺下,唠唠叨叨。好好好,我就躺,我就躺。刚往下一躺,又叫起来了,作孽啊,被子没有盖,这不着凉了吗?老天爷,哎呀呀呀。她女儿想,你与其这么嚷嚷,还不如给我盖个被子呢。她就闭上眼睛,装作睡着了。妈妈突然安静了,她感到妈妈蹑手蹑脚走过来,轻轻把被子给她盖上了。女孩子感动了,觉得鼻子一酸,忍不住嗤的一声,流下了眼泪。她感到妈妈头伸过来看,连忙把头埋进被子,不让她看到。

真正的感动,是在内心深处的,是带着惭愧的,是隐秘的,隔膜趋向重合了,但是,不会合二为一。爱在错位重合之间往复运动,这是人性。不但是亲子之爱,而且是男女之爱,也不可能完全水乳交融,绝对心心相印。相反,爱得越深,越是有隔膜。你们看过《红楼梦》没有?林黛玉为什么和贾宝玉老吵架?林黛玉为什么老是哭个没完?因为她爱贾宝玉。反过来说,薛宝钗为什么不跟贾宝玉吵架,为什么不哭?因为她不爱贾宝玉。爱就是要哭的,女同学们啊!(笑声)爱得越深,越是有一种强烈的愿望,那就是心心相印,没有一点错位。女孩子一旦爱上你,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让你听话。张洁在《方舟》中写,就是要看到他的“服从”。托尔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中写,就是要你眼睛里有“狗一样的驯服”。(大笑声)爱就是时时刻刻想着占领对方的全部感情。但是,这是违反人性的,人的情感是不可能完全覆盖的,不是有个谚语吗?叫作人心不同,各如其面。如果不爱,不存在独占对方全部情感的欲望,井水不犯河水。情感没有重合部分,也就没有错位。但是,爱了,又不可能全部重合,就有了眼泪,就有了痛苦,就要吵吵闹闹,哭哭啼啼。爱情是不讲理的。罗马的小爱神,是盲目的,随随便便一箭就射中你。一旦爱上了,就很专制。爱的专制,专制的爱,男同学们啊,这是你们的命运,也是你们的幸福。你们要学会享受专制啊,不会享受专制的就枉为七尺男子啊。(大笑声)恩格斯说,爱情的痛苦是人类最大的痛苦。我要补充一句,相爱最幸福,是最大的幸福。亲爱的男女同学们,我以林黛玉的名义告诉诸位,爱就是神经质的,就是精神不正常的。爱的眼泪是前世欠下的,你非还不可的。爱是要死要活的,患得患失的,是恐怖的,有时还是要死人的。杜十娘死了,茶花女死了,林黛玉死了,安娜?卡列尼娜死了,巴金《家》里面鸣凤死了,曹禺《雷雨》里四凤死了。一代一代死下去,一代一代还要爱下去。这是人类生存的悖论,人在爱这方面拿自己是没有办法的。非常普遍的,非常深刻的道理,连大诗人余光中都不懂得。

哦,扯得太远了。但也不太远。就是为了说明朱自清感动得流泪,为什么不让他爸爸看到。道理很深刻,至今还没有人讲清楚。至于这一段的语言,就更没有人看出艺术的奥妙了。

这一段很是感情的高潮啊,情绪的转折啊!在一般的情况下,是要抒情的,要形容的,要夸张的,要渲染的,是不是?但是这里,他恰恰没有用抒情,没有用夸张,没有用渲染,而是用非常简洁的叙述。诸位,你们回忆一下:“走到那边月台,须穿过铁道,须跳下去又爬上去。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有些老师说,这个父亲不是不潇洒,而是非常朴素,黑布马褂、深青布棉袍,非常土气啊!这就是没看懂,我告诉他们,马褂、长袍一点不朴素,当时是礼服。有身份的人,才穿马褂长袍。没有身份的人、体力劳动者才穿短打。孔乙己那样沦落,潦倒不堪了,他到咸亨酒店喝酒,始终不肯脱下那个长袍。为什么?这是身份文化符号。这是第一。第二,马褂,是民国建立以后定下来的中国礼服。孙中山、蒋介石在正式场合照相,都是长袍马褂。你们留心一下,鲁迅、蔡元培,在正式场合也是这样,一般劳动者去上工,去扛麻袋包,去砌墙,穿上长袍马褂,不是笑话吗?不知道你们看过电影《白毛女》没有,恶霸黄世仁那个土地主结婚的时候,也穿着长袍马褂。朱自清的父亲送儿子去北京上大学,穿上马褂,是非常体面的。但是,居然不顾礼服,就爬起月台来,这说明,他心里只想为儿子尽一份心。

