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怪山算不上高山,可是,在霍林河,这座山就算最高峰了。从山脚爬到山顶,也就一个小时的时间,遇上年轻一点的,几十分钟也能登上去。 从山脚一直到半山腰,长满了各种各样的灌木,几乎一边儿高。有开着小花的,也有结着小果的。小果还是绿的,没有长成,听说长成的时候就变成了红色。 不知从什么时候,山后被睬出一条路来。说是路,其实也就是一条一个人能走的羊肠小道儿。弯弯曲曲,像一条蛇,顺着山坡爬到山顶。好在“蛇”是沿着树木稀疏的地方爬上去的,人们走起来也就不觉得怎么费劲,倒是小道两边的树木,不时被行人折断树枝,或踩在脚下,也有折断当拐棍用的。 怪山很神秘,从远处看,像一座卧佛静静的躺在山顶,绵延几十里,轮廓清晰可见。当你走进山里,展现在你面前的却是像炕一样平坦的岩石。大的有好几铺炕大小,小的也有一米见方,山顶就有一块一米见方的石头铺在那里。另一面就是悬崖。悬崖像用刀切的一样,光滑平坦。 旁边站着几棵不知趣的樟子松,不时相互看看,刮风时还嬉笑着点着头。悬崖的另一边,羞答答的站着几个身穿白裙子的桦树,偶尔向山上的松树摆摆手,然后羞涩的低下头。桦树,看上去就像女人。女人就是温柔呢。纤细的手指,匀称的细腰,还有那身洁白的衣裳,非常招人喜欢。还有那几颗樟子松,一看就是男人,伟岸,粗犷,刚毅,看着它们高傲的样子,女人扭过头去捂嘴笑着。 站在悬崖下面,真想掰下一根树枝,粘上些泉水,在崖壁上写上些什么。心想,过几年,十几年,几十年,也许就成了后人冥思苦想的秘密,可惜,这里已经没有我写东西的地方了。 我曾经爬到过山顶,坐在那块石头上,心惊胆战的往下看着。我只能坐在山顶上,不敢站起来,害怕山风把我吹到山下去。 天上的云彩慢慢的飘动着,我随手抓起一片云彩,放进兜里,装进心里,慢慢品味。云彩在我的心里待了许久,抚摸着我的心,抚摸着思绪,一会儿,我便觉得自己跟着云彩飘了起来,不知不觉中,把自己的思绪捎回了家。 坐在山顶上,能看见这里的一切。远处的山,近处的树,山下的水,山上的石还有眼前的风,山沟里那一片片金黄的油菜花,山顶上那座慢慢长高的敖包。天上那朵慢慢溜走的白云,甚至自己那颗虚无和浮躁的心。 坐在山顶,好像自己真的是这座山的主人。占山为王,大当家的,几乎我能想出来的词都想起来了。 说实在话,我真的想拥有这座山,哪怕是一个山脚也好。对于我来讲,一个山脚就足够了,我会用铁丝网把它围起来,不许任何人进入,更不许机动车辆进入。当然,鸡和猪除外,鸡吃蚂蚱,猪吃饲料,不破坏植被,鸡粪和猪粪还可以滋补大山。我说过,这是我想养的,当然要找个理由。我也曾设想,一旦我拥有了这座山,除了要养些鸡猪外,我还想建一座庙。在我心里,庙宇是神圣的,也是清净的,就像这座山一样,没有纷争,没有喧嚣,更没有铜臭的味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