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城市宏大的叙事面前,杂草似乎毫无意义,即便是它们很努力地顶破了水泥而坚强地活着,却从来不会接受到任何的关注,甚至还要担心随时被连根拔起。这是一株杂草作为流寇的命运。 以上内容是我开车经过这座城市的地标性建筑凤凰碑时,看到几株长在台阶上的杂草脑子里突然冒出来的。我不知道这些文字是否有意义,也不知道杂草被我遇到是否具有某种暗示,但是接下来的日子,这句话却不断地提醒我,指引我,让我对杂草产生了兴趣。 我开始有意识地寻找这座城市里的杂草。在不同的区域,我分别遇到了蓟、荨麻、狗尾巴草和看麦娘等常见于乡下的植物。它们以单株的形式,生长在犄角旮旯,或者背街小巷,甚至残破的墙体之上。 蓟是在工业区的一条老旧巷子里遇到的,巷子两边是低矮的平房,部分空置,有人的几间被用作简易超市和彩票屋,许久都没有人走进去,不被打扰的巷子,刚好持久地保持了寂静而破败。蓟就在巷子的一处漏着水的管道下方躲着,我经过的时候,跨步走过一汪水,垫脚绕到相对干燥的地方时看到了它。我停下来回头看我走过的这段巷子,尘土裸露在破碎的沥青之中,斑驳的墙面上,到处是白色的砖的老年斑。这里本来毫无生机,一株蓟,一株独独地生长在一汪水旁边的蓟,像旱海里的鱼一样,它粉色的花朵,点亮了土黄色的巷子,而那些带刺的叶片,不断地划破风,让巷子有了季节的纹路。 荨麻是在一座新建的停车场里偶遇的。我当时穿着短裤,因为着急赶路,就没留意脚下,踩过一片杂草的时候,有那么一瞬间,腿部就像中箭一般疼,随后便是一阵难忍的痒。我低头看时,才发现是再熟悉不过的荨麻。疼痛的缘故,我已经来不及细想,荨麻是用这样的方式和我打招呼,还是将我当成要采摘它的敌人。唯一确定的,是左腿外侧的一片红肿,以及疼痛和瘙痒。荨麻的厉害我在乡下的时候领教过,也知道疼痛和瘙痒只是暂时的,于是忍痛赶自己要赶的路。走着走着就觉得奇怪,同样是来自乡下,荨麻为何要给我以疼痛和瘙痒,它不光让我重温了童年的某一段短暂经历,还用茎叶上细小的尖刺告诉我,整个城市并不像看上去那么温和。我是个心眼比较小的人,在这件事过去一段时间之后的一次饭局上,我再一次遇到了荨麻,它被作为一道绿菜,等着被滚烫的水煮成口感适中的食物。这一次,我终于报了仇。 是在一片被废弃的工厂里,看到那片狗尾巴草的,它们无辜地站在一起,像极了当年犯错误被老师罚站的少年,工厂空旷的院落里,没有风,它们纹丝不动,四面的围墙知道它们内心的落寞。我远远地看着它们,像父母看着孩子,或者说老乡看着老乡,这些原本生活在乡下的植物,唐突地出现在工厂里,跟出现在山坡或者湿地上的表情完全不一样,此刻,在腐朽的铁器和从内部开始溃退的工厂里,它们的植物属性弱得微乎其微,而象征意义则随着我的注视逐渐加强。这些跋山涉水从乡下赶来的孩子,跟曾经水一样在工厂里流动的人群一样,暗自成长过,暗自繁盛过,最后暗自凋谢,完成简单的一生。现在,工厂空空荡荡,狗尾巴草,用孱弱的身体试图填满它。它们还怀揣着当时的野心,你看,有风吹过来,它们就使劲摇摆着身体,让整个场院变得丰满起来,或者说微风吹拂下,它们整齐地飘动着,让废弃工厂的颓废看上去并没那么沉重。 看麦娘一直生活在我的眼皮子底下,我所在的单位办公楼,有一个长长的斜梯,我们叫它大踏步。大踏步中间是一个花坛,两侧是楼梯,花坛里经常换一些时兴的植物。