“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两手攀着上面是比较高嘛,啊,他怎么攀?他两个脚往上收。男孩子们,亲爱的,想一想,你往上爬,要领是什么?让身体高过月台的水平,是吧?哪里要用劲呢?手臂用劲嘛。引体向上,小儿科嘛,一下就上去了嘛。而朱自清的父亲,两脚再向上缩。双手没有力气啊,倒腾两只脚,有什么用?(笑声)两脚往上收,白费劲啊。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还是无效,但是,决心却不改。力不能胜,还是顽强挣扎,身体侧过来,一副狼狈的样子。正是因为这样,朱自清看他的背影,眼泪流下来了。在抒情的高潮完全用叙述啊,一点形容没有啊,不是像写“荷塘月色”之美,一连用十四个比喻,排比句啊,渲染诗意啊。可是这里却是,用一句套话,白描,一点诗意也没有。正是因为这样,这个刚才顶撞父亲的朱自清流下了眼泪,这是感动的原因。作为散文,本来可以明确指出,父亲手臂力气不够,所以才这样折腾得狼狈不堪,那样写的话,散文艺术就完蛋了。这种叙述的艺术在于,不讲原因,只显示结果,让你去想象原因。

原因不讲,从效果讲,不用抒情,用叙述,但是,这是抒情,可又没有形容,没有渲染,没有夸张,没有排比。他力不能胜,勉为其难完成了任务。这父爱的特别之处在哪里呢?他爱儿子,儿子不买账,不领情,顶撞他,他没感觉。儿子被感动了,他也没有感觉。至于违反交通规则,就更没有感觉了。心里没有自己,没有交通规则,没有潇洒不潇洒。就是他做出了自己,自己替儿子服务一下,对儿子的愧怍不愧怍、有没有流泪,根本没有在意,反正心里就很轻松了。

这正是文章的精粹。要读懂这一点,其实不难。但是,好多老师、好多学者,都没读懂,为什么?就是因为只会欣赏抒情,欣赏比喻,不会欣赏叙述。而这是文学欣赏的难点,欣赏抒情是很容易的,欣赏叙述是很难的。连余光中这样的大散文家,在这点上可能都有点局限性。

这里没读懂,为这一点预备的伏笔,就更读不懂了。而不懂得伏笔,就更不懂朱自清的匠心和苦心了。

请你仔细回想,开头那一段,有几句话,轻描淡写,你们可能都忘掉了。如果读懂了,就不会忘掉,这里面有矛盾。我念一下给你们听。“那年冬天,祖母死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我从北京到徐州,打算跟着父亲奔丧回家。到徐州见着父亲,看见满院狼藉的东西,又想起祖母,不禁簌簌地流下了眼泪。父亲说:‘事已如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我现在问你们,这里面有没有矛盾、用词不当的地方?我觉得,第一,“祸不单行”。“那年冬天,祖母死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祖母死了,当然是“祸”。第二,“差使交卸”,词义是中性的,工作移交,我交了,你接替。我去做别的工作。这不能算是“祸”吧。第三,“祸不单行”是说两个都是“祸”,那么“交卸”,就应该是“祸”了。第四,父亲说“好在天无绝人之路”。老太太过世了,差使交卸了,怎么就面临“绝路”了呢?绝路之感从何而来?这里面就隐藏了一个很重要的秘密。

阅读理论,美国有文本中心论,叫作新批评,完全根据文本,应该说,是有一点道理的。但是,这种理论太绝对化了,完全不管作者生平,也不管时代背景。这样的文本就封闭了,遇到《背影》这样的经典不够用了,怎么办?我们国家传统阅读理论,叫作知人论世,孟子先生的《孟子?万章下》中说:“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文本中读不透的地方,从作家的生平中去探究,可能就豁然开朗。《背影》中的“祸不单行”“绝人之路”,结合一下朱自清的生平,就不难找到答案。

《背影》其事发生在1917年,朱自清正在北京大学哲学系读预科,祖母过世,他回扬州奔丧。父亲安慰说天无绝人之路。这是身陷绝境的感觉,近百年来,许多学者都忽略了。幸亏1996年,出了一本《朱自清年谱》,只印了两千册,还不如一个大学校的宣传学习材料。非常幸运,我弄到一本,获得了独家之秘,就有了本钱超越叶圣陶了。

朱自清回扬州奔丧,父亲时任徐州榷运局局长,是个盐务管理官员,执掌转运事宜。你们知道,盐务是国家专营的,局长是个肥缺。按现在来说,可能是处级干部。比之在宝应当的那个科长,级别高了不少,油水也是大大的。朱自清父亲可能太得意了,我来念一段年谱中的话:

(朱自清的父亲)纳了几房妾。此事,被父亲当年从宝应(江苏省)带回的淮阴籍潘姓姨太太得知,她赶至徐州大闹一场,终至上司怪罪下来,撤了父亲的差。为打发徐州的姨太太,像样花了许多钱,以至亏空五百元,让家里变卖首饰,才算补上窟窿。祖母不堪承受此变故而辞世,终年七十一岁。(姜建、吴为公:《朱自清年谱》)

