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哲在同学的婚礼上,认识了新娘的同学郭娇。 那场婚礼办得很别致,在夜晚的海滩上举行,把沙滩装扮成大型的party现场,前来道贺的人都喝着冷饮,三三两两漫步在海边嬉笑、聊天。有人在岸上唱歌,有人下到海边,被海浪追上来时一路奔跑尖叫,孙哲正是被郭娇的叫声吸引了,听声音,应该是年纪不大的女孩。事后想想,是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不过一个结过婚、还有个六岁女儿的女人,那样的举动,确实也算得上可爱,至少是童心未泯吧。 孙哲邀请郭娇上岸喝啤酒。他们坐在木麻黄树下的冷饮棚里,透过粗疏的篱笆望着海滩上的闪灯和人群,突然有一种错觉,仿佛那场婚礼就是为他们举办的。他们喝完了一瓶啤酒,看见亲友们正在闹着要新郎新娘亲吻,郭娇说,我可不想这样子。孙哲没听清,问她,你说什么?郭娇回头,看着孙哲的眼睛问,你是不是想追我? 孙哲的脸一下子红了,在冷饮棚的灯光里,掩饰不住任何不好意思的情绪。 郭娇撇撇嘴又说,我可丑话说在前头,我结过婚,目前还拖着一个小油瓶。 一个月后,郭娇去医院看胃病,感觉医生挺眼熟,虽然穿着白大褂,还戴着口罩,可是眼神熟悉,像是在哪里对视过,还是留下深刻印象的那种。本来已经取好药了,郭娇又折回诊室,孙哲这会儿才站起来,摘了口罩,笑着说,刚没敢认你。 那次之后,他们才真正成了朋友,而不只是微信朋友圈里相互窥探的“僵尸”。 郭娇说,你可考虑清楚哦。 孙哲说,没问题,小孩我们一起养。 郭娇一脸幸福的微笑,钻进了孙哲的怀里,她想起了一个月以前的海滩之夜,似乎就是某种美好的预兆。作为结过一次婚的女人,郭娇对婚姻有了不一样的要求,不是高和低的区别,是方向不同了。她不想再举办什么婚礼,酒店里的也好,海滩上的也好,都难免华而不实,让她心生畏惧。她提前跟孙哲说好,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他愿意娶她,而她刚好也想再嫁,那就简简单单,像平常日子那样,叫上几个双方的至亲,吃一顿海鲜就可以了。郭娇知道这样对孙哲不公平,但谁叫是孙哲追的她呢,她也懒得顾及他的感受了。孙哲没说半句反对的话,他看样子什么都会答应,他觉得是上帝把他喜欢的女人带到了面前,因为在此之前,上帝把他塑造成一名消化科医生,又把郭娇活生生弄成了一个慢性胃病患者,即便不是海滩之夜,他们也有足够的条件相识相爱;反过来也可以说,只有海滩之夜,他们才能相识相爱,否则只能永远是客客气气的医患关系。 郭娇的胃病完全是饿出来的。离婚后,她其实没有什么正式工作,生活也不规律,经常有一餐没一餐,有时一天就吃一个苹果,肚子也不觉得饿。刚开始,孙哲并不知道郭娇是做什么的,后来才知道她在做微商,卖化妆品和减肥产品。这没什么好奇怪的,有一段时间东海城的女人似乎都在做微商,卖的都是化妆品和减肥药,不知道目标客户到底是谁。郭娇并不想让孙哲知道她是干什么的,不是出于职业的自卑,而是孙哲作为医生,自然对郭娇卖的产品了如指掌,那样他们的相处就得掺杂进好多复杂的情绪,没法坦诚相对。郭娇一开始就用小号加了孙哲,她有好几个微信号,加孙哲的那个好友不多,都是生活里最为亲密和信任的亲友,朋友圈洁癖得像是个文艺女青年。孙哲的工作也忙,尤其是去年开始,医院给他安排了很多额外工作,有时还要下沉到社区。