有一次,我蹲在阶梯上接电话,一低头就发现了熟悉的身影——一株看麦娘正在阳光下看着我。这是我熟悉的植物,在乡下,它有美好的名字,有修长的身姿,只要它不长在麦田里,从来没人去惊动它。看麦娘看着麦子生长,看着村庄经历着日升日落,可什么时候它也进城了,还悄悄地出现在我身边。挂了电话,我仔细地观察它,并郑重其事地给它拍了一张照片,发了微信朋友圈,文案是这样的:看麦娘是这世上最像娘的植物,它一直偷偷看着你,不管你开心还是悲伤,忙碌还是闲适,都默不作声。其实,乡下的很多母亲就是这样,从来都不说爱,不说想念,但心里装着所有的孩子。 二 如果说单株的杂草,以流浪者的身份出现的话,那么在河流和废弃的铁轨周围,杂草们则像住在城中村的农民工一样活着。 一条典农河,从南到北贯穿了这座城市,因此留下大面积的野地。 是不是所有的河流都一个德行,在垂青过河床两边的所有植物之后,扔下它们,像个多情又无情的浪子头也不回地奔流而去。反正典农河是这样的,在它流经的区域,我观察过被它所遗弃的杂草们。 我常去的河段,园丁们种植了以观赏为主的植物。马鞭草细长结实的茎上,淡紫色的花朵火焰一样燃烧着,它们和三红紫薇、粉萼鼠尾草一起,让一条河的两岸有了现代化的样子。 很明显,园丁们按照自己的想法排列的绿色植物们,和这野性与柔软兼备的河流并不匹配,甚至还缺少了美感。而河两岸的车前草、毛茛、三色堇和虞美人们,小心谨慎地享受着这里的开阔与生机的同时,无形中又重新定义了河岸,让你觉得,它们才是河岸的主角。 在整齐的植物面前,杂草们显得来历不明,它们的种子,可能是从附近的农田里被裤卷、鞋底带来的,也可能是被不断移动的泥土挟卷而来,还有可能是顺着河流而下被细小的浪花拍打到岸边的。也可能有一些叛逆的种子在成熟之前离家出走,然后就唐突地在此处落地生根。不过,它们的来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们让典农河有了野性的美学意义。 在秋天的时候,经常能遇到一些单株的野菊花。不过我看到的时候,它们已经从内部开始衰老,花瓣的边缘有些枯萎、卷曲,纯白的花瓣已经带上棕锈色的斑点。也有彻底枯死的,褐色叶子贴在地面上。在无人瞩目的地方,杂草们暗自荒芜,完成了一次又一次的轮回。 在离典农河不远的街区,有一条废弃的铁路,它曾经是农田和城市的分界线,北侧是高楼林立的城市,南侧是庄稼站立的乡村,更多的时候,杂草们住在乡村里,从不越过铁路。城市扩张的外延越来越大,这条铁路逐渐失去了作用,以至于废弃。很长的一段铁轨,因为长期的闲置而生锈,杂草和碎石也趁机靠近,并且越过界限,让这一片区域变成荒芜杂乱之地,经常有流浪狗在铁轨上练习排队和前进,它们是让这匍匐于大地的铁的巨兽显得生动的唯一生物。 等不来火车,铁轨萎靡不振,苍耳和苔藓就开始暗中较劲,一个不时朝地上发射刺球,一个默不作声扩张着地盘。两种分别具有攻击性和扩张力的杂草,让静寂的铁道有了故事——正如曾经驶过铁轨的火车一样,可是,我的想象力太弱了,没办法替它们杜撰,只觉得是杂草掩盖了铁轨的寂寞和绝望,掩盖了城市被轨道划分出来的界限,掩盖了沥青、碎石、水泥路,让城市的部分区域回到最初的样子。 城市的管理者对此充耳不闻,他们既没有拆掉铁轨的打算,也没有清除杂草的计划。杂草和城市管理者达成了和解。