朱自清的父亲名叫朱鸿钧,本来祖父给他取“钧”这个名字,期望值是很高的。“钧”本指重量,引申为重大,特别是有关国家大事的,故执掌政务叫作秉钧,“鸿钧”就更是当大权的意思了。可是,这位鸿钧大人,才当了个处级干部,头脑就有点膨胀,居然娶了几房姨太太。本来,在宝应任上娶了一房,带回扬州。一到徐州,又“纳了几房妾”。年谱可能不好意思说究竟几房,我想应该在两房以上吧。就算两房吧,也太放纵了。朱自清的母亲作为正房夫人,倒无所谓,而那个宝应的姨太太,却自我感觉极好,爱情独霸性很强,大为恼火,错位幅度大到分裂,有了我大姨太太嘛,你还要小姨太太,小小姨太太,卧榻之旁岂容他人夺宠。立马跑到徐州大闹一场。当时已经是民国了,一夫一妻制是写在成文法里的。官员、富豪纳妾仍然司空见惯。官方是法不责众,不告不诉。当时北大有个“进德会”,其中一条就是不纳妾。说明此风甚盛。潘姨太一闹,公开化了,上司不得不怪罪下来,撤了父亲的职。

朱自清用心良苦,为父亲打了掩护,把“撤职”说成差事“交卸”,这里透露了朱自清难言之隐。事情还没有完,那几个姨太太要打发一下,给一定的赔偿,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青春损失费嘛。父亲花光自己的积蓄不算,还亏空了五百元。1917年,五百元就是五百个银圆,当时一个银圆至少半两,五百个就是二十五斤以上,拿起来是要用麻袋装的。让家里变卖首饰,才算补上了窟窿。“祖母不堪承受此变故而辞世。”祖母被气死了,这第二祸,是更大的祸。更悲惨的是,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年谱上说“经此变故,朱家彻底破产”。按理说,五百银圆,虽非小数,对于朱自清家,不至于破产啊。要知道,从高祖、祖父到父亲,一直是官宦世家,祖父老爷子当过海州的“承审官”,主管民事刑事案件的法官,不太小啊。年谱上说他家“积蓄颇丰”。朱鸿钧当过江西石港的盐务官、江苏宝应厘捐局局长,转而当徐州榷运局局长。要知道民国初年,官员的俸禄是很丰厚的,鲁迅在教育部当个佥事,科长,每个月工薪就有三百银圆。朱鸿钧虽不在中央,但身份是处长,工薪可能不比鲁迅低吧。就算花天酒地,把自己的工薪挥霍一光,朱家也不至于为五百银圆破产吧。问题在于,就在五年以前,辛亥革命成功,扬州的原镇守使徐宝山,成立军政府,以“协饷”为名,以杀头为要挟,对朱家进行敲诈。朱家老爷子为了家人的安全,为了自己的“老面子”,只得捐出大半家财。“朱家家道由此中落。”不得不出卖旧宅。《背影》开头用“满院狼藉”,掩饰了过去。老爷子“终因心力交瘁,不堪勒索而辞世”。(姜建、吴为公:《朱自清年谱》)这就是说,朱家本来已经在破产的边缘了,朱鸿钧这么一折腾,真成了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的确,朱家是破产了,《背影》开头说,连丧事都是借钱办的。朱家破财而不能保祖父之命,对祖母已经是丧夫的惨痛打击。家道中兴的希望本来在大少爷朱鸿钧身上,儿子却这样不堪,闹出这样的丑闻,希望完全破灭。加之,朱家特别传统,高祖月笙在扬州为官,饮酒不慎,坠楼身亡,夫人跳楼以殉。在这样的传统氛围中,祖母实在承受不起第二次彻底破产的打击,七十一岁,在当时算是高龄,所谓风烛残年了,几度受伤的生命之火的熄灭就是很自然的了。

这一连串的大祸。朱自清用“祸不单行”,掩盖了三者之间的因果关系,特别是第二、第三个大祸,更属难言之隐。

光是这三大祸,还不到“绝路”的程度。父亲差事交卸了,再找就是了。问题在于,留下了个长长的尾声,父亲从此终生找不到差事,朱自清用“赋闲”两个字带过去。

朱父口头说,天无绝人之路,实际上,是“天竟绝人活路”的无奈。

结合朱鸿钧这样的遭际,朱自清的哭,可能并不仅仅是为父爱而哭,同时也是为自己而哭,为自己对父亲的爱不体谅而哭。

叶圣陶说,父亲的爱表现为把大学生当小孩子来关怀,但是,这只是文章的前半部分,而且,他忽略了,儿子对父亲是心有不满,可以说,憋着一肚子气,父亲对自己越是关照,他越是不领情,越是反感,越是觉得他不像样。但是,从爬月台开始,他渐渐感到,父亲做出这样不光彩的事,把祖母气死了,面临着家庭的经济破产、生存的绝路,一切后果都是父亲造成的。在成年的儿子面前,父亲的尊严是丧失殆尽的,应该是有精神负担的,应该是很狼狈的。但是,这个自尊心负担沉重的家长,似乎一切都忘却了,一心只想为儿子尽一份心。为儿子买了橘子以后,扑扑衣服上的尘土,心里很轻松似的。这个父爱让朱自清感到一种忘我的亲情。父亲虽然有错,虽然有过失,但是,对自己的爱这样忘我,而自己却粗暴地拒绝。

