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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手写我心

时间:2018-01-16来源:悦读文网 作者: 红柳老松 点击:

书桌,多少个夜晚伏案在此。遐想,发呆。今夜,写些什么呢?

想写窗前的花,花海的花,可拍花写花画花赏花的人太多了,我又能写出什么特别之处呢?想写城市的星空,树梢的月亮,可不知有多少人也许正在赞美她们,我又能如何揭示她们的隐秘,写出她们诗性的极致?想写自己的家和家人,可自觉已浸润在幸福的泡沫里挣扎不出来,而且幸福的家庭大致相同,自己的家又能比别人家能多出多少幸福?想写怀旧的故事,又怕跟别人的重复。我想写人间的疾苦,世道的不公,可怎么能跟正在遭受或曾经遭受过疾苦和不公的人气息相连,心心相印呢?我又能写出什么比他们更苦更艰难的境地呢?为他们解脱呢?

以前,我不曾写过什么。多少个夜晚,都是在电视前,或书桌前,或枕头边,捧书阅读。心随书转,烦恼也书,忧愁也书,喜怒也书,人世界的一切善恶美丑尽在书中。有书身心轻,不识写书人,更不知写书人的痛苦与快乐。

按常理来说,一个人爱看书,肯定有很重的好奇心,既然有好奇心,就是想什么都知道。若是等到我什么都不想知道,那我肯定是走向衰弱了。我只看书不写,也许是怕自己被时代抛在后面,没法与大家对话。总想知道更多的事情。因为在平时的生活中的确如此,知道的事情越多越可以与人讨论、交流、沟通。我曾经告诫过自己,不要封闭自己。我有空就阅读,是为了将无所不在的好奇心与探索经典的极致之美结合起来,这或许很重要。

可是,我发现了自己的窘境:现在我忧虑的不是知道的太少,而是知道的太多。各种各样的信息太多了,网络报纸,广播电视,杂志书籍,微博微信——连风里都漂着各种各样的声音,我的视听已经被严重堵塞,五官的负担大大超载,既没有时间思考也没有时间判断,也来不及反应,各种参照实在太多

在各种喧嚣中,却常觉得寂寞。我试着用阅读排解这种寂寞,但阅读只能让我理解寂寞。我无法让“念天地之悠悠”这样的寂寞安心地跟我的灵魂共始共终。我想用恋爱来排除喧嚣中的寂寞,可我有爱我的老妻。我想靠带孙子解决寂寞,但孙子不是爷爷常带的。

席慕蓉说的好:“很多愿望,我想要的,上苍都给了我,很快或者很慢地,我都一一地接到。而我对青春的渴望,虽然好像一直没有得到,可是走着走着,回过头一看,好像又都已经过去。原来,这就是青春。”

我的青春已经过去。

我一度跟书隔绝,关上窗户,脑海里常想两个字:清寂。只有清寂,才能回味青春,感悟人生。但是,在这浮躁喧嚣的世界,清寂谈何容易。

在朋友的启发下,我尝试写些东西。可写来写去,与一些文学写作者聚会交流的次数多了,我陷入了一个悖论:是知道的更多好,还是稍微闭塞些好?是尽可能地逃避写作,还是勤奋的投入?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我们当代人大部分是知道的太多,热闹太多,个人时间太少,回到过去太少,阅读经典太少,接近各种垃圾太多,潜心钻研太少,功利心强的太多,时时有被掩埋的危险。

写作也没能使我的心灵宁静下来。在这个既充满机会,也充满压力的世界,机会诱惑人去尝试、争抢,压力逼迫人去奋斗、创新,都使人无法静下心来。

那么,今夜,我写些什么呢?