其实,废弃的铁轨,闲置的工厂和被遗弃的住宅,被杂草占领,完全可以看作是一种隐喻,或者是一个教训,人们对新事物或者说事物的新状态的追求,让杂草有机会重新出现的旧的区域,人们随意丢掉的城市区域,重新回到了草的手里。 我和这城市里越来越多的杂草相遇,从个体到群体,持久地观察它们之后,就觉得它们身上流寇的形象竟然是如此明显。它们和山坡、绿化带、公园里的草形成鲜明对比,同样是植物,甚至来自同一个区域,现在,有用的草在明处,杂草在暗处。它们小心地躲藏着城市管理者的目光,小心地打量着高楼大厦的变化。它们窥探着,等待着,战战兢兢地过完一生。 小时候看《水浒传》,我一直觉得,被认定为匪的群体,一定是有故事的,所以,面对杂草们,我蹲在路边拍过挤出砖缝的独株马齿苋,感受过紫花苜蓿在街边的落寞和谨慎,也对小径上被踩成泥浆的蒲公英表示过哀悼。而见到的杂草越多,就越觉得杂草和人一样,也要忍受压力,也要经历衰亡。当然,更多的时候,它们身上所发生的这一切,都不曾被人所目睹,因此不管是压力还是衰亡,抑或是诗意浪漫,都只有杂草自己知道。其实,杂草也可以表现出一种特别的优雅——这种品质,文学艺术作品将其称之为高贵。 是的,杂草也有高贵之处,并且远比修剪一致的景观植物要更具野性和气质。 三 对杂草的容忍,有时候能看出一个人对于自然的理解和接纳。 不过,杂草的位置会影响理解的效果:出现在街边、公园,你会觉得它带着美感,毕竟和整齐的街边植物相比,它更具有自然的属性,而出现在路中间或者小区里,可能会招致不满,甚至可能被视为对规则存在冒犯。 人们习惯性将杂草称之为入侵者,但准确来说,很大一部分杂草原本就是坚硬的城市之下那片土地上的原住民。它们一开始就住在这里,田野消失,泥土隐匿,钢筋和砖块的建筑拔地而起,沥青和水泥彻底封印大地,但将种子留在原地的它们,依然按照节令钻出了土地,只不过,原住地已经不再是田野,因此,它们的出现多少显得有些唐突。 在植物学家眼里,大自然并没有杂草,每一株草都有研究价值和审美意义。而在城市管理者的清单中,草却被分为三六九等,被种植的、被围起来的、被修剪的、被特殊照顾的,是有用的草,不在此列的,理所当然被划定为杂草。如此一来,杂草就成为异类。似乎它们一出生就进入错误的地点,它们并不是因为有毒或长得丑陋,而是它们在错误的地方还拼命生长,试图让此地成为自己的地盘。 原住民杂草横冲直撞要证明自己的出身,它们从不选择生存的区域,也忽略了城市内部严格的界限,哪怕是台阶的缝隙,或者有裂缝的柏油马路中间,都能看到它们曾作为本地人的蛮横。 从乡下进入城市的杂草,跟进了城的乡下人很像,敏感,且具有攻击性。闯入城市的杂草,大多独居,不会贸然在墙体和公路上生根,它们领教过车轮和割草机的威力,只能出现在一些不起眼的地方,然后苟且偷生,而一旦被清理,就一副落草为寇的样子,开始发起抵抗。 而群居的杂草们,似乎已经熟悉了城市管理者的脾气,并接受了被嫌弃的现状,因此大部分只待在城市的边缘地带——河岸边或者草地的边缘,也有混进草坪里去的,每次割草机都会削去它们突出的部分,这样它们就以草坪的样子存在着,或匍匐,或小心翼翼,一旦超过草坪的高度,就到了连根拔起的时日。 在城市里,作为侵入者和流寇,杂草表现得更多的是敌意,从外观上看,它们长相独特,不是周身长满刺或钉,就是用缺口、缝隙、斑点、瑕疵来标明身份,有一些甚至用到制毒液。