做父亲的有所过失,就不能爱吗?对这种完全忘我的爱,粗暴地拒绝难道不是自己的卑微吗?自己难道不应该为此而惭愧吗?朱自清这样的眼泪的性质是双重的,一是为父亲的爱,一是为自己的惭愧,自己的后悔,为自己的不端而愧疚,而忏悔,这种愧怍是不敢、也没脸向父亲道歉的。

事情过去了,愧疚没有结束。余光中批评他说,一篇两千字的文章,哭了四次,的确没有冤枉朱自清。第一次是奔丧之后,父亲送别,看着父亲爬月台;第二次是看着父亲的背影在人群中消失;第三次是父亲来信说,现在提筷子、写字,胳膊都酸,想到大去之期不远了,他又流下了眼泪。其实,提筷子、写字,胳膊都酸,并不是什么大毛病,加之父亲才五十岁。只是有点感伤而已。事情过去八年了,为什么还流泪?这也许是对父亲的愧疚,潜藏内心,随时触发;第四次,近几年来,每逢想起,他的背影就出现在晶莹的泪光中。这第四次眼泪,倒是让我有点狐疑了,朱自清真是太多情了,就那么一次的愧疚,怎么会成了永恒的,对自己苛刻到八年后也不能原谅?

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倒是有点觉得余光中先生的异议可能不无道理了。

我再念一段给你们听:“他少年出外谋生,独力支持,做了许多大事。”这是对父亲的一种表扬。其实,这个表扬是没有根据的。父亲不过当过科长、处长,处长当得那么狼狈,算不了什么“大事”啊。然后呢,“哪知老境却如此颓唐!他触目伤怀,自然情不能自已。情郁于中,自然要发之于外,家庭琐屑便往往触他之怒。”父亲老境颓唐,发发脾气,“家庭琐屑便往往触他之怒”,这也不能算太乖张啊。《背影》开头不是说了吗?他“赋闲”在家嘛。可以理解啊,也怨不得自己啊,为什么要哭呢?再看下面,哭的原因,有所透露:“他待我渐渐不同往日。但最近两年不见,他终于忘却我的不好。”

关键是“终于忘却我的不好”,朱自清的在火车站那回的“不好”,父亲当时根本就没有在意啊,不可能日后耿耿于怀。“不好”,从何说起啊?但是,“我的不好”,白纸黑字,朱自清是自我坦承了的。这个“不好”,不是南京火车站的不好,而是另有原因。“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我的儿子。”感动得流下了眼泪。这是怎么回事,怎么不好了?事情过去八年了,不是很和谐吗?儿子很爱父亲,父亲不但很爱儿子,还爱儿子的儿子。但是,“家庭琐屑便往往触他之怒”。你们想象一下:父亲、母亲,后来,还有朱自清的几个儿女,再加上那个宝应姨太太,都在扬州,祖孙三代,阖家团圆,加上朱自清写文章的时候,已经从北大毕业了,有了工作。小日子应该过得很红火啊。但是,父亲从丢了差事以后,一直“赋闲”。从1917年到1944年去世,二十七年没有找到工作。这就造成一个后果,家庭经济非常紧张。

正是因为这样,朱自清没有按照原定计划,念四年大学,而是修满学分,提前一年毕业。1920年,朱自清拿着北大毕业文凭,到杭州第一师范去教书。工资是多少呢?七十块大洋,不算太少,但也不算太多。北京大学教授,陈独秀他们三百大洋,胡适是二百六十元,后来也涨到三百元。一般工作人员,比如北大图书馆管理员工资多少呢?你们猜一猜,大洋八块。朱自清拿了七十块钱,差不多是管理员的九倍,算不少了。但朱自清在杭州,他就寄一半三十五块钱回家。管理员八块钱可以养活一个人,三十五块钱,四八三十二,那可以养活四五口人。朱自清那时虽然已经结婚,但还没有孩子,扬州家中,也就是父母、妻子和姨太太四口,加之扬州地方开销比大城市小。但是,这是五四运动时期的事,五四运动以后,到1922年、1923年的时候,可能物价涨了。我给你念一个材料。当时的柔石,在北京大学旁听哲学、英文和鲁迅的《中国小说史论》。柔石家里开店,有些钱。父母寄二百银圆,够开销好几个月。住北大红楼附近的学生宿舍,隔壁是冯雪峰、潘漠华。每个月食宿费,多少钱?二十元到三十元,买书的钱至少十块,差不多要四十块钱才能过。这是朱自清大学毕业晚两年以后。朱自清在杭州第一师范教书,带着妻子,两口子,三十五块钱,小日子并不富裕。而扬州家里三口人,城市虽小一点,但过惯了富豪生活的父亲,三十五块钱,日子怎么过?这就有了“家庭琐屑”,触父亲之怒,那怪谁呢?怪朱自清,朱自清就辞去了在杭州的工作,到扬州第八中学当教务主任。省得了两头“开伙仓”,估计扬州的工资绝对不会低于杭州。“家庭琐屑”可以少一点嘛。实际情况是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更严重了。

