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华的都市里,光头的行者身披一袭红袍,低垂着头,赤脚,走下楼梯,动作缓慢得像是一场修行。时间,在他的脚板与楼梯的接触之间,仿佛被无限拉长了。一整面破败的砖墙上贴满被风吹得呼呼响的五颜六色、密密麻麻的小广告,等待这位手拎塑料袋的行者经过。与行者缓慢的步履形成对比的,是来往行人与车辆的正常速度。在这都市喧嚣场里的“动”的衬托之下,行者之静,变得更加深远。一辆辆车已驶过,无数行人已经过,行者还没有接近这面巨大的广告墙。行者的起脚,抬高,落地,简单的动作被拆解了,被赋予了超越日常的巨大的生命张力。行者行走在人潮涌动的都市街头,以献祭者的静谧,默默忍受着责罚。 视线往上,白色天台上,顶棚与扶手之间露出一小截,刚好容纳下行者低垂的脑袋。与川流不息的行人相比,这颗低垂的脑袋几乎是静止的。仿佛“快”与“慢”、“时间”与“空间”在这个交汇点发生了最直接的碰撞。然而,这样的碰撞并没有绽放出火花,就悄然熄灭了。行人继续赶路,行者继续自己缓慢得如同静止的步履。行者的脚掌,接触坚硬的大地,他用身体器官里最赤诚最柔软的一部分肉体与这喧嚣的都市坦诚相待。路面滚烫吗?冰冷吗?咯人吗?他的双脚有没有走烂?终点在哪里?路的尽头有什么在迎接他?在视线看不到的地方,大地的秘密,是不是如画卷般,贴着行者的脚掌、沿着他的步履缓缓展开? 行者极缓慢的步履能够抵达心中的圣地吗?生命如此的艰难。这两个场景都出自导演蔡明亮的电影《行者》。脚,是肉体的一部分。一个人到最后要面对的就是自己的肉体吧,这受困的、漂泊的、生病的、疲倦的、孤独的、日渐老去的、时刻都会消亡的,却又充满渴望的肉体!脚,隐喻离别、相遇、远方、抵达、追溯……一个人生命里的大部分路径和脚都是密不可分的。 拉美作家胡安·鲁尔福在他的魔幻现实主义小说《佩德罗·巴拉莫》里,让女主角苏萨娜无法安息的游魂,在深夜里钻出坟墓来,耳语般絮絮叨叨地说起了前尘往事:“她说她那时把双脚藏在他两腿中间。她的脚冷得像冷冰冰的石头,放在他的大腿里像搁在烤面包的炉子里一样暖和。她说他咬着她的双脚,对她说,她的脚像是在炉子中烤得金黄的面包。”将一个女人的脚比作“烤得金黄的面包”,并且,轻轻地放在嘴里咬着。鲁尔福构建的叙事迷宫里,时间、生死、梦境与真实,都被揉碎了。当一个男人将一个女人被自己的肉体捂得滚烫的、柔软的双脚托在掌上,细细摩挲时,我想,一定会有斑斓的光影打在女人光洁的脚面。她纤细、透明的脚微微跷起,细长而骨感,仿佛这一双“金黄的面包”般的脚啊,就是这个被人深爱着的女人生命力的巅峰表现。 “一直到今天,我还常常会想起祖母那条回大陆的路,只有我陪祖母走过那条路,以及那天下午,我和祖母采了很多芭乐回来……”这段旁白出自侯孝贤导演、朱天文编剧的电影《童年往事》。电影中,念旁白的,正是导演本人。画面中的祖母是一个枯瘦干瘪的老太太,老旧的丝质阔腿裤下,藏着一双穿着布鞋的小脚。“沿着大路走,没过多久,过了河坝,就到了梅江桥,再走几步路,就到了湾下了。”湾下,就是大陆老家所在地。身在高雄的祖母无数次想走回大陆去。祖母认为,落叶都要归根,她当然也要回到大陆***。 脚,是寄身于汪洋中的祖母最后的浮木。