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及握手,首先想到人们两个失态之处。 其一,不问亲疏,不辨场合,见手即握,殷勤之态可掬。此情此景,你会以为那被握之人是这类握手者普天之下最亲密的挚友。你的手如有幸被泽及,也会同样受庞若惊,尽管你与握手者只有点头之交。至于别的承幸者(看来握手者忘了其大名),从他的表情看,此一握之恭维景仰,亦不稍减。握手者脸上一片真挚,容光焕然,一声“幸会”,字字有声,发自肺腑。那一握,热切、久长而欢悦、好像被握的此公是刚从辽远沙漠归家的至友,而实际上他不过是个半陌路人。 其二,社交场合,常有谦谦君子,手欲伸而常缩,似乎慎言谨行,又似乎手指头发炎、红肿。拘谨如此公,你只好超越一般性的礼貌,握手时倍加主动热情。别人既然极礼貌地把你介绍给他,既然你还想与这聚会中的其他来宾一一握手,出于礼仪,你也不能拉下此君。他的手半停半缩,像是怕你在他手上恶作剧一番。你拉住了他的手,但握手的动力全来自你一方,对方的手只是矜持抑或忧郁,天知道、尴尬也罢,不自然也罢,你还得把手握完。这与你搀着一位淑女去就座颇为相似。确实是否拉手摇动一番(英语握手即为“摇手”),何时松手为宜,亦一样令人颇费周折。前者似有对病人施暴之嫌,后者又是你自揽的不尴不尬的义务。整个晚上,你弄不清自己是否真正讨嫌于此公。聚会终了,你方看出他的举手投足同样不过好于其余和他握过手的诸君。 以我想来,两种失态皆可避免。如果两者择其一,我更倾向于前者。诚然那份热情并非就是真诚的流露,但它至少表达出一团和气。假如一定要把真诚与和气弄个径渭分明(根本用不着如此),那么人世间逢场作戏的人情味(搞和气)胜于令人不快的真情(如厌恶他人而不与之握手者)。此外,确定情真与否较之与人亲善更难。而且待人接物之间友善热情本身即为至理。 肯定了这一点,亦即悟出了一点为人之道,该道之行令人愉悦。待人接物,立身处世,此为最上乘,也最合逻辑之一法。 手掌羞涩常被归之于谦虚稳重。事实上并非如此。除非那不愿伸手的谦虚根源于傲气。有欠于殷勤灵动才是更好的解释。但此欠缺亦根源于自傲。 生硬刻板常意味着某君傲慢或不信任他人的德性。我曾有幸会到两位宽厚为怀的先生。透过二人的举止,可见出惜手如金一斑。两人皆自视甚高,这也绝非无来由。两人都乐观自信但吝于握手。对于其中一位,有人曾想设圈套,以鱼肉伏手与其相握。为的是提醒这位先生其握手致意之乏味,常使友人感到难堪。然而密谋者终究没有胆略去实行这计划。此公是否对这图谋有所闻,我们不得而知。但有一事千真万确,即自此以后,他一改旧习,与人握手致意时,热情可掬了。另一位君子是一帮热心政治家中的唯一不变初衷者。他信守其对芙吉众生一贯的态度。对于同事的易变、思迁颇为不快,对其他人的愚蠢和不专亦很恼火。他的举止风度亦得冷若冰霜。尽管如此,其信念言行却一以贯之,不稍改变。如此,他尽可以堂堂正正地孤傲不群而无招人议论之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