他们一个礼拜最多也就见一次面,而且,自从他们认识后,郭娇再也不用跑医院看胃病了,每次见面,孙哲直接把胃药带上——别人见面带花和巧克力,他们的见面礼是一袋子胃药。 得知郭娇是微商后,孙哲曾想过劝她放弃,随便找个工作,去商场当收银员也行。别看做微商的表面都咋咋呼呼的,其实能赚钱的不多,还经常要去外地参加培训。但他没敢说出口,怕被郭娇误会为是大男子主义者,本来她在接受培训时,培训师就没少给她们灌输这样的观念:不要屈服于这个世界上的大男子主义者,包括自己的丈夫——何况孙哲还只是她的男朋友,更不能屈服了。 他们一般还是会选择在海滩见面,倒也不是多么喜欢看海,或怀念让他们相识的海滩之夜——实际上,他们的同学结婚不久就离了,搞得像是一场迫不及待的骗局——而是,这座海边城市,能供情侣以约会之名前往的就只剩下海滩了。他们却都不喜欢下海,泳衣泳裤放在后备厢,一次也没拿出来用过。他们还有些孤僻,越来越不喜欢人多的地方,便只能选择晚上去,游人最少的时候,毕竟想到来海滩举办婚礼的人也不多。海岸上的冷饮店灯光璀璨,他们踩着沙子走一趟来回,再上去喝点冷饮,然后驾车离开,一次约会就算完成了。好多时候,孙哲感觉他只是郭娇要见的客户,他们的话题越来越趋于保守,她跟他谈商机,他跟她谈疫情,彼此似乎都约定俗成,不太愿意谈工作之外的私事。 夜里的海边很舒适惬意,冷饮店的客人不多,好多位置都是空着的,他们会选一个最靠边的桌子,旁边是一人多高的竹篱笆,上面挂满了彩色的闪灯,竹棚顶上则吊着一个球状的旋转灯,像是九十年代歌舞厅的场景,老板肯定是个有着复古情结的中年人。孙哲对同龄人总有一种情同手足的好感,那种好感来自于共同的记忆暗号,这并不同于爱情,爱情反而有隔代的疏离感,不完全是因为年龄上的悬殊,更像是刻意隐瞒细节以增加彼此的未知。比如当郭娇坐在闪烁的彩灯前,她一身并不相衬的职业装捉襟见肘地包裹着看似干练实则怯懦的形体,头发也故意染成亚麻色,脸上的妆,若隐若现的雀斑和痘疤,以及说好了来沙滩每次还是会穿上的高跟鞋……不知道为什么,这时候的郭娇总能激起孙哲的探知欲。 他们第一次做爱就在海滩上。夏天的沙滩,后半夜,冷饮店都关了灯。他们是最后两位客人,服务员为了等他们离席已经在边上刷了好长时间的手机。他们刚走出篱笆门,望向海面,星星点点满是渔船的灯火。那会儿还是禁渔期,渔民都选择在深夜出海,钓鳗鱼、照尼仔,夏天的海面便比平常时候要热闹和明亮一些。他们也算是第一次见识,海滩被远处的灯火衬得有几分异于往常的情调,类似于那个举办婚礼的夜晚。 郭娇突然挽住孙哲的手臂,娇弱地依偎在他身上。实际呢,郭娇几乎和孙哲一样高,她穿职业装的样子像个风风火火的老板娘。孙哲接收到了郭娇示弱的意思,他伸出手,把她搂在怀里,两人站在沙滩上接起了吻。上了年纪还有接吻的热情,真是一种美好的享受,如果当时有镜头安放在他们身边,相信画面不会差于任何一出感人的爱情泡沫剧。 只是接吻,孙哲没有进一步的意思,身为医生,他确实有洁癖,无法接受在看似浪漫实则肮脏的地方完成如此私密的事情,是郭娇主动的——天底下有哪个男人受得了女人的主动?他们寻到一块巨大的石头,有半个屋子那么大,后面是一块看似洁净的沙滩,衣服也来不及脱,慌慌张张的,孙哲就进入了郭娇的身体,或者说,感觉是进入了。那真是一次失败的体验,至少在孙哲看来是这样的,他觉得还可以做得更好、更有情趣一些,如果能给他充分的时间准备。何况,他们还没采取安全措施。兴奋和沮丧几乎同时到来。