她认为,脚,可以带她重返故土。仿佛那条返回大陆的路,不需要辨认,只要她的双脚一踩上去,路,就自然显现了。那些溽热、静谧而漫长的夏日午后啊,蝉儿在枝头鸣唱,微风将吸饱了阳光和雨露的树叶吹得簌簌响,薄光从浓荫间滴漏下来,前方的路,像河流一样波光荡漾。无数次,祖母的小脚颤颤巍巍地走在那条看不到尽头的乡间林荫小路上,步履细碎、笃定,且越走越有力量,仿佛每走一步,就离故土又近一点了。事实却是,当祖母的双脚一次次试着向故土迈去时,也是一次次把自己给走丢的过程。时代的巨浪卷起,一个微小的人,一双衰老的脚,如何跨过隔绝的海峡?蹒跚的步履如何丈量他乡与故土的距离?祖母的脚,找不到回家的路了。漫长的夏天也结束了,祖母的脚不能再带她去往任何地方了,哪怕只是迷途。因为,她失去了行走的能力,故土,彻底成为她心中的亘古遗恨。她终日只能躺在榻榻米上,不言不语,仿佛一件被抽空了所有的生命力的,与人间再无任何关联的,古老而薄脆的遗物。回不了家的祖母可曾寄希望于,他日若是肉身归于尘土,魂魄,能够重返故里? 如果我的曾祖母不将脚整个裸露出来,我会觉得她那双穿着宽口碎花布鞋的脚好美呀,真的目测只有三寸,比我的脚小很多,跟五六岁孩子的脚差不多一样瘦长,脚背高高隆起,脚趾尖尖的。她已经很老了,老得像一尊用来供奉的佛像,或者像一座化石,不再参与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了。她坐在厅堂的老藤椅上,与其说是坐,不如说是被人放在老藤椅上,难以想象,除了这么坐着,她还能做什么动作呢。她的身体就像一个外部完整,而内里已全部都碎裂的老树干。风扇呜呜响,曾祖母宽大的裤筒灌满了风,像两朵盛放的并蒂莲,一双小脚是娇嫩的花蕊,仿佛也是这具枯朽的肉身上唯一鲜活的部分。 我记得在我童年时的一个冬夜,我第一次看到祖母给曾祖母洗脚。那晚昏暗,吱吱作响的灯光下,祖母端来一个盛满温水的洗脚桶,轻声细语地对曾祖母说:“姆妈,洗脚了。”曾祖母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脚,没有表示什么,而后,空洞的眼神越过祖母,望向敞开的大门外无尽的黑夜。祖母放下洗脚桶,蹲下,先脱去曾祖母一只脚上的鞋子,接着又脱去另一只,将两只穿着白色棉袜的小脚轻放在自己的膝盖上。祖母的眼神极尽温柔,用手轻轻捏着怀里这两只高高隆起、像小船一样尖尖的小脚,类似于某种按摩的动作。曾祖母耷拉着脑袋,眼神微闭,陷入了冥想之中,仿佛她已离开了这间屋子,已离开我们很远很远。 当祖母将曾祖母的袜子脱掉后,毫无任何思想准备的我吓了一跳。这哪里是一双脚,这分明是两只畸形的丑陋的大虫子,在祖母的怀里蠕动!两只脚都是脚尖只有一只大脚趾,另外四只脚趾头遍布于整个脚面,脚板分成不规则的两部分,前面长,后面短,中间很深的一道凹槽。不像脚,反而更像一双绣花鞋。肉体被残忍挤压后,长度停止增长,只增长厚度,形成凹槽,凹槽让人不忍直视,应该是烂了,又结痂,又烂,又结痂。我不由得后退了几步。我想她一定度过了许多痛苦的岁月。“乖乖被这双脚吓着了吧?你的太奶奶命太苦了,八岁就缠足,一辈子都裹着缠脚布,生儿育女,做牛做马,谁劝她,她都不肯拿掉裹脚布。