这个群体里,荨麻草它看上去人畜无害,但是一旦靠近,就会被蜇得鼻青脸肿,它在杂草界坐稳了不好惹的位置,即便是一株也能活出一支队伍的感觉。 突然冒出来的草类,在常年被树荫遮蔽的区域里,几乎没有竞争者,要不然能有出生的机会?与本地草类相比,杂草们有一个优势,就是它们已经适应了野外的生存环境,不管环境如何恶劣,已经有一套属于自己的生存机制,它们能适应食草动物带来的压力,牛羊啃得越多它们就越旺盛,也能适应干旱或者过度湿润的新环境:它们一旦落地生根,就会不断伸展、扩张,表面上看只有单株在艰难成长,实际上土地内部已经茂密异常。 我曾经思考过这座城市杂草的来历问题,还偏执地认为,记录在当地志书上的草可以认定为原住民,其他的可能是跨地域和省区的,索性叫它们草的移民。而这些草,在别人眼里就成了杂草,因为它们根不正苗不红,甚至长相可疑。是的,有些杂草,是跟着进城的农民落地生根的,他们喜欢大包小包地将乡下的物品搬进城里,杂草种子就藏在他们的衣袖里、包裹里以及布鞋鞋底乘虚而入,反正落户城市是不需要被准许的。 杂草迁徙竟然是一个世界性的话题。19世纪的美国植物学家阿萨·格雷就把美国杂草认定为“谦逊的、喜居山林的隐居者,跟那些具有侵略性的、自命不凡的、专横的外来者可没法比”。她将美国人的性格和美国杂草的性格作出的对比,有趣而深刻,这给了我很多启发,但是因为观察力和分析力的薄弱,我始终没能从我身边的杂草身上提取到本地人的性格信息。 杂草们最羡慕草坪,而草坪对杂草却保持着警惕。草坪,作为城市里专门空出来的以供人们接近自然的一小片旷野,它绿意盎然,接近自然,它被定期修剪、维护,以保持得体的外形从而吸引人们的关注。虽然草坪不需要围栏,却挂着禁止入内的警示牌,因此,草坪和杂草之间,有一道鸿沟。正是如此,杂草也想成为草坪的一分子,这样就可以不用担惊受怕,可草坪寸土不让。 其实,和人工草坪相比,杂草更适合成为这座城市的一部分。它们耐旱,不需要持久的浇灌,能有效减少城市绿地用水;它们坚强,杂草的根粗而长,在土壤中分布得又深又广,杂草生长的土壤承接雨水的能力远胜于人工草坪。城市的管理者们似乎已经发现了这一点,所以,杂草草坪也开始慢慢出现并可能成为一种潮流。 一段时间,所在城市开始建设各种小微公园,意图让人们走出小区就能跟自然接近。面积不大的公园里,草坪是必不可少的,于是杂草作为园艺植物被引入,城市管理者们想推崇自然风格的种植方式以保障杂草的传播,这时候,杂草有机会被名正言顺地作为城市景观之一,供人参观。 杂草与栽培植物之间的界限,开始变得模糊,这也无限接近自然规律——本没有杂草——植物被允许在不同的区域来回穿梭,身体可以,身份一样可以。其实,草在草的世界里,只有不同形态的身体,并没有身份差别。这一点,和人一模一样。 四 18世纪的“自然神学”派,将杂草的用处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展现自然作为植物设计师的智慧与审慎;第二种则是对人类的傲慢自大施以有益的惩戒。三个世纪之后,这个说法依然能代表很多人的观点,而我更加倾向于第一种,但整座城市似乎选择了第二种,并以此作为对杂草的处理依据。 对于像我一样在城市里不曾拥有小花园和农田的人来说,街边的所有植物都是有意义的,它们都能让我心情愉悦,而我也更愿意将杂草视作城市难得的景致,它们的存在,让城市保持了土地的野性,让城市变得柔软,让人经由一片野草的叶子或者一朵野花的花瓣而感受到诗意。