孙哲站起来,面对不远处黑魆魆的木麻黄林整理衣裤时,他甚至感觉树林里有一双眼睛在盯着他们看。 第二天,孙哲犹豫很久,才在微信上问郭娇,吃药了吗?郭娇回答说,安全期,没事。孙哲不信什么安全期不安全期的,他觉得有百分之一的可能都不应该放任,他可不想还没结婚就要面对一个生命的诞生。说到底,他只是没做好结婚的准备。他犯毛病似的,执意要郭娇去吃药。郭娇不回他的微信,好长一段时间都不回,打电话也不接。 孙哲有些后悔,他犯不着那么激动的,人家都说了是安全期。就在他觉得事情可能会黄掉时,郭娇却主动跟他联系,像是没有发生过任何不愉快,她告诉孙哲,她不做微商了,她觉得这几年完全落入了别人设计好的圈套——她简直蠢死了,现在才明白过来。孙哲听了心生欣喜,一切都如他所愿,但他还是得冷静对待,他问郭娇,以后有什么打算。郭娇说,还没有,就想去外面看一看,她在东海城待太久了,自结婚后就没挪过位置,结婚三年,离婚三年,女儿都六岁了,她在这儿也六年了,六年里至少有四年都在干微商,如果不是因为干微商,她也犯不着离婚。那时前夫一直怀疑她有外遇,她觉得与其让人怀疑,不如真的有点什么。她就真的有了外遇,其实也不算外遇,就是在微信上和一个上家玩暧昧。有一次前夫抢了她的手机,看完一脸凝重,提出离婚。郭娇直到那一刻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她是有些后悔,但她还是说,离就离,谁怕谁,嘴巴上一点都不服软。 过后不久,孙哲接到一个陌生电话,是本地座机打来的,他正犹豫着要不要接,自从买了房子后,他就经常接到房产中介和装修公司的骚扰电话。最后他还是接了,对方说是一所知名私立学校的老师,打电话给他的原因是她联系不到一个叫丽莎的学生家长,家长留有一个紧急联系号码,于是就打过来了,意思是让孙哲去接小孩回家,虽说那是一所封闭式管理的学校,也不能长期把孩子放着不管啊。孙哲听了一头雾水,正想说你打错了,然后把电话挂了,又突然想起了什么,急忙问,学生的家长叫什么名字?对方“嗯”了一声,听声音正在翻阅案头上的资料,叫郭娇。 孙哲开车去城郊,接回了郭娇的女儿丽莎。小女孩长得很可爱,一点都不像郭娇,按理说他们是第一次见面,却感觉很熟悉。她见了孙哲,也一点都不陌生,拉了副驾驶的车门就往上跳,坐上去也不说话,甚至都不看孙哲一眼,直接就拉开书包,拿出作业本,搁在中控台上写起了作业。孙哲都蒙了,怀疑他们之前是不是见过面,他细数了和郭娇见面的次数,有那么一到两次,郭娇是否把女儿给带上了?有,还是没有?孙哲完全被弄糊涂了,他只能接受眼前的现状,也装出一副轻松熟稔的样子,还莫名其妙地问了一句,这周在学校过得好吗?仿佛每到周末都是他来学校门口把她接回家似的,就像她的爸爸。 一路上,丽莎一声不吭,就写着作业,一年级的数学知识,填一种很简单的连线题,把狗狗和骨头连上,把熊猫和竹笋连上,把大海和轮船连上,把爸爸和妈妈连上……看样子,她乐此不倦,也很有成就感,知道有人在边上关注着她,还煞有介事地把头歪向车窗玻璃的一边,用嘴里的龋齿咬着铅笔头努力思索。孙哲好想问,***妈呢?但终究没问。他觉得没必要,丽莎呆在学校里,几乎与世隔绝,她没见着妈妈的时间,和孙哲联系不上郭娇的时间应该一样长。 孙哲把丽莎领回家,给她做好吃的酸奶沙拉。他单身多年,平时生活却挺讲究,尤其是吃喝这一块,一个大冰箱里,满满都是冷冻的奶制品和饮料,客厅的茶几抽屉里放的也都是瓶瓶罐罐包包的坚果零食。