感慨归感慨,终归还得写。我平时不爱锻炼,爱与朋友们边闲谈神聊,边喝个小酒。晚上家人若睡得早,坐在灯下,写几行字,喝几口茶,抽几口烟,心中想到哪写到哪,慢慢进入到自己营造出的天地,体会生活中的喜笑哀乐,嘻哈怒骂。内心丰富,饮食清淡可口,朋友二三知己,家常的日子家常的人,写些家常的文章,说些家长的话。有时,想起家乡和过去的人和事,写些怀旧的文章,把写作当作打发时光的解药,介绍一下生我养我的故乡,我生活的城市,我熟悉的人,生活中的点滴感悟,倒也觉得十分的惬意。

毕竟装腔作势、张扬矫情的年龄已过去,天命已知,所崇尚的唯有恬淡和平安。

我生于农村,在农村长大,后来为了生活,进入城市。过了天命,在农村和城市生活的时间各占一半。城市给我的记忆不是太多,留在我心底的却是农村的山山水水,农村的天地,农村的人和事,深深地刻在我的心里,磨灭不掉。在我已经写出来的一些自认为是作品的作品里,大多是有关农村的。

农村的人怎么生活,怎么生存,想的啥,说的啥,他们的感情,他们的盼望,他们的艰辛,是我最熟悉的。

毕竟农村有我回不去的童年、青年、初恋、成家和抹不掉的喜悦和忧愁,还有充盈我几十年的成长和欢乐。农村不但是我生活过的家,也是我思想上和精神上的家,是我能在纷扰而繁杂的城市驻足而不至于逃离的根源,更是我虽身居闹市而尚能保持内心安宁平淡的动力。

家乡确实很美,很美的家乡没留住我。我在《小地方风景独好》里对她的自然美景做了详尽的描写。

家乡的故事很多,有过去的,现在的,已经发生过的,还有没发生过的但不能说是不发生的故事。这些故事深埋在我的心底,但不能封尘在心底。在城市过了几十年,我逐渐一点一点地明白了自己与家乡之间的许多源渊和纠结。

尽管这些发生在大时代'背景下的小故事中的都是些小人物,小事情,真如我一样,我的世界里都是些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和事,大人物、大事情对我来说遥不可及,但我虽然在写,却不清楚能说明和代表什么。里面的故事一个接着一个,也许以后还有许多故事,我只是简单地想让“往事不会逝去,往事甚至不会成为过去,”让它在历史的长河中和文字的镶刻中留下些见证。

离开故乡的人,能在城市安身立命也许是幸福的。城市在巨变,在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农村同样在变,同样在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在变化中,有些人和事物变好了,有些却变得面目全非了,有些改进了,有些却消失了。尝试着写了几十篇带有浓郁乡土气息的散文,就是我对家乡的地貌地理、文化传统、风俗人情、生存环境等方面的一些追忆和怀念。

这些和我准备还要继续写的家乡素材,是家乡对我的馈赠。家乡虽未给予我生活和事业中成功的收获,却赠与我慢慢积淀的生活阅历的广阔和厚重,家乡让我常怀敬畏之心,使我在一次次的渐行渐远中,没有迷失本真,让我能抵达岁月的深处,保存灵魂的纯洁与平静。

我也写了些自身在生活中的遭遇和经历,以及对生活的感悟等十几篇,阐述了我的思想,我的心血,我的朦胧与笨拙,竟然也能得到一些文朋圈友们的认同理解和喜爱,于是我知道在这个世界上如我这样的人不是我一个,这也许是性情的共同,感受的共鸣,经历的相似,文学的美丽。

写的过程中,我总是想,写文章不能太清醒,太理智,太修饰,太华丽,太面面俱到,不然会把好文写成论文。有朋友问我作品素材的来源,揣测它们在我身上发生的真实程度究竟有多少,这让我常常哭笑。当然,生活的环境熏陶和成长过程的经历对我来说是很重要的组成,从某种程度上说决定了我的性情,我的待人处事。

生活在这座城市几十年,面对日新月异的巨大变化,对它没有感情是假的,只是铭刻在心底的一些记忆不是那么强烈,那么刻骨铭心。也写了些自己的糊涂感受和浅薄的见解描述和对这座城市的感受。

写的时候没有主题,想到哪写到哪,信马由缰。有时写着写着没兴趣了,立马就能打住,就跟我喝酒一样,不想喝了,即刻能忍住。不怕有虎头蛇尾之嫌。我明白,我都不想写了,将来读者肯定也不想看了。