她都九十岁了,同辈的人早死光了,前几年,她的脑袋不灵光了,我们才硬给她拿掉……”祖母和我说着话,将曾祖母的双脚放进洗脚桶,曾祖母的脚一和水接触,身体就痉挛了一下,脸上显出紧张、胆怯的表情。祖母像哄小孩子一样,在曾祖母脚面轻拍一点水,然后用双手划水,水,以其柔软的姿态环绕着曾祖母的脚踝,轻柔地抚弄着她,拍打着她。曾祖母放下了戒备,微微侧过身体,仿佛又回到了很远的地方。 微暗的灯光里,曾祖母晃动的影子,分为几段,投射在屋顶,仿佛要投向整个夜晚,以及她自身的全部命运。然而,即便是影子,也是躲躲藏藏、飘忽无力的。投向夜晚,却不能遮蔽任何东西,投向命运,却无法提供一句箴言。曾祖母的双脚被泡在洗脚桶里,被轻轻搓揉,她的脸上没有表情,仿佛在洗脚的间隙,生命就会自然消亡。为她洗脚的祖母的后背忽然微微战栗起来,仿佛那双脚曾经经历过的炼狱之痛,也种植在她的心上。多年后,我读到冯骥才的小说《三寸金莲》,读到一段让我心惊胆战的描写:“奶奶拉过木盆,把她脚涮净擦干,放在自己膝盖上。这就要裹了。香莲已不知该嚷该叫该求该闹,瞅着奶奶抓住她的脚,先右后左,让开大脚趾,斜向脚掌下边用劲一掰,骨头嘎儿一响,惊得香莲‘嗷’一叫,奶奶已抖开裹脚条子,把这四个脚趾头勒住。”读到这里,仿佛有某种外力在挤压着我,几乎使我不能呼吸。纸上每一个字都在喊疼,那疼,曾经与祖母连接过,多年以后,终于也与我连接上了。我吃力地站起来,打开窗,贪婪地吮吸散发着绿色嫩芽的泥土气息。夜的细雨中,一阵阵遥远的,被漫长岁月稀释得细若游丝的哭声隐约而来。 “脱下寂寞的高跟鞋,赤足踏上地球花园的小台阶,这里不是巴黎、东京,或纽约,我和我的孤独约在悄悄的、悄悄的午夜……”齐豫的这首歌,唱到了都市丽人们的心里。高跟鞋仿佛就是丽人的面具,或者武器,唯有卸下面具,放下武器,她们才能内观自己,释放心相。这时,她们不再是职场上打拼的精英,她们会孤独,也会脆弱,会在深夜里痛哭流涕。每一个穿高跟鞋的都市丽人,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脱下高跟鞋,赤足,或者是换双柔软的布鞋吧。高跟鞋不合脚,穿上它,却很美,也很有气场,修饰女人的身姿,让女人性感、窈窕。高跟鞋也是女人与世界博弈的武器。全球最有名的“辣妹”大卫·维多利亚,因为太过迷恋高跟鞋,双脚长时间被挤压,形成了拇趾外翻,即使是这样,每次出现在公众面前,她依然是穿着十厘米以上的尖头高跟鞋,优雅从容。拇趾外翻的双脚挤在纤细的高跟鞋里,到底有多疼?只有她自己知道了。所谓削足适履就是如此吧。 在电影《爱情神话》里,宁理饰演的修鞋匠说:“每个女人一生至少有一双Jimmy Choo。”台词虽有些夸张,却戳中大多数女性。据说黛安娜王妃生前也是这个品牌的拥趸。我在专柜试穿过,裸色、镶水钻的鞋子,光彩照人,线条优雅、流畅。我的脚掌宽,脚背高,穿上这双Jimmy Choo后,除了有些挤脚,感观上,双脚立马小两个尺码。我有一种幻梦感,不敢相信这就是我的脚,仿佛老灰姑娘在午夜十二点穿上水晶鞋。可是,我没有将这双鞋带回家,标签上的价格让我望而止步。我三十五岁前,内心常常会迸发出一种生猛而尖锐的热情,然而,与具体生活发生碰撞时,总是会被撞得支离破碎,但并不妨碍我在短暂休整后,又卷土重来。这样的热情,体现在对高跟鞋的狂热之爱上,亦如此。