朱自清8月回到扬州受聘教导主任,可是在9月,就突然辞职走人了。表面上是和校长偏袒一位同事有关,实际上是,这个中学的校长,和朱自清的父亲很熟悉。父亲就跟校长讲了,我儿子的工资,你发到我这里好了。朱自清连三十五块都没有了。这个父亲真是有点家长专制,而且用今天的话来说,是宗法家长制的。朱自清敢怒不敢言,但是,行动却很出格。教务主任才上任了一个月,就不辞而别,拂袖而去了。他这一走,造成的后果是他父亲的家长制大发作,压力全转移到他太太头上。朱自清回忆说,“那回我从家乡一个中学半途辞职出走。家里人讽你也走,哪里走!只得硬着头皮往你家去。”(《给亡妇》)这就是说,父亲把他妻子赶出了家门。

从这里,我们可以理解在《背影》中说父亲“忘却我的不好”,怎么不好法呢?第一,找个借口跑掉了。然后,就到上海、杭州、温州,转来转去,教书,为文,工资在我手里,我寄多少就是多少。家庭琐屑啊,看不见,心不烦。第二年,1922年9月,干脆把妻子和两个孩子接到杭州。“小家庭这样组织起来了”(《给亡妇》),这就是说,从扬州那个祖孙三代的大家庭独立出来了。

此时他在多所中学任教,时有兼职,文学创作活跃,稿酬当不无小补,经济条件应该有所改善。故1923年,暑假回扬州探望父母。但是,三个月后,孩子却增加到三个。怎么照顾?干脆把生母从扬州接来温州。一家六口。固定工薪却不再是七十大洋了。当时,江浙军阀混战连年,“三十多元的月薪,要拖两三个月才能领到,一个学期常常只能拿到三个月的薪水,朱自清因为家累重,收入入不敷出。”(《朱自清年谱》)朱自清经常因为经济问题,向朋友借钱。他是一个非常淳朴的人,平和中正,自尊心受伤,心里很痛苦。想来对扬州家中的供给不会增加多少,家庭琐碎更多,父亲的怒气自然就更大。特别是,借口帮忙照顾孩子,把生母接到浙江温州白马湖,等于正式宣告和父亲分为两家了。用今天的话来说,思想的分歧上升为组织的分裂,实际上是和父亲宣告:我过我的小日子,你过你的好日子,不管有多少牢骚,就跟那个泼辣的宝应姨太太去发吧,那个泼辣女人和你闹起事来,你自己去对付吧。父子关系当然更僵了。《背影》中有一句话“最近两年的不见”,轻描淡写,就是1922年到1925年,两年多没有回家。从上海、温州到扬州并不遥远,惹不起还躲不起吗?等于说,和父亲毫无感情瓜葛了。这是《背影》所说的“我的不好”的第二层意思,显然带着忏悔的意味。

1925年,朱自清时来运转,他的朋友俞平伯推荐他去当时的清华学校,清华当时还没有成为大学,但经过十年的筹措,设立了大学部和研究院(国学门)。本来是请胡适的,胡适推荐俞平伯,俞平伯嫌清华太远,当时北大红楼在北京市中心,而清华远在西郊,不下一二十公里。他不像蔡元培校长,有公家的马车。坐人力车(黄包车),费时,费钱,从清华到北京城里,雇一小毛驴,比较便宜。俞平伯就推荐了朱自清。

正在为生计、为学潮苦恼不堪,打算离开教育界的朱自清,十分兴奋,来不及搬家,一个人在暑假期间到清华,当了国文系教授。工资大大提高,究竟多少?大概不会低于北京大学教授,至少有二百银圆吧。对父亲的经济接济自然提高,情绪有所缓和。但是,父亲身边只有那个凶悍的女人,情绪没有地方发作。朱自清寄钱回家,钱收下,信不回,显然是施加精神压力。两个犟脾气就这么僵持着。后来父亲终于找到妥协的由头,来信说,我当时没有耽误你读书,你也不能耽误孩子读书。你四个孩子怎么弄得过来啊?这是1925年,加上“大去之期不远”,把朱自清深深触动了,关系渐渐缓和。人生苦短啊,弄不好有子欲孝而亲不在的遗憾。身为四个孩子的父亲的朱自清,为父亲的亲情所动,反思自己的“不好”,无声的眼泪,浸透了八年来潜在的内心愧怍,不但为当年在火车站的内疚,而且为多年来的无情的举措。据朱自清弟弟朱国华回忆,他在《文学周报》上读到《背影》,立刻拿给朱自清父亲看,这个脾气很坏的朱鸿钧,读着读着就流下了眼泪。儿子忏悔了,父亲也谅解了。为什么不马上把生母和孩子送回杭州,而是过了两年,才让亲生母亲带着两个孩子回扬州,自己和太太武钟谦和两个孩子去了北京?这是因为“家庭琐屑”。除了他的经济问题以外,还有一个因素,那就是那个非常凶悍的宝应的姨太太,跟他母亲,还有和他妻子有矛盾,是可以想象的。朱自清在《给亡妇》中说过:自己从扬州突然半途辞职出走。太太被赶出了家门。情感的伤害,两年时间的疗程不够,最后折中,自己和妻子带着两个孩子到北京,让生母带两个孩子回扬州。

