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芬步子急匆匆的,像有什么事催赶着,她眉头微蹙,这是她一贯的表情,这表情造就了鼻梁处的“川”字,让她还算秀气的面容看上去对一切不耐烦,尤其对这周遭的密集人群不耐烦。 可香港哪里人不多呢,走过一拨还是一拨,像永远泅渡不出来的广阔大海。因为人多,寸土寸金,这里的建筑都朝天比着长,结构错综复杂,造型匪夷所思。站在街头,使劲仰脑袋也只能看到一小片被切割的逼仄天空,她有恐低症,看一会儿就会犯头晕。过于密集高耸的建筑把地面都给压沉了,香港街道因而看着比别处要深,像深渊。刚来的那会儿,秋芬被这景象吓住了,张着口,半天说不出话,样子活像一条被抛上岸的鱼,每次她都会下意识地拽住前夫汤姆的胳膊,做深呼吸,曾经那条胳膊是她在这片茫茫海域里的唯一一根救命稻草。 汤姆——香港人时兴有个洋名,她就一直这么叫他,结婚证上的中国名反而没叫过。他祖籍潮汕,是第二代香港人,对来自四川宜宾乡下的秋芬来说,香港是个遥远陌生的异域,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来到这里。回想起来简直像做梦。最初,她离开家乡,从农村进到城市再到深圳,青春懵懂的那些年,也算得上步步惊心了,没想到越走越远,走到了境外,原来是有一份奇妙的缘在等她。 汤姆所在的香港公司跟他们服装厂有业务关系,时常来深圳。有个周末,几个一起打工的姐妹相约去附近的公园玩,一家卖保健品的企业正在那里搞促销活动,又唱又跳,大喇叭不停地吆喝,不少大人小孩围观,还有奖品小样发放。秋芬看了一会儿觉得口渴,就去士多店里买水。走到了那里才发现身上没带零钱,正打算怏怏而走,一个男子站在旁边,微笑地说,想喝什么,我替你付。 秋芬吓了一跳。陡然遇到学雷锋的人有点不知所措。 “我不是坏人。”那人笑道。 他这么一说秋芬反而有点不好意思,也被他这正经八百的样子弄笑了。深圳人来自五湖四海,大家约定俗成使用普通话。这人听着像广普,却比一般广东人说得更生硬蹩脚。 “我认识你。”他把“你”说成“雷”,“你是康华服装厂的。” “你咋知?” “我们是同系。”他有点得意,同事说成“同系”。秋芬忍住笑。 原来是香港人,他们厂的港方客户工作人员。 秋芬是厂里的发货计件员,产品交接时,打过照面应该是可能的。算“同系”吧。 汤姆请她喝了蛮贵的营养快线。 他问她有没有十八岁,看起来像童工。 秋芬骄傲地说她已经十九了,出来打两年工了。 这以后,每次汤姆来深圳都会找她。请她吃大家乐,喝邓老凉茶,“广东天气毒,要学会煮凉茶”,他用港式普通话教导她。还送她口红、香水、T恤、外套和裙子。 那会儿对秋芬有意思的还有同厂的一个拉长,以及几个小工友。也都没有明确追,就是加班之余约着一起吃饭,打牌,逛街,唱K。 他们没有一个像汤姆那样慷慨大方,送她那么多东西,最暖心的是吃饭的时候他会替她把位子先摆好,会给她涮碗,用公筷夹菜给她,走路会让她靠里边,上车先安顿好她落座,帮她拿包包。 这些很绅士的小动作那些工友不会,她以前见过的任何人——包括她的父母,哥哥姐姐,他们都不会。 汤姆给她很新鲜的感觉,特别美好,他比她大十多岁,很会宠人,这之前秋芬没有任何恋爱经历,只喜欢过影视明星刘德华。 秋芬和汤姆去工厂附近的“天籁之音”唱K飚歌,汤姆唱粤语歌很好听,有种发自胸腔肺腑的醇厚。他俩合唱了一首《东方之珠》。 好几年前,她曾和几个中考落第的同学在露天卡拉OK摊位点唱,两块钱唱一首,有人付了十元请客,她唱的就是这。有同学唱上海滩《浪奔浪流》,有同学模仿张学友的《吻别》,都用蹩脚的粤语唱。那时港台片风靡内地,模仿粤语成为年轻人时尚之一。 “小河弯弯向南流 流到香江去看一看 ……” 秋芬没想到自己真的流到了香江。 结婚好久,秋芬都感觉自己像在做梦。 天桥棚子下面席地而坐的全是菲佣,不,应该是印尼佣,长沙湾一带不比中环,印尼佣更实惠些。