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样东西,是种莫名的妙趣。这譬如,一个100块和一个10块的本子,由于喜欢,可能我就会扔掉那个贵的,或者在某次搬家时不带走。 青少年时期,我集过火花、邮票与扑克,每每坐在房间里一个人翻看,都觉妙趣横生。可是有一天,它们都离我而去了,无论是曾经的忍痛割爱,还是前不久的一次搬家,顿然瞧见,寡淡至极。于是一口袋提了,请进了楼下的垃圾桶。转运车每日里都会来,将那些城市生活里人们所不再需要的东西,送去城外某处它的墓场。至于后来怎么样,谁也没有去考证。 前些日子,发了一笔钱,我便在下班后花了三个小时,去家门外不远处的电信营业厅,换了一部华为牌青春牌的湛蓝色手机。新东西上手,果然一扫曾经的烦恼,譬如卡机、容量小一类。虽然我知道,有一天它也会老去,也会在这翻滚不息的世界失去曾经耀眼的光泽,最终沦为弃物。可是我管不那许多,握在手里,便是一份不可多得的炫丽。 谁说物质带的快感是速朽的?即便速朽,可又有谁会住手呢? 我喜欢戴尔电脑,源于最初总是在《读者文摘》杂志的内页见到它整幅的精致的“全球直销”的广告,后来终于买了一部它的笔记本电脑,用了差不多五年,只是键盘与电池老化,花点小钱就可以换掉。可我还是习惯于用摆在桌上的台式机,这恐怕跟早年曾做过几年专业打字员不无关系。于是,去科委立交桥那里的数码城走上一遭,不用费多大口舌,花个寻常的价钱,一台20吋4核高配置的原装机就到手,并且还同时顺了一台惠普牌的三合一激光打印机。摆在狭小的书房里,音乐一放,那满是滋味儿,就像了却一个很大的心愿。一份欣然,一份满足,教人骨子里都十足地惬意。 我终于明白,这速朽的物质所带来的快感,极易让人上瘾。不过我还好,成不了购物狂,这大抵是受了我少小时代乡下生活所带来的那些俭朴之风的影响。再好的东西,够用就成了,即便再喜欢,多了也没用。可是这世界,我却分明瞧见,人们总是乐意去堆砌那些没用的东西,无论喜不喜欢,都要千方百计地占有,直教人犯糊涂。 这回搬家,我很多东西都散人了。想想也是心疼,可又摆不下。不过,一口气搬过去的20箱书,各式各样的书,网上买的,朋友送的,邮局订的,自己出的,看或没看的,都尽数地码在书房的角落里。说是角落,其它也已占据了不小的地方,好在我还能安下一张带橱柜的书桌,一张带靠背的凉椅,一台随时可接取冷热矿泉水的饮水机,以及后来添置的打印机。当然,我也为打印机专门去花园市场买了一张半高的小木几,也为电脑配置了一套小音箱。好在它们都不占地方,却教这世界顿时圆融了起来。我坐在一堆装满书的纸箱的半包围里,其乐陶陶地上网,虚度时光。 才住满一年的新房子,打算换掉。上个月就已经启动了,后来解了一桩约,再提了价发到58同城和赶集网上,一时间手机都快给打爆了,门庭若市,络绎不绝。我终不想母亲再去无端地承受像今年这么个酷暑的折磨,朝西的房子还得换成南北向,我也想能够尽可能地再宽上一点,至少可以让我那些装书的箱子有个更好的放处。所以在网上看房,是我莫大的兴趣,即便前阵子去了深圳,我也随时在宾馆那台慢腾腾的电脑上一一查看本地的房市,并且一一地比较,一一地收藏,有时也是通宵。 我喜欢倾情投入地去做一件事情,尤其是经过深思熟虑决定下来的。所以我至今都甚为欣慰,在去年的夏天像狗一样地奔跑,迅速地为父母换下了眼下的这套尚不曾住过人的新房子,好歹让父亲在去世前住了一个多月享受了下,上下有电梯,楼下有林荫,大门有保安,门外有各种店,这恐怕也是他们活了一辈子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当然,也是我所不曾想到过的。可是事情来了,说办就得办,三下五去二,没要多久也就办成了。虽然我自此背上了20多万的按揭,可我觉得没什么,值得。我还记得去年父母才搬进来住没几天,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一家人聊天,我说我至少得活14年,为什么呢,得把这按揭还了,把大家惹得哈哈大笑,就连父母亲也都笑坏了。 成绵路大院原来那套65平米的两室一厅的砖混楼,建于上世纪80年代,是父亲的功劳,也写满了我的青春成长期。后来又经历了2008年的大地震,墙体虽经加固与修复,至今却也陈旧得灰头土脸,这么些年来虽经多次拆迁动议都没有结果,居住环境自然不算乐观。加之父母年事已高,尤其是父亲腿脚不便,爬一层楼就要坐在小凳上休息长达一个小时,每每上楼都要像攀岩一样死死地抓住扶手一点点地把自己给扯上去,我心里就特别难受之极。可他又不肯让人扶着拉着上去,总觉得身体跟不上累。虽然家委会也专门在单元门内楼梯起步处的墙上安了一根牢实的不锈钢扶手,可那也起不了多大作用,更像是安慰。 有次父亲就跟我讲,你得想法给我解决,可那时我没这个能力。一年后我调了资涨了薪,再一年我就把房子给换了。父母自然是高兴得不得了,但他们总是担心会给我造成什么负担,也有对旧岁月的莫名依恋,虽经一波三折,最终还是让他们住上了91平米三室两厅的电梯公寓,同样在三楼,而且地处江畔,邻近两个休闲广场,蛮适合养老的。只不过他们搬进来时已经是初冬,谁都不曾料到酷暑的火辣。 我对新房子,谈不上喜欢。我只知道,这是必须去办并且得办好的事情。要是为我自己,那是懒得动的。以我这样的性格,又哪里不能安身呢?况且还可以,这里住几年,再换去别处。虽是租房子,却也体检了一把上世纪30年代里的那些文人墨客居无定所的生活样式。所以再换房子,我希望能够应合一些内心里的归宿。有了归宿感,心就安了,就通泰了,与外界就会自然而然地圆融起来。 我不喜欢别人对我的生活指手划脚,尤其是那些自以为是却又思维粗浅的,弄不好就只有割袍断袖恩断义绝。这就像我从不喜欢去捣扰别人的生活,也没兴趣去打听别人的隐私。尊重,在不少时候都是一种良好的素养,也是一种可贵的品质。包括尊重别人的家人与朋友,尊重别人的决定和想法。我喜欢那样的人,也希望自己是那样的人。或许,这就是我所选择的活法,并不会妨碍身外这个世界去继续它的喧闹。 放眼望去,这世界天天都有人在到处打扫,顶着严寒与酷暑。于是我就不得不去想,若是不打扫,这世界会有多肮脏。也或者是,这世界原本就有多肮脏,再怎么打扫又有多少用。这就如同,但凡有点农家常识的人都知道,好的菜苗都是从肥田里长起来的,而肥田的往往是粪水。那么,那些长得好的菜苗又是些什么呢? 下雨了,窗外的秋雨绵绵,淅淅沥沥的,就像这房子已经察觉到,我对它即将的告别。我喜欢这样的梅雨季节,它就像一场无休止的梦,牵扯起我无尽绵延的心事—— 一切喜欢的都浮上来,一切不喜欢的都沉下去。这是尘土,不为人知的觉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