按常理来说,分裂的两个小家庭,又统一为一个大家庭了,万事大吉了。但是,亲子之爱从隔膜到交融,心路历程艰难而曲折。爱的伤痕至少还留下一点余波。这一点,渗透在朱先生的另一篇杰作《荷塘月色》中。

读不出其中的隐衷,不但读不懂《荷塘月色》中的精彩,反而几乎是举国一致地歪曲。

二、有一种自由叫作享受孤独

《荷塘月色》是1927年7月写的,八九十年来,有非常多的解释。据赖瑞云统计,到20世纪90年代为止,共六种解释。有四种说朱自清此时为动摇于革命与不革命之间而苦闷。权威学者引用了朱自清当时写的《哪里走》。朱先生说自己属于“petty bourgeoisie”(法语:小资产阶级),“彻头彻尾,沦肌浃髓是petty bourgeoisie的。离开了petty bourgeoisie,我没有血与肉。”(《哪里走》)也知道“只有参加革命或者反革命,才能解决自己的惶惶然”,但是“在行为上主张一种日常生活的中和主义。还是别提超然为好”,可又不安心于超然,证据是《一封信》中所说:“最终的选择还是‘暂时逃避’。”当然逃避是不轻松的:“这几天似乎有些异样,像一叶扁舟在无边的大海上,像一个猎人在无尽的森林里……心里是一团乱麻。也可以说是一团火。似乎挣扎着,要明白些什么,但似乎什么也没有明白。”钱理群先生在1993年第11期的《语文学习》上做了更为细致的阐释:朱自清被南方四一二大屠杀弄得目瞪口呆,深感性格与时代的矛盾,既反感于国民党,又对共产党心存疑惧,产生了不知“哪里走”的“惶惶然”,“认为一切政治暴力都是毁掉了我们最好的东西——文化。”作为“五四”启蒙知识分子,有一种负罪感。“荷塘月色”的宁静的境界恰是作者的“精神的避难所”。

把“荷塘月色”作为“精神的避难所”,有没有道理?有道理,我充分尊重。但是,我觉得这个道理还不够精确。那么多学者,种种说法,说来说去,从价值观念来说,总是把眼光局限在是社会功利性的价值。其实,这主要是一篇抒情散文,其价值,应该是情感的审美价值,局限于小资产阶级的苦闷,至少有两点值得深究。第一,用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是众多人群的普遍性,并不能揭示出朱自清的个性。从理论上说,普遍性的内涵小于特殊性,正如水果的内涵小于苹果一样。反过来说,特殊性的内涵大于普遍性,正等于吃了苹果就大致知道水果是怎么一回事,而光知道普遍性的水果的定义,却不知道苹果的味道。同样是小资产阶级,老舍、冰心、巴金都有苦闷。解读《荷塘月色》的任务是揭示朱自清的个性,不同于一般小资产阶级的特殊性。仅仅说是小资产阶级的苦闷是空洞的。第二,就是明确了朱自清的个性,也不足以将《荷塘月色》彻底解密。因为个性是心理多方面的统一,有其矛盾的各个侧面;个性又是立体的,有其表层和深层,有其意识和潜意识。个性在不同时间地点条件下的心情瞬息万变,丰富多彩,矛盾重重,分别表现在不同的文章中。

《荷塘月色》这样的短文,不可能写出他全部的个性,一个晚上的一次散步,只是他个性的一个片段。不可否认,朱自清有政治性的苦闷。他对共产党人有相当的同情。例如对北大同学、早期共产党领导人邓中夏在思想上有过很深的共鸣。在1924年,他有新诗《赠友》,后来改为《赠A.S.》,这个A.S.就是邓中夏,诗歌是对邓中夏在《中国青年》上的《贡献于新诗人之前》的响应。邓氏在文章中提醒新诗人,不要陶醉于“怡情陶性的快乐主义”,“怨天尤人的颓废主义”甚至是“无病而呻”,“多做能表现民族伟大精神的作品”,“特别多做警醒已死的人心,提高民族的地位,鼓励人民奋斗,使人民有为国效死的精神”,“新诗人须从事革命的实际活动”,“坐在深阁安乐椅上做革命的诗歌”,没有“亲历其境”,“空嚷革命而不去实行”,“作品也就不受什么深刻的感动了”(《中国青年》第10期)。朱自清读后写下了《赠友》。《中国青年》第28期1924年7月转载到《我们的七月》时才改名为《赠A.S.》,收入《踪迹》时改为《赠A.S.》。朱自清以极罕见的热情、激昂的音调,歌颂革命者英勇无畏,“要吹倒那不能摇撼的黄金的王宫”,实现“建立红色天国在地上”的伟大理想。这是三年前的事。那时他入世未深,思想颇为激进。如今却在矛盾中,只能苦闷徬徨。