写完了,慢慢看,跟我的大部分作品一样,小说不像小说,散文不像散文,难取杂文的影子,随笔又嫌太长,朋友们说我的作品画面感太强,共鸣性不弱,是我的风格。

这也是我写作的初衷和自信,是我面对厚厚的自己装订的空白草稿纸从无到有文字时,首先产生的意念。

我发自内心的敬佩那些在散文里能信手拈来穿插古人名句和古诗词的作家,常常想人家写文章怎么跟古人想到一块去了。继而又想,人家那才是愽学多才,能借用古人名句,增加文章的艺术含量,那像我这样全凭感觉朦胧的写,糊涂笨拙的写。

我从乡下来,虽在城市生活了几十年,但总爱抽空到乡下住几天。在白天或是夜半到田间地头行走,像个离不开乡土的游魂一样,带着回忆、寻觅、恐惧和惊喜。像年少时跟朋友花一整夜去捉鱼这种自虐式的行走,晨雾中静静地趴在河边等黄鸭出现这种傻气样的痴心,让我在写作中体验到了许多乐趣,也使我突破了遇到的许多盲区。

如春天的田野和种子,夏夜的村庄与狗吠,秋天的收割与喜悦,冬日的泉水和河冰,其实是在寻找我的童年和青年时的记忆,自到了城里,我已经逐渐,甚至完全陌生了。

我常到乡下住几天,是想重新当一回乡下人,重新回到儿时和少年时光。这个愿望不难实现,但这个愿望却难满足,而我却在写作中满足了。往来路上,或是在田边地头、老村破庄反复寻找,我发现我丢失了的太多东西,是都可以找回来的。

于是,在我写出来的一些东西里,也因此有了青山绿水、深山老林和田野乡间的气息,有了老猎枪,有了老人的羊锅头烟锅,有了神鬼,有了枯树老屋,镰刀麦堆,草帽牛车,小吃美味,泉水蛙声,泥土鸟雀,还有种子,还有初恋的青涩,儿时的纯真,年少的快乐,还有许多植物,以及其他……

我有一个嗜好,就是爱吃乡下的饭,其实,我是怕断了跟乡下的联系,也就是怕没了乡愁。我觉得这是对乡村的敬奉。

我喜欢在乡间行走。我不敢忘了乡村的下雨、刮风、落雪、阴天、雷电、月夜,在我写的东西里,对景物描写的自信心就来自常在乡村行走。我喜欢跟上了年纪的乡下人彻夜长谈,他们会给我讲好多故事,还有他们的心里话,他们的烦与乐,喜与愁,这种“围炕夜话”,比书本上,网络里,微信中,或是老外祖母的故事更加精彩。

我曾在一个夏天,跟一位菜农在地头的窝棚里睡过一夜,是为了感爱一种洪荒中的心境。在那样的夜晚,我看到了世界上最繁华灿烂的星空,宇宙中最明亮清晰的银河。

我感受到了那种最深的荒凉、寂静、空旷、恐惧、清澈、有声如无声、无我和无他,但我的心灵与天地产生了相知相交,天人合一的暖流,这种暖流使我激动而又沉重,那真是一个崇高而又伟大的夜晚。在那个夜晚,我觉得无话可说,最丰富的陈述和记录,便是沉默。

这种体验,在城市里是得不到的。城市的一天很短,短得来不及拥抱清晨,就已经手握黄昏。乡村有太多的悲伤,但我无法承担全部,我对着时光悲伤也罢,喜悦也罢,,时光却早已把我健忘。

城市里有光怪陆离的颜色,但我还是喜欢乡村的色彩。

我喜欢在乡村行走,除了割裂不了的情与感,还能寄托我的一颗叶落归根的心。

我十分清楚我是一个俗人,笨人,愚人,我无法对老子文化有深刻的理解,只能肤浅的理解为:人不能跟命运较劲,不能跟自己较劲,不能跟别人较劲,更不能跟自然较劲……写文章也一样,不为功名利禄而写,不为写作而写,全心全力地写了,对文字虔诚地写了,写出自己的真性情,糊涂也罢,聪明也罢,文学艺术高也罢,实话实景俗也罢,文笔华丽精彩也罢,题材新颖独特也罢,由人去评由人去说,褒贬由他,喜厌由他,都是客观存在的,就如我说普通话,标准不标准,总有人能听得懂,一切顺其自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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