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前坐出租车,同出租车司机讲起李嘉诚,十个有九个会竖起大拇指,称他“李超人”;今天坐出租车再和司机讨论“诚哥”近日事迹,我保证十个里头有十个会一听到他的名字就立刻大骂“官商勾结”,甚至叫他“奸商”。想知道香港有没有仇富情绪?办法很简单,就是拿本地首富李嘉诚当指标,答案岂不是清清楚楚、显而易见? 不过话说回来,尽管仇富,但是我等平民却未必仇视富人的饮食品味,此所以坊间媒体常常标榜某某食肆是“名人饭堂”、某某菜馆“连六叔都成日帮衬”。不只吃饭的地方,我们还很喜欢有钱人爱吃的东西,比如说鲍参翅肚,又比如说鹅肝松露鱼子酱。就算我们不能总是吃这些名贵食材,很多人甚至一辈子都不可能吃得到;可是只要有机会,恐怕再仇富的人也是愿意去试的。因此,“阿一”主理的鲍鱼套餐才会有卖点;那可是大家都消费得起的“富豪”酒家呀。 有钱人不单有钱,而且还很有品味。已故法国社会学宗师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曾经把品味分成两大类,一类是“奢华品味”,一类是“必需品味”。后者指的是低下阶层的饮食口味,油重味浓,与维持生命的必需程度相关;前者指的则是资产阶级的状态,对米油酱醋的问题不必考虑太多,可以自由自在选择食物,而选择之自由就是“奢华”的真义了。 表面上看,这全是钱作怪。如果一个人赚钱不多,他花在食物上的收入比例一定比较高,而且买的全是最最基本的东西。尤其传统劳动阶层,每日付出那么多的体力,不多点油水进肚怎么行?所以传统低下阶层的食物往往又腻又厚。从前的爱尔兰码头工人奉黑啤为每日主食,过去南洋的码头苦力则以肉骨茶做早餐,看起来是两码事,背后的原理却是一致的。有点钱,情况马上不一样;因为有钱就想命长,吃东西开始讲究健康。就算富人还是会吃高脂肪高热量的菜,但他们至少不必餐餐都吃一样的东西,而且分量也可以少一点,宁愿把心机花在烹调的技艺和准备食材的工序上。也就是说,他们不太会每天来碗肥猪肉,可是却爱来几片吃橡实长大的西班牙黑毛猪做的火腿下酒。 布尔迪厄最特别的地方是不以钱财论英雄。没错,一般收入不高的劳动阶层都必须吃些味道浓油分重的东西,否则无力劳动。可既然说得上是“品味”,里头就一定包含着多于金钱的倾向。换句话说,劳动阶层并非被迫吃那些东西的,他们还真喜欢。想当年,那些英国工人畅饮黑啤的时候绝对不会很痛苦地想:“好惨,只能喝这玩意”;相反,他们大概会以为天下最美味的饮料莫过于此,一路喝一路爽。简单讲,“必需品味”看似出自生活必需,但终究也是一种品味、一种喜好以及一种习惯(用布尔迪厄的术语讲,这叫做“惯习”),由于是套习惯了的,甚至代代相传的品味,所以就算他们有朝一日发财了,也还是会不自觉地偏好那种源自必需的口味。 最好的例子就是上海本帮菜,浓油赤酱本是最经典的低下阶层口味,用来送大碗白饭大碗面条实在是绝配。但老上海崛起速度太快,许多有钱人出身贫寒,后来白手起家在十里洋场闯出名堂之后,其口味也一时难改。于是这套“必需品味”就吊诡地流传下来,再有钱也还是爱吃红烧划水爆河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