如果你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在清晨或者傍晚,借助阳光观察一株杂草,就能有意外收获,而这一切是建筑所无法带来的,虽然你根本不在乎。 在少数人眼里,杂草是一种麻烦,这个群体就是园丁。在他们看来,杂草约等于工作没有做到位,而在拥有花园的人眼里啊,杂草让自己精心设计、栽培的花园变得不伦不类,必须除之而后快。于是,各种除草的方法就随之而出。 城市里的人们对于清除杂草,可谓花样百出。我试着总结了一下,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官方有计划有目的地大而化之,一种是民间斩草除根。 官方和民间都在使用的除草剂,从20世纪40年代就开始对杂草斩草除根,化学性除草剂的成功,让杂草在一段时间内变得稀少,但是人们也发现了除草剂对土地的污染,在除草和收获放心蔬菜之间,人们还是选择了后者。另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是,当人们对杂草使用了除草剂之后,杂草竟然变得更加强大,它们的身体像注射了疫苗一样,因此,除草剂开始销声匿迹,取而代之的是割草机。 很多个早晨,睡梦都会被割草机的轰鸣打扰,对于贪恋周末片刻酣睡的人来说,割草机作业简直是一场灾难;而对于杂草来说,每一次轰鸣相当于一次大型的围剿。在草坪这个战场上,武器所发出来的,是那种不连贯的轰鸣,发动机隔几秒停顿一次似乎在积蓄力量,然后一头扎进杂乱无章的草丛。不一会儿,空气中弥漫起青草的味道,被塑料齿轮划过之后,草们变得平整均匀,被切断的草们,尸横遍野,听不到一声尖叫。而躲在其中的杂草,更是不敢吱声,生怕被发现之后,被连根拔起。 当然,割草机也经常误伤,不是把幼小的树苗切断,就是让准备绽放的玫瑰早夭。英国诗人菲利普·拉金,就记录过一次误伤: 割草机熄火了,两次;跪下来,我发现 一只刺猬被卡在了刀刃上, 死了。它待在长长的草里。 从前我见过它,甚至还给它喂过食, 一次。 现在我却伤害了它悄无声息的世界, 无法弥补。埋葬也无济于事: 第二天早上我起床,而它却不会了。 死后的第一天,新的缺席 变成永远的事实;我们早该彼此 当心,早该心怀仁慈 当一切还来得及。 这首名为《割草机》的诗歌中,诗人用一只刺猬的死提醒人们“新的缺席/ 变成永远的事实;我们早该彼此 / 当心,早该心怀仁慈 / 当一切还来得及”。可是,没有一台割草机会有仁慈之心,它们只有“杀身成仁的念头”,因此,人们对清晨的割草机心怀不满,而杂草们,则对它充满恐惧和绝望。 和园丁们有目的、有节奏的清理相比,民间的清理就显得不那么“血腥”,但是却残忍了很多。此处收录一则来自网络的除杂草的方法: 当杂草湿的时候,雨后除草或在花园浇水之前除草,这时土壤湿润,你将能够轻松地拉动这些讨厌的植物的根。永远不要让杂草成熟,除非它会修复它的根并溢出它的种子,用根球拉起植物。简单省力的除草技巧是用塑料、地毯或垫子覆盖杂草两到四周,如果是黑色则要好得多,这将会让植物死于黑暗(没有太阳)或热量。很难掐出在路面和人行道的裂缝生长的杂草时可以用沸水。由于杂草的种子在花园土壤下仍然处于休眠状态,所以当你挖掘一个斑点时要小心,不要过度推翻你的土壤。 