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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读文网 汉书 《易》曰:「在中馈,无攸遂」,言妇人不得与事也

《易》曰:「在中馈,无攸遂」,言妇人不得与事也

汉书 [东汉] 班固 244字 第 3533 / 4553 回 2026-10-06

《易》曰:「在中馈,无攸遂」,言妇人不得与事也。《诗》曰:「懿厥哲妇,为枭为鸱」;「匪降自天,生自妇人」。建始、河平之际,许、班之贵,顷动前朝,熏灼四方,赏赐无量,空虚内臧,女宠至极,不可上矣;今之后起,天所不飨,什倍于前。废先帝法度,听用其言,官秩不当,纵释王诛,骄其亲属,假之威权,从横乱政,刺举之吏,莫敢奉宪。又以掖庭狱大为乱阱,榜棰□于砲格,绝灭人命,主为赵、李报德复怨,反除白罪,建治正吏,多系无辜,掠立迫恐,至为人起责,分利受谢。生入死出者,不可胜数。是以日食再既,以昭其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