那些年,我的双脚由于要适应一双双高跟鞋,常年都是伤痕累累的。等到这双鞋驯服了我的双脚,或者是我的双脚驯服了这双鞋,走路不再钻心疼了(疼痛,有时候竟会让我有甜蜜的眩晕之感,我沉溺于此,不能自拔),下一双高跟鞋又来了,又要开始新一轮的鞋与脚互相适应与磨合的过程。所谓磨合与适应,到最后,其实也不知道是我的脚驯服了鞋,还是鞋驯服了我的脚。 我的右脚的脚踝处,有一块三角形的凹陷的伤疤,这个伤疤不是高跟鞋挤压出来的,不会随岁月的流逝而消失,它将在我的右脚上永久蛰伏了。伤疤的肤质与我右脚的其他地方相比较,紧绷、干燥,微微翘起,也略微发亮,区别于正常肤质。有时候,我甚至觉得我右脚的伤疤,具有生命的神性。比如,伤疤暗藏着什么,我凝视伤疤,伤疤仿佛也以自己的存在,回观着我。 那是一个溽热的雨后7月,蝉鸣声骤起,薄薄的晨光,从屋檐上、树梢上、电线杆上,以及父亲脸上滴漏下来。父亲将我放在自行车前杠上,后座绑着他用来钓鱼的一套工具。父亲一脚蹬上自行车的踏脚,清凉的风,包裹着我们。父亲的呼吸温热而有力,我的身体紧贴着他的胸膛,感受到汹涌的生命脉动。父亲一周要去钓一次鱼。每周日的清晨,天色微曦,我们尚在睡梦中,父亲就出发了。父亲是冷冻厂里冷库的保管员兼搬运工,无论春夏秋冬,每天都穿着厚厚的棉服,出入于零下二十几度的冷库。他一周工作六天,一天工作十个小时,周日是他的休息日,也是他的钓鱼日。这一天,他可以从日常中短暂抽离。傍晚,他拎着他的战利品,几条活蹦乱跳的鱼,一回到家中,就钻进厨房做晚饭。月亮挂在我们的窗口,灯光像瀑布一样旋转落下,我们一家人围着一张桌子吃晚餐。父亲坐在阴影处,我看不清他的脸,阴影里的父亲有一种虚无感,阴影仿佛是一道屏障,将他与我们远远隔开。虽然我能听到大口扒拉米饭的声音,但那声音就像一个不在场的人发出的。父亲一句也不提他今天如何度过。母亲气得摔筷子摔碗。阴影里的父亲依然很用力很专注地吃饭,仿佛他的灵魂和意志都聚拢于筷子上。 今天,父亲主动提出来要带我去钓鱼了。母亲早早就将我们的水壶灌满,又给我们带了茶叶蛋和包子。临出发前,母亲把我拉到一边,悄悄对我说:“看看你爸是不是一个人钓鱼,如果有别人,是男还是女,回来告诉我……”我点头,像一个身负特殊使命的小间谍般沉稳。迎着雨后的斑斓晨光,父亲骑着自行车带我穿过朝我们张开怀抱,当我们经过后,又渐渐关闭的森林。车轮轧过了青绿色的草芥,从树枝上滚落下一阵密集雨珠,钻进我们的脖子里,我们缩起脖子,身体擦着树的枝条飞过,随风带走了几片闪亮的叶子。父女俩旋涡般的笑声在静谧森林荡漾。父亲说:“宝宝,我给你表演一个双手脱把……”话音刚落,父亲的双手瞬间离开自行车的龙头,将手臂伸直,放平,靠着身体的平衡以及双脚的力量快速驱动着车轮。他在飞了,我也在飞。我们尖叫,那一刻,只有我们知道,在被我们的尖叫声搅动起的震颤的空气里,我们没有言语,却分享了同一个秘密,我们将终生为这个秘密守口如瓶。我学父亲的样子,慢慢将双手放平,仿佛一对渐渐张开的翅膀。我的整个毛孔都舒展了,身体内部的黑暗与外部的明亮被打通,风,在二者间自由穿梭。不被掌控的感觉让我既兴奋又紧张,身体在瑰丽的云端飞翔。 