总结出这些方法的人,一定是对杂草恨之入骨的,其找到了杂草的弱点和优点,在经过多少次实验之后,才得出了能斩草除根的方法,足以见得杂草给他的生活带来了多少麻烦。 我还搜索到一种“煮豆燃萁”式的除草方法。在乡下,鸭子吃杂草,土豆和杂草一起走过春天,但是进了城,腌制鸭蛋的盐水,在杂草繁盛季节,就成了除杂草的妙方,浇上三四次即可遏止杂草的生长。煮土豆的水,也可除去杂草。腌咸鸭蛋和煮土豆的水都用在了除杂草上,人们对除草的决心,可见一斑。 不管是被放弃的化学物质,还是常用的机械除草,抑或是流传于网络的民间方式,对于杂草的认知,人们所表现出来的,更多的是粗暴的攻击,而很少有人停下来思考它们的意义。因此,杂草被理所当然地视为入侵者,不管它是否具有什么意义,它的存在是无法接受的,它的生长对于城市来说是粗鲁。其实,和仇视杂草的人相比,漠视杂草的人,更让人失望,他们的漠不关心,也是造成野草被误会的原因。 这都是我臆想出来的,其实,对于这一切,杂草早已经习惯,并默默接受。但是它们知道一切,却并不打算有所悔改,因为它们觉得自己没错,它们总会在铁轨生锈的荒野行使自己的修复能力,让我们的城市不至于破败,但是当它们形成规模,人们能想到的词语,往往是荒芜、杂乱,似乎只有经过整顿的画面,才是合理的。 我对草是有感情的,不管是别人眼里有用的草,还是被嫌弃的杂草,只要在不匆忙的时间遇到,总会引起我的好奇心。这或许源自我的乡下的生活经验,因此,我总希望能找到与杂草相处的方法。 转换角度,对杂草的作用和意义进行“重构”,或许是一个机会。 在乡下的时候,我们家的土豆地里经常会有冰草之类的杂草长出来,有一些甚至还穿过了土豆,导致其从内部开始坏死。对杂草恨之入骨的祖父却并不着急去处理它们,而是任其生长。等土豆成熟,我们拔掉的土豆蔓堆了一地时,冰草就派上了用场,它们被祖父一把揪出地面,然后打成结,我一直记得,被冰草紧紧捆扎的土豆蔓非常便于运输。 典农河的园丁对杂草的包容,跟祖父如出一辙,在马鞭草、三红紫薇和粉萼鼠尾草的边缘,车前草、毛茛、三色堇、虞美人的生长,提升了河岸的美感,这是城市规划者未曾想到的效果,河岸在杂草和良草的双重点缀之下,无限接近了自然。 人们对杂草的偏见仍在继续着,而和汹涌的斩草除根同步的,是新晋的杂草不断出现,城市在变老的过程中,居住过的地方不断被人们所嫌弃,大家一股脑儿朝着新城搬迁,老旧小区日益增多,那些曾被视为珍宝的花园开始荒芜,留在花园里的良草,变成了无人料理的杂草。它们凶猛地扩张着,仿佛在报复主人之前的养护。 新旧杂草开始攀上墙壁,钻进墙中,让原本整洁利落的四方形菜畦变成了立体派画作般的五颜六色、七零八落。疏于管理的草坪,也变成了可怕的杂草聚居地,大群杂草试探性地向周边的土地和道路入侵。 不过,一切都是短暂的,在经过抛弃和重新设计之后,变老的城区成为建筑工地,巨大的轰鸣声中,一座新的城市正在脱胎而出。而此时,杂草们的种子已经悄然混迹于湿润的泥土里,它们寂静无声,等待着新的机会,以此来证明自己顽强的生命力。
田鑫,中国作家协会会员、鲁迅文学院第四十届高研班学员,出版散文集《大地知道谁来过》《大地词条》两部,曾获宁夏文学艺术奖、《朔方》文学奖、丁玲文学奖等奖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