丽莎高兴坏了,把书包往沙发上一放,打开电视,边看动画片边吃东西,一看就是那种在学校里憋坏了的孩子。 吃饱。喝足。看够。丽莎终于扬起脸对孙哲说,我妈说了,你会照顾我的,是吧? 孙哲一时也不知道说什么,只好微笑着点点头。 丽莎又说,我妈妈还说,其实你是一个好人。 这点孙哲很认同,他又点点头,***还说了什么? 丽莎低下头若有所思,说,忘了。 孙哲觉得,小丽莎虽然长得不像***妈,但她们母女之间无形中流露出来的那种成熟的社会人一样的气质,却是相通的,打小就表现出与年龄不相符的滴水不漏,又都若无其事。是的,就是这样,这是天赋,常人学都学不来。孙哲像是参透了一对母女的秘密,因此还有些窃喜。 丽莎的出现,对孙哲的生活有影响,但不算大,周一至周五,丽莎寄宿在学校,只有周末,孙哲才开车去接她回来。接回来其实也照顾不了,他周末一般都要值班,同事们知道他单身,似乎已经习惯了剥夺他的周末。这时候,小丽莎与年龄不相符的成熟就充分体现出了优势,她一个人在家,小小年纪,吃饭、洗澡、睡觉竟然都能独立完成,实在出乎孙哲的意料,看样子,她没少一个人在家,像这种动不动就失踪一段时日的情况,她的妈妈郭娇应该没少干。孙哲所能做的,就是在冰箱里存放足够多的食物,主要是那种拿出来就能直接吃的熟食,并嘱咐丽莎别客气——其实无须赘言,她一开始就没跟他客气过,小姑娘已经把这儿当自己家了。 孙哲还真喜欢上了丽莎,这让他周末有了回家的动力,开始主动跟领导要求休息,同事有事请假要他顶班,他也学会了拒绝。除了在家陪丽莎写作业、看电视、吃零食,他还带她出去玩,儿童乐园、各大商城,凡是小城适合孩子玩的地方他都带她去。可以看出,小姑娘虽然在东海城生活了六年,但对城里好玩的地方却并不熟悉,有很多地方还是第一次去。孙哲突然觉得有个孩子在身边太好玩了,尤其是像丽莎这样的小大人,大方向不糊涂,听从孙哲的安排,小事情又能独立自主,一点也不黏人。这再好不过了。如果郭娇再次出现在他面前,他兴许会兴奋地跟她说,咱们结婚吧,明天你就直接把租的房退了,和丽莎一起搬过来。 其实孙哲心里已经有把握了,他知道郭娇跑不了的,丽莎不是还在他手上吗?这一切肯定都是郭娇事先安排好的,她得先让孙哲喜欢上丽莎,这是入门考试,通过了,余下的事情才有得谈。这个郭娇可不简单,现在孙哲有点服了,她说她要出去走一走,那可不一定是真的,说不定她就躲在城街的某个拐角处,暗中跟踪着他们呢。 没过多久,小城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凶杀案,说它骇人听闻,倒不是杀人者有多么残忍,而是死者在出租屋里都半个月了,才被人发现。这让小城人有点受不了。 孙哲是在食堂用餐时才听两个护士说起,一个说,你看到了?另一个点点头。一个说,都那么久了,不是应该报警让法医过去吗?另一个说,当时也急了,房东先是打了120,我们以为刚发生,就赶过去了,进去一看,妈呀,实在受不了,出来都吐了。一个皱起眉头,不过看样子还蛮好奇的。另一个说,不说了,再说你也吃不下了。一个说,没那么严重,没点肠肚还怎么当护士?另一个说,咦,吹牛,那我说了,反正我已经吐过了——那人呀,全身都烂掉了,地上都是黑色的血水,蛆虫到处都是,沙发、冰箱、电视机,连天花板都有,我们进去时,还噗噗往下掉,吓得我们都尖叫起来……真的,我长这么大,还没见过那么恶心的,人死了还是烧了好,一了百了,干干净净,像那么烂掉太残忍了。 一边听着,孙哲也差点吃不下饭了。