忽然,咯噔了一下,父亲的脚蹬不动车轮,他笑着加大力度,继续蹬,一直蹬,一阵阵延迟的剧痛从我的脚底如海啸般喷涌而出,火烧火燎般,瞬间就燃遍了我的全身,我大喊痛痛痛,眼泪哗啦啦涌出,我们和自行车一起摔倒。我穿着凉鞋的右脚钻进车轱辘里,脚踝处的皮被擦掉一大块,肉,如绽开的花苞,血流不止。父亲吓傻了,抖索着脱下自己的白衬衣,将我的脚包裹起来,白衬衣立即被血染红。我痛得缩成一团,号啕大哭。密集包裹着我的疼痛的迷雾里,父亲把我背起来,一路狂奔…… 那天以后,父亲就很少去钓鱼了。每天按时上下班,休息了就在家躺着,他总是很疲惫的样子。偶尔去钓一次鱼,几乎也都是空手而归。父亲变得谨小慎微,他迅速地发胖,混混沌沌,像一个茧,越来越厚,越来越圆,外物永远进不去了。生活,抹杀了属于他自己的一切的表情和声音。三十几年过去了,不知道父亲是否还记得当年事。我的右脚的伤疤仿佛是生命规则不可逾越的外壳,我和父亲一生都走不出这个外壳了。我们在那个令人难以忘怀的7月清晨,曾经想到生命的源头看一看,曾经抵达过的自由、意外、纯粹,不受控制之美,都被这个外壳层层包裹。 脚,走过许多路,迷途、坦途、殊途,相遇,告别;脚,受过许多伤,流血、化脓,或痊愈,或溃烂……脚,不仅承载、运送鲜活的肉体,也是肉体塌陷、幻灭的致命因素。人类多么了不起,月球漫步,深海潜泳,手可摘星,脚可踩在群山与文明之巅。人类又多么脆弱,受困于七尺肉体,受困于疾病,受困于时间,受困于双脚。脚,托起沉重的、备受折磨的肉身,遍布于整个脚底的血管,掌控着生之命脉。脚,也是灵魂与意志的显现,靠近,离开,丢失。脚,引领着我们走向生命中的每一条路。 从前,我们不可能天天洗澡,但是会天天用热水泡脚、洗脚。一个人用过的洗脚水,也不会立即倒掉,家人接着用,水温凉了,就再往洗脚盆里注入适量热水。我们的双脚被温热的水包裹,脚一放松,全身的筋脉就都打开了,身体也松弛下来了,在外奔波一天的疲惫、委屈,消失殆尽。有的人家洗脚盆比较大,父母子女一起把脚放进去洗。洗脚,像一种仪式。摇曳的灯影下,三四双脚泡在一个洗脚盆里,这一双双脚,白天奔赴在不同的路上,到夜晚,聚集在一个洗脚盆里。脚,在洗脚盆里轻轻踩起水花,汩汩流水漫过脚踝。欢笑声不停,脚与脚挨在一起,心与心靠得很近。时间能定格吗?永远不要有疏离,永远不要有告别,永远不要有人提前离场。一个家,永远都不要分崩离析。我想起了古老的犹太人有一种仪式,叫作“洗脚礼”,洗脚,象征着洗去灰尘,洗来洁净,是肉体的,也是灵魂的。 “什么动物有时四只脚,有时三只脚,有时两只脚,脚越多却越软弱?”古希腊神话中,悲伤的人面狮身的怪兽斯芬克斯坐在城外的山上,问每一个过路的行人,答不上来的,他就很快乐地一口把他们吃掉。智慧的俄狄浦斯经过,解开了谜底,答案是:人。婴儿时期爬着走,手脚并用,是四只脚;暮年时,拄着拐杖,是三只脚。斯芬克斯听了,羞愧难当,冥想一生的谜题被人的智慧轻易解构了。斯芬克斯跳下了悬崖,投入命运的预言之中。 脚,是斯芬克斯的谜面,人,是谜底。俄狄浦斯,寓意着一个人如何从伊甸园中出走,离开原初的混沌,受了教化,僭越无知的边界,拥有了智慧,同时,也一步一步走入不可更张的命运之弦。脚,走向远方,走回故土,走到天涯和海角,却怎么也走不出自身的命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