《荷塘月色》一开头说,“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学者们不约而同地联系到“四一二政变”,但是,我觉得这明显不妥啊。“四一二政变”是4月份,文章写在7月下旬,中间是三个多月啊,4月、5月、6月及7月初,为什么就一点没有苦闷?可见,心里不宁静,不一定是政治性质的。就算是政治苦闷,也不会早上起来就苦闷,到晚上睡觉以前都苦闷,跟老婆在一起苦闷,跟老婆不在一起也苦闷。这不是变成政治机器人了吗?根据我的想法,作为一个精神丰富的人来说,的确有苦闷,这种苦闷在不同场合,有不同的性质。

不宁静的原因其实很简单。由于“四一二政变”,时局不稳定,学生要求提前放假。当然,也许是借口,学生最好每天放假。学校就提前,原来8月放假,提前到7月。对于朱自清来说,这么长的假期,两年没有回家了,跟父亲关系虽然缓解,但是见了面,父亲会不会饶过自己呢?会不会跟自己算不孝的总账呢?弄不好“触他之怒”就糟糕了。是不是和老婆商量一下呢?不能。老婆在他出走那三个月被家人羞辱的心灵伤痕,最好不要触碰。没有人好商量,到荷塘那边散散心吧。

那个荷塘日日经过,平时并不怎么样,小煤屑路、不知名的小树。白天很少人走,夜晚有点怕人,是个鬼地方啊。但是,今天月光很不错,应该有另外一副样子吧。散散心,可能就宁静一点吧。没有想到,一到荷塘,“好像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同样的荷塘就变成不同的样子,因为心情不同啊。怎么不同?“我也像超出了平常的自己”,这句话很关键。钱理群先生他们所分析的政治苦闷,那是平常的自己。但是这时却是超出了平常的自己,跟平常的自己不一样。这说明,他有两个自己,一个是平常的自己,一个是此时此刻的自己。平常的自己怎么样?“爱热闹也爱冷静,爱独处也爱群居”。热闹也好,冷静也好,独处也好,群居也好。但是,今天不一样,“像今晚上,一个人在这苍茫的月下,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便觉是个自由的人。白天里一定要做的事,一定要说的话,现在都可不理。这是独处的妙处,我且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好了。”

“独处的妙处”,这是文章的灵魂。孤独成了享受。为什么呢?“自由”。自由在哪里呢?“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白天里一定要做的事,一定要说的话,现在都可以不理”。意思是完全没有外在的压力啊。主张政治的苦闷的,在这里可以找到论据,自由啊,国民党白色恐怖,不自由啊。但是,《荷塘月色》全文读下来似乎没有政治啊。

从理论上说,自由这个范畴起码有四种内涵。第一种,相对于自由散漫,和纪律是对立的统一,上课迟到啦,校园里打架啦,违反纪律。第二种,是哲学的自由,相对于必然而言的。自由乃是对必然的认识。这是斯宾诺莎提出的名言,被马克思肯定了,毛泽东也用过。什么叫自由啊?你驾驭它的必然性、规律性,就叫自由啦。譬如,你去游泳,头闷下去吐气,头侧过来吸气,这叫作自由式。可你觉得不自由,为什么要这么强制?我偏偏头闷到水里吸气,头抬起来吐气。那这种自由,最多坚持十分钟,你只有上救护车的自由了,也就是失去自由了。第三种自由,是伦理的自由。比如,我现在结婚了,又爱上了一个女孩子,自由恋爱嘛。不行,你结婚了,你就没有自由恋爱的自由了,因为这里你有责任。责任和自由是对立的统一,责任限制你的自由。第四种自由,是政治的自由,对专制而言,独裁而言。

按下慢表,我们细读文本,分析朱自清的“自由”属于哪一种。

因为自由,享受到独处的妙处。所以这本来并不怎么样的荷塘在月光下特别美好,一连用了十四个比喻来形容荷塘月色之美,特别是那个微微的花香,像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用缥缈的听觉来形容嗅觉。荷塘里面光和影的旋律,像小提琴上奏着的名曲,用美好的音乐来形容画面。很精彩,精彩在哪里?好多年没有人说得出,幸亏20世纪60年代初,钱锺书先生写了《通感》。老师们望风景从,终于有了理论上的权威解释。但是,许多同人忽略了,十四个比喻后面他又补充一句,“这时候最热闹的”,你们还记得下面是什么吗?哦,“要数树上的蝉声与水里的蛙声。但热闹是它们的,我什么也没有。”这个时候并不完全是宁静,还有热闹的一面。但是,朱自清先生的感官拒绝了热闹。这是抒情诗文最起码的技巧,并不是像有些先生们所讲的,要观察,什么东西都写出来,而是进行选择,符合你的感情的加以同化,不符合的,就充耳不闻。朱自清享受着心灵不受任何外部干扰的“独处”的宁静,以至于外部的喧闹声音完全听不到。那么,内心宁静不宁静呢?