一直以来,他对小城发生的大小事情都缺乏探听的热情,虽然从医学院一毕业就被分配到人民医院,十多年了,房子买了,车子买了,但他从来没觉得自己就是东海城人。乡下他也不太习惯回去,父母去世后,他似乎就再也没回去过。一个人要是还想继续在城里住下来,肯定是得找个女人结婚,要不,他算怎么回事呢?最终还是一个寄宿者嘛,跟小丽莎一样,需要一个亲人把她从学校领走。至于那个死在出租屋里的人,不管是男是女,肯定也是外地来的,显然就再也回不去了。 这么想时,孙哲竟然有些伤感,既是为那个死去的人,也为自己。一个人活着没多少人知道,死了,顶多也就热议几天,过后人们该干什么继续干什么,除了至亲,谁也不会再关心这世上少了一个人。 一连几天,孙哲都做了同一个噩梦——说是噩梦,其实也没那么吓人,以前他也做过,似乎从某个特定的时间开始,他就时不时会梦见找不着车子,有时在街上,有时在海边,有时在医院的停车场,有时在小区的地下车库……总之,只要他开车去过的地方,都会成为他梦境的发生地。关键不是在哪发生,而是找不着车这件事太让人沮丧了,感觉就像小时候见不到妈妈的身影。车钥匙就拿在手里,他一边慌张地行走,一边四处张望,在似曾相识的车子堆里搜寻属于自己的那一辆,他还时不时摁一下车钥匙的解锁键,隐约能听见响声,唧唧,唧唧,却辨不清方向和远近,响声又确实存在,就像钥匙确实在手里攥着……整个寻车过程,几乎都是在一个逼仄压抑的环境里进行,孤独感、无力感,让孙哲有时明知道是在梦中也禁不住感到悲伤。他没有一次能在醒来之前找着车子的。他不是舍不得一辆车子,是受不了那种被遗弃在原地的感觉。 几天后,孙哲联系在警局上班的同学,打探起了案情。他也搞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打听,仿佛案子跟他有什么关系。同学问:“那人你认识吗?”他忙说不认识,只是觉得好奇。同学说,其实案件也不复杂,就是一个独居的按摩女,外地人,根据初步调查,她有一个男朋友,也谈不上是男朋友,就是平时有往来,可能发生过关系,她男朋友年纪不大,在一家商场打工,半个月前就辞职了,去向不明。从现场遗留的物证推断,基本可以确定按摩女就是被男朋友杀害的,至于作案动机,应该是感情纠纷吧,根据死者手机上的聊天记录,好像是女人另有新欢。而且,经法医鉴定,女人死时已经怀有两个月身孕了。 当天夜里,孙哲又在梦里找不着车子。这次是在一个湖塘边,印象中他完全没有去过那地方,第一次,他在陌生的地方找不到车子。周围一辆车也没有,车钥匙还和往常一样,在他手里捏着,他尝试着摁一下,依然有响声,只是那响声闷闷的,明显来自于水里。他探头往湖里看,果然,车子的报警灯一闪一闪的,正沉没在墨绿色的湖底,像是车祸现场,车里似乎还困着来不及逃脱的人。孙哲看着一塘死寂的湖水,绝望的情绪从脚指头一直攀升到发梢。他能意识到这是梦境,却怎么也醒不过来,最后他强迫自己把车钥匙往湖里扔去,“扑通”一声,钥匙的落水打破了湖水的死寂,像是打破了某种平衡,梦中的世界逐渐清晰明朗起来,让他突然感到一阵难以言表的轻松和释然。 周末,孙哲心情愉悦,去学校接回了丽莎。车子停在校门口,他看着丽莎背着书包往外走时,发现丽莎还是有点像郭娇的,只是像得很隐秘,不太轻易被察觉。路上,孙哲第一次直接问丽莎,***妈呢?好久没见到她了,该不会不回来了吧?丽莎笑着说,你要多点耐心哦,慢慢都会好起来的,我妈妈最会考验人的耐心了。孙哲又问,你也不知道***妈去哪了?