周末是外国佣的公共假期,她们一团一团地坐着,地上摊着家乡风味的各种食物:咖喱饭、鸡块、薄饼,五颜六色的调料,她们大声说笑着,深邃的黑眼睛,黧黑的皮肤,厚厚的嘴唇,散发着浓烈的热带雌性气息。这些人平常在雇主家里都安分守己少言寡语,此刻就像过节一般,化了艳俗的妆容,穿戴也夸张显目,脸上洋溢着遇到乡党的开心快乐。她们是有集体有组织的,不像她刚来港那会儿孤零零一个人,满眼都是生疏,听不到一句乡音。 秋芬穿越挤满外国佣的天桥通道,下到地面,再经过惠康商场,出来就是一片公屋区,沿着公屋人行通道穿过去,来到街边,走过一排卖海鲜干货药材奶粉的铺面,在一个门牌上写着繁体字“永联行”的楼梯口停下,掏出钥匙,打开生了锈的沉重铁门,顺手取出了信箱里厚厚的一叠《明报》,走上暗淡狭窄的楼道。这是香港老式唐楼,没有电梯。因为老旧,租金相对便宜。本埠年轻人一般都不住这里。房子是华仔租的。秋芬在这生活也有几年了,真快。 上到三楼,打开防盗铁门,一股鱼香麻辣味从小厨房飘出来,滔滔正在里面忙活,一米七的个头,瘦削的身材,围着白围腰,一手拿锅铲,一手捏着锅耳朵,像个能干的小厨师。这孩子做什么事都认真,尤其对吃,毫不含糊。他几乎每周都要回来打一次牙祭,当然,是自己下厨。他蛮会做菜的。 今天做的是水煮鱼,他最喜欢的一道菜,虽然在香港生活了这么多年,胃还是随她,一个人的味蕾看来是由童年决定的。 红尖椒、花椒粒、黄豆芽、芫荽,油汪汪地覆盖着,香香辣辣的一盘,看着顿时食欲大开。香港是磨炼人的地方,硬生生把一个孩子锻炼成了烹饪大师。 秋芬有时候不免有点愧疚,她这个当娘的并没怎么照料到他。他就自己长这么大了。 滔滔第一次去香港那年,放寒假,他跟华仔来宜宾过春节,央求她跟他们一起回香港。那会儿,滔滔已经在香港上了半年学。 滔滔是香港身份,得在香港考大学,高二转学过去的,就住华仔那里,滔滔喊华仔“叔叔”。华仔以为她看在滔滔的份上,能跟他们一起回香港定居。 然而,“香港”两个字就像药力强劲的催吐药,她一听就产生无法自抑的生理排斥,头晕目眩,眼前浮现的是:难以下咽的饭食,一望无际的夏天,无边汹涌的人潮,被切割折叠的狭小空间,走到哪儿都是人,人,人……陌生的,并不友好的——人。 有次在香港坐地铁,人照例满满当当,从酷热的外面进来,地铁里冷气逼人,香港总这样冰火两重天。她穿了高跟鞋,旁边一个人刚好到站下车,让出空位,她一屁股坐了下来,抬头就发现一个香港男人对她横眉怒视,她有点惶恐,不知自己做错了什么,难道这个空位不能坐?又没抢!她的脚被高跟鞋摧残了半天,必须得休息一下。她随手将坤包放在腿边,又被身旁挨着的一个胖男人侧目鄙厌,嫌她包包占了座位,她纳闷极了,这有什么呢,她那么瘦,包包并没有侵占到旁边位置,包包和她加起来也不及这个胖子宽。还有一次在地铁里接电话,被一个香港人噼里啪啦教训了一通,说她声音大,吵到别人了。原来香港人如此嫌弃她不待见她。后来,她看到一个外国人同样在地铁里大声打电话,却没有人说他。崇洋媚外!她很是气愤。 全是不愉快的记忆……当然,最大的创伤是汤姆带给她的……不,香港,再也不要过去了。可是,儿子已经属于那里了,她竟然做了香港人的娘。想想很不可思议。 滔滔的适应能力比她强多了,半年不到,粤语就很地道了,他和华仔交流全是粤语。 滔滔临走的时候一边哭,一边拉着华仔的衣襟说,“妈妈不过去就算了,叔叔,我们回去吧。”那年他十七岁,十七岁的男孩子哭起来像小孩。她以前倒没怎么见他哭呢。她不也是十七岁离开家乡的吗?哭什么哭? 他俩走的时候秋芬没掉一滴眼泪,一个人的眼泪大概也是有定额的,她的额度用完了,变成了一个硬心肠的女人。 她只是又开始吃起了辣椒。每当她吃不下去饭的时候,就靠辣椒度日。 一年后,她到底还是去了香港,滔滔考取了港科大。 …… (节选自2021年第4期《芳草》) 俞莉,教师,广东省文学院签约作家,在《当代》《中国作家》《清明》等刊物发表过小说,出版有长篇小说《我的似水年华》《谁敲响了上课的钟声》《我和你的世界》,小说集《潮湿的春天》入选深圳新锐小说文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