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地皮”,不要说城里人陌生,即使有些农村孩子,也不一定知道是个什么稀罕物。 实际上,“地皮”就是野草莓。或许因为贴着地皮生长,随口起了这么一个名字,虽说土得掉渣,却给人一种亲切感。碰上几个上了岁数的人凑在一起,谈及当年的上山经历,仿佛眼前重又闪现出“地皮”的影子,一个个顽童般垂涎欲滴,几近沉醉。 “地皮”属多年生草本植物,叶深绿,呈多瓣半圆状,层层叠叠,一簇一簇的,混杂在没膝的草丛里,视力不佳,哪怕是在眼皮子底下,也视而不见。聪明者就靠嗅觉帮忙,哪里香气扑鼻,哪里就有“地皮”。 “地皮”生长在细长的茎之上,年景好时,就像小灯笼似的挂着,一串串,红艳艳。特别是沁人肺腑的浓浓的味道,仙气一样袅袅弥漫,香香的、甜甜的,扔一枚到嘴里,水蜜桃一样化了,而久久不散的芳醇,则让人余香满口,心旷神怡。用一句时髦的广告语来形容:“味道好极了”。 正是由于弥足珍贵,“地皮”生长在人迹罕至的大山深处,而且只有到了盛夏时节才成熟。不像“老鸦蒜”一样,房前屋后的小山包就有,冰雪溶化之际,随便拎根铁棍上去,片刻功夫就挖上一大堆,轻松得很。 而享用一次 “地皮”的 美味,就不那么简单了。首先是路途遥远,两头不见太阳,大人不放心,只有偷着去才行。再则去了不一定找到地方,即使找到了地方,也很有可能怕破坏草场遭到牧民阻拦。饥肠辘辘、空手而归也就罢了,最担心脚上的鞋子烂了,那个年代,一双鞋子要穿几个夏天,鞋子跑烂了就得打赤脚了。 毕竟都是孩子,因为挡不住的诱惑,头天晚上悄悄一商量,第二天大清早就上路了。常去的地方叫马牙山,途中经过一道道连绵起伏的旱地梁。由于粮食都不富余,怀揣一块苞谷馕或是锅盔就不错了。问题是一边走,一边还要好奇地找些掏鸟窝和追野兔的把戏,不等到旱地梁上,怀里的干粮就吃光了。于是趁人不备,猫着腰钻进豌豆地里,大把大把捋吃豌豆,吃得一个个嘴角淌绿水,肚子也臌胀臌胀的,开始“砰砰”放响屁。 说是掏鸟窝,其实却很少付诸行动。特别是路过大涝坝上面那条沟时,看到那些人工垒起的石头堆,我们就会跑过去,在一片叽叽喳喳的叫声中,搬开一块块石头,看一窝窝雏鸟如何嗷嗷待哺。 我们之所以不伤害这些小鸟,因为这是被称作“铁甲兵”的红粉椋鸟,是农民的朋友和助手。那些年遇上干旱,旱地梁上蝗虫成灾,一跺脚“嗡”地飞起一大片,劈哩啪啦扑打在脸上。幸亏这些神勇的“铁甲兵”,否则粮食就被蝗虫糟蹋残了。“铁甲兵、铁甲兵,哪里需要哪里冲,蝗虫见了无处藏,消灭害虫为百姓”。儿时的这首歌谣,我们至今都记忆犹新。 然而看到野兔就另当别论了。当时我们手中都操一根棍子,一路走一路敲打。不是打草惊蛇,而是梦想着遇上一只野兔,如果正好被我们发现了,一番围追堵截,将野兔逼到一个死角,说不定就是一次意外收获呢。 不过捕获猎物的几率几乎不存在。和家兔相比,野兔的速度简直太快了。 突然发现草丛中蹿出一只野兔,不等反应过来,“嗖”的一声飞出去老远,上气不接下气追到山梁上,兔子早已不见踪影。刚蹲下身子歇一阵,又一只“噌噌噌”从眼前一晃而过,接着高喊着再追,兔子又像闪电一样销声匿迹。 一次偶然发现几个洞穴,我们如获至宝,误以为就是兔窝,急忙封死其它几个洞口。然后捡来柴草,塞进保留的洞口,将柴草点燃,期望通过烟熏火燎,把野兔逼出来。接着脱下衣服,等野兔仓惶而逃的一刹那, 奋力将其捂住。 没有想到,冲出洞口的不是野兔,而是一只呲牙咧嘴、毛绒绒的大家伙。像狼又像狗,特别是一条粗长的拖在地上的大尾巴,扫把一样扫了过来。我们哪里见过这阵势,鬼哭狼嚎一般,扔下衣服四散而逃,几乎把魂都吓飞了。后来再一想,才知道那是一只狐狸。多亏是只狐狸,如果真的是一匹饥饿的老狼,那可凶多吉少。 有了这次可怕的遭遇,我们再也不敢无谓冒险了,顺路去顺路回,相互照应着,不让一个人掉队。即便如此,我们始终没有一次满载而归。都说樱桃好吃口难开,幸福不会天上掉下来,这“地皮”也是想着急、闻着香、看着馋,就是藏而不露,呼之不出,没有办法。 明明闻香而驻足,惊喜中弓腰低头仔细查看,不是被羊群啃食了,就是被马匹践踏过。除了一片片绿叶,只有稀稀拉拉几颗果实,而且已经残破不全,只好望“莓”止渴了。 上山的时候贪心不足,总希望时来运转,随身携带着一个挎包。一个叫绰号叫“尼牙孜泡契(吹牛)”的家伙,甚至硬要他妹妹找一条面袋子带上。可是忙活了一整天,腰酸背疼,饿得前心贴后背,到头来,也只有攥在手心的一小把,而且舍不得吃上一个,等到家时,“地皮”早已蔫头耷脑不说,上面还落了一层尘土,不要说让大人尝上一口,看着就来气。 于今一想,之所以那时叫掐“地皮”,而不用“摘”或者“拔”等词汇,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物以稀为贵的缘故。现在不要说等到夏天了,即使寒冬腊月,吃草莓已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个大不说,品种也多了去了。 可我依旧怀念那些掐“地皮”的日子,是因为那绵延不断、香气回肠的纯天然味道;还是儿时那天真无邪、患难与共的最真挚情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