看下去,好像并不宁静,他想了些什么?前几年,香港教育局请我给中学骨干老师讲课,讲到“热闹是它们的,我什么也没有”,课文就完了。我说,下面还有啊,听课的老师说,没有了。我说请打开电脑,果然,下面还有梁元帝的《采莲赋》等,删掉这么多,文章被腰斩了,都没有感觉。从这里,你们可以想象香港的语文水平菜到什么程度。教了好多年的《荷塘月色》,还没有念过全文。

梁元帝的《采莲赋》开头一句,“妖童媛女”;妖童,青春靓丽的帅哥,媛女,时髦的靓妹。干吗呢?题目是“采莲赋”,其实,这些是帅哥靓妹,根本没有采莲。而是“荡舟心许”,眉目传情。“鹢首徐回,兼传羽杯”,鹢首就是这个船上画的鸟头,慢慢地转过来嘛,兼传羽杯,羽毛一样轻的杯子,互相传递,喝酒,那完全是在调情嘛。女孩子很有技巧,说是要离开,但是“棹将移而藻挂”,刚刚要划开,那水藻把桨给挂住了。“畏倾船而敛裾”,船还没有离开,就要翻掉的样子,这么危险才有帅哥关注啊,快快帮忙,把裙子捞起来。

朱自清在这里留下了矛盾,本来宁静得蝉声和蛙叫都充耳不闻,热闹是它们的,我什么也没有。可现在脑子里,却神往青春热闹的场面。本来说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那现在想了什么?男女调情的场面。那是宫体诗,帝宫如此,老百姓怎么样?还怕你不明白,想到《西洲曲》,民歌。“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中学语文课本里注解,莲子是什么?哎,莲就是“怜”,就是爱,莲子就是Love You。(笑声)这个朱自清非常老实,反衬他内心的寂寞,向往某种青春的欢畅。怕你还不明白,接着特别反复说明:先是“那是一个热闹的季节,也是风流的季节”,后是“可惜我们现在早已无福消受了。”

但是,他这样想,是很自由的啊。这个自由来自“独处的妙处”。

余光中先生读不懂这个“独处的妙处”,批评说,这个朱自清真奇怪,晚上散步居然不带太太。(大笑声)我看了以后一肚子恼火,请允许我讲了句粗野的话“你管得也太宽了”。(笑声)你还让不让人家活?人家写的就是这段心灵的独处啊。有那么半小时的自由。有一位学者的一篇论文,说朱自清这时内心充满了一种骚动。(笑声)平常群居的时候,把它压下去了,超出平常的自己,独处了,思想上自由一下,总可以的吧?

就这么想得很自由,很过瘾的时候,不知不觉走到家里了。刚才迷迷糊糊唱着儿歌的妻子和孩子完全睡着了。赶快把门带上。

这一笔很关键啊,关键在哪里?独处的自由结束了,太太、孩子就在眼前,恢复了平常的自己,那就意味着不能自由乱想了,因为太太孩子,提醒着责任,家庭的责任,所以就在七八月间,朱自清终于回扬州探亲了。

现在我们可以回答自由的内涵,四种之中,朱自清写的是哪一种啊?那就是和责任对立统一的自由,属于伦理性质的。和许多学者所设想的反对专制的自由没有关系。当然,这也不意味着,朱自清的苦闷仅仅是伦理性的,政治性苦闷仍然没有解脱。这年9月他写了《一封信》,在那封信里是渗透着政治苦闷的。但是,那是心灵的另一个层次。

你们可能要质疑,这样的分析,可能是孤证,还不能雄辩地证明独处的妙处在于自由。那么,你们读过《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吗?在那里的朱自清是很有头面的,他和俞平伯一起到你们南京,那秦淮河有歌伎唱歌,他是很想听听的。但是,那时不是独处,俞平伯就在后面,就不太自由了。人家拿个折子给他点歌,他很想听一下,未免假正经,说不要不要,很希望俞平伯说要。但俞平伯也不要,人家就非常扫兴地走掉了。朱自清心里十分遗憾,潜意识仍然十分“骚动”,坦承他的“顾忌”,就是“在众目昭彰的时候。道德律的力,本来是民众赋予的;在民众的面前,自然更显出它的威严了。我这时一面盼望,一面却感到了两重的禁制……在众目睽睽之下,这两种思想在我心里最为旺盛。她们暂时压倒了我的听歌的盼望,这便成就了我的灰色的拒绝。”

不在独处中,就没有自由了。

我说了这么多,就是告诉诸位,对朱自清,还有对任何一个作家,都不能简单化理解。朱自清的精神是立体的,多层次的。在散文中,写自己内心深层次的孤独,水平是很高的,从世界文学史上看,是第一流的,比美国梭卢的《瓦尔登湖》,我觉得要好一点。那个美国人,老是一个人在湖边,东想西想,说的不过就是和寂寞为伴,就不寂寞了,翻来覆去就是不平常的自己,根本没有意识到在不平常和平常的自己之间沉浮,思绪才不至于单调,几十万字就这样平面滑行下来,实在是太啰唆了,看得我烦死了。但是,今天时间已经超过了起码半小时,我没有办法讲他的啰唆了,我再饶舌下去,就比那个美国人更要烦死诸位了。

非常感谢大家的耐心,据我观察,没有一个上厕所的,更没有上了厕所不回来的。

根据作者在东南大学的演讲录音记录整理

卢风华整理,作者修订于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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