丽莎摇摇头,无辜地看着孙哲。孙哲说,那你最后一次见她是什么时候?她跟你说什么没有?丽莎故作深思,像是真的在回忆,但她很快就说,不记得了,我好像很久没见过她了,我都快忘了她长什么模样了…… 经丽莎这么一说,孙哲似乎也想不起郭娇具体长什么样了,或者说,像是一张开始氧化的旧照片,郭娇的样貌逐渐在水分和空气的作用下,变得陌生、模糊和邈远,甚至异化,不像是一个真实的人物,倒像是一段虚无缥缈的梦境。为此孙哲开始紧张起来乃至怀疑,什么海滩之夜,他们共同参加的婚礼,以及那次仓促而慌乱的交媾……它们都渐行渐远,以至于成了冷饮棚顶那个旋转闪灯的虚幻远影。这太可怕了,可怕的不是它们的存在本身有多么大的意义,而是,倘若它们都不存在,那丽莎的出现又该作何解释呢? …… 孙哲觉得有必要带丽莎去海滩走一走。 冬天的海边寒冷而寂静,沙滩上的马鞍藤长势很好,墨绿色的肥胖叶子上开着紫粉色的小花。这个季节冷饮店没有开张,竹篱笆当然还在,缠绕在篱笆上的闪灯带也在,只是,熄灭状态的灯带犹如多日没被发现的死尸,散发着一种让人生畏的静默感。孙哲没有领丽莎往冷饮店的路上走,尽管从车子在海岸上的空地停下,她的目光就一直往冷饮店的方向瞟,就差没有问孙哲,怎么没开门呢?仿佛他们就是来吃冷饮的,或曾经有人带她来吃过。 太阳已经开始落到远处的桉树林里去了,所有的灯火都应该被揿亮,一切自然与人为的光源。渔船的灯火,星空和月亮,还有一些不明来由的光,都让海滩之夜不至于沉浸在黑暗里。哪怕是海水本身,在一层一层波浪的涌动下,似乎也自带光芒,反射在临近的礁石和树木上。所以,当孙哲牵着丽莎的手站在沙滩上远眺海面时,他感觉有几盏探照灯从背后照射出去,直接投射在海面,使得他们的影子一高一矮,像是两座巨大的礁石立在海面上。 是的,那个遥远的海滩之夜,婚庆公司也安排了足够明亮的探照灯,以至于郭娇踏着海浪发出尖叫声时,探照灯直接就打在她的身上,随着她移动,她就像是舞台中央被追光灯一直笼罩着的主角。那晚她就是主角,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她,高呼她是世界上最美的女人。孙哲也那么觉得,有那么一瞬间,他把一身洁白光芒的郭娇想象成海的女儿,来自美丽的童话世界。 孙哲问丽莎,你知道海的女儿吗? 丽莎说,妈妈说过,我就是海的女儿。 “哗啦啦”的声响在耳边响起,那是海浪冲刷礁石的声音。沙滩往左,那块半个屋子那么大的巨石依然矗立,它的身后是一片小树林。七年之前,孙哲和郭娇在巨石后面交欢。郭娇说,要是这次怀上了,那就是海的女儿。 孙哲问丽莎,冷不冷? 丽莎说,冷。 他们开始往回走。 他们走过一片洁白的沙地,干燥,辽阔,要是夏日的夜晚,此时此地,应该坐满了来海边赏月的小城人。他们会带上野餐布和足够多的零食饮料,一家大小围坐在一起,看着海面上的月亮,海风吹过木麻黄林的声响,舒服得像是在耳边弹奏乐曲…… 丽莎跟在孙哲的背后,她一边哼着不知名的曲子,一边用小脚踢着沙砾。 他们走上海岸的空地,空地上只停着一辆汽车。 孙哲掏出钥匙,摁亮黄色的报警灯,以确定那就是他开来的车。
陈再见,广东陆丰人,已在《人民文学》《当代》《十月》等刊发表作品多篇,并多次被《小说选刊》《小说月报》《新华文摘》等选刊选载;出版长篇小说《六歌》《出花园记》,小说集《你不知道路往哪边拐》《青面鱼》等五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