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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文艺》2023年第3期|草白:沙漠引路人

时间:2023-05-09来源:悦读文网 作者:草白 点击:

那条棕黄色小路夹带砾石和沙,以对角线的形式穿过棉花地,通往不远处的沙漠。

十几天前,我从平原城市飞抵这广袤的西北边境,脚踩足踏之地整整抬高了一千多米,越往西北越高,直至抵达“世界屋脊”。在遥远的汉唐时期,这里是帝国的边境,再过去便是西域,“西出阳关无故人”的故事就发生在此地。半年前,那个错过的电话便是由此拨出——姨母一开始以为是诈骗电话,待她犹豫再三拨打过去,对方告诉她,打电话的女人刚刚离开。

我从黄页本上获悉地址一路找过去,找到一家杂货店,各种商品胡乱摆放在货架上,林林总总,沾满尘埃,好似“三无”产品。一名瘸腿男子坐在门外台阶上喝着当地产的地瓜酒。我注意到玻璃柜台上有一本倒扣的书,封面画着黄褐色几何图形,有城墙、沙丘和烽火台。——后来,我才知道这本叫《鞑靼人荒漠》的小说写了一个军人在边疆等待建功立业,临死才等来敌人入侵的消息。街对面,一个小男孩蹲在角落里玩沙子,偶尔朝我们这边张望一眼;这里的街上到处都是沙子,风沙拂面,很像秋天里的落叶。

货架上陈列着一排墨绿色杯器,其颜色很是醒目。男人用略带沙哑的声音告诉我,这就是夜光杯,用祁连山玉石做成,倒入酒液后,还会变色。我不敢想象这就是唐诗里的“夜光杯”,那种神奇的杯子怎么可能出现在这家不起眼的小店里。

我并不指望找到她,但既然来了,总要问询一番。讲起半年前的那个电话,男人居然还记得,“她来打电话那天,带着一只小狗,她管那狗叫‘豆豆’,还给它买香肠吃。她和你一样,也对夜光杯感兴趣,捧着那杯子,看了又看。”“从那以后,你还在别的地方见过她吗?”男人摇头,退回角落继续喝他的地瓜酒。我买下他的夜光杯——那么美的名字,总能让人忆起过往岁月。

我在小城的绿洲旅店住下,每天跑到一个叫春花桥的地方看人酿酒,听旅店老板说,那一带住着很多来自江浙的生意人,或许可以打听到一点有用的消息,连着去了好几天,都一无所获。离开春花桥,我经常去桥头的王记面店吃面,此地的面食真是好吃极了,面质柔韧、劲道,很有嚼劲。待店里只剩我一人时,随口问那个包头巾的女人是否见过一个来自南边的女人,她想了半天,直愣愣地看着我,好像在说,可能见过这个人,也可能没有。

那天下午,我在旅店房间里休息,店主过来敲门,“有个狗狗娃找你,”此地居民称小孩子为“狗狗娃”,既是贱称,也是亲昵表达。打开门,一眼便认出是杂货店门前玩沙的男孩,他说要带我去个地方,我要找的人可能就住在那里。昨天,他们店里来了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妇人,说起有个来自南边的女人帮她找到沙漠里的寺庙,让她的儿子转危为安。

我们穿过卖黑枸杞和香料的店铺、散发出奇异香味的酿酒作坊和驴肉黄面店,看到一些肤色黝黑、生性懒散的本地人,坐在杨树下喝一种叫“醴泉”的白酒。一年四季,他们不是喝酒,便是等雨。为了祈雨,有人不得不跑到沙漠里寻找传说中的寺庙,以此显示自身的虔敬。在男孩的带领下,我走到街道的尽头,再过去就是沙地了。男孩停在一棵核桃树下,指了指那间蓝色铁皮小屋,“她应该就在那里,你自己过去吧。”我来此地多次,但从未注意它的存在。

很多个黄昏,我试图走进那片沙地,哪怕仅仅是靠近它都异常艰难——好像那是大海或者陆地的尽头;每次,我都是犹豫地站立许久,再掉头回去,好像有个声音在我耳旁说,沙漠很危险,赶紧回头。

小屋里显然有人居住,床上物品叠放得很整齐,锅碗瓢盆看上去像是刚刚被人使用过。可能,主人只是暂时离开一会儿,很快就会回来。我知道钥匙在哪里。从前,在那个写满“拆”字的楼房里,她将它藏在门口地垫下。果然,它还在那里。眼前的这一枚,树叶般轻盈,拿在手里有种奇妙的质感。

我退了房间,将行李搬过去的那天下午,有人来敲我的窗户。一个小女孩站在窗下,仰头,踮起脚尖,好奇地望着我。她的眼睛介于琥珀色与肉桂色之间,很像是某种玉石的颜色;看到我的刹那,她眨了眨眼睛,很快跑掉了。

第二天一早,一个包彩色头巾的女人站在门外,她身上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机警的大眼睛,猎鹰一般。她从肩上甩下一个包袱,丢下一句话——“帮我交给这屋子的主人。”便气呼呼地走掉了。我打开包袱一看,里面除了面粉、土豆、白兰瓜、苹果外,居然还有一簇带露珠的苦水玫瑰。

三天过去,屋子里来了好几拨人,他们像是有求于这个屋子的主人,却因为某种原因无法说出。临走时,他们都说过几天还会再来。

那天早晨,我穿过什么也没种的荒野,来到被夜晚冷却的沙地里。这是我第一次走那么远,有些兴奋,还感到莫名的担忧。沙子在脚下蔓延,就像水,但它们无法留住我的脚印,我完整的脚印还落在核桃树下。我没有走得太远,总在还能看到铁皮屋时及时返回。

我经常在梦里听见她回来的声音,赤脚走过核桃树,来到窗下,推门而入。或许,还有那条狗的身影,很多人都跟我提到它。好几次,我看见黑影从门外飘然而至,杵在我的床前,当睁开眼睛,眼前却什么都没有。

这一切还得从那个电话讲起。我还能想起那天早晨,电话那端,姨母带着哭腔向我诉说她的不是:既不接电话,也不回短信,就像人间蒸发了似的。她当然没有人间蒸发,她只是不想见人,哪怕是自己的母亲。

那次,我遵姨母嘱托寻到她租住的小区,找到那幢临河的房子,楼道很暗,有一股子潮腥气。门铃坏了。我敲了一会儿门,停下,犹疑着,再敲。我怕吵到左右邻居,这种房子墙壁薄,隔音效果差。我希望是地址错了,她应该住在一个更好的地方,她不缺钱,她的丈夫很有钱——至少不该是眼前这种房子,铁门外还设有一道铁栅栏门,上面蒙着一层沾满尘埃的纱帘,就像一个洞穴。

可开门的人就是她。一张苍白的脸出现在洞口,怔怔地望着我。屋里光线很暗,所有透光的地方都有布帘遮挡着。空荡荡的房间,除了一只沙发、一张方桌、几只塑料椅凳,几乎没别的了。我的目光扫过光秃秃的墙壁,看见一两处铁钉存在过的痕迹,可能那上面挂过明星海报、世界地图之类的东西,属于一个叫小伟的少年。

见我目光游移,她开口道,“没什么东西了,都被我送人了。我买的那些东西,都被我送掉了。这些是房东的,不能送。”——她指了指沙发桌椅,忽然笑了。“表姐——”我讪讪地叫了一声,某种飘忽不定的情愫随着这一声叫唤似乎又回来了。

“是我妈叫你来的吧?你去告诉他们,我不打算回去了。”她一向快人快语。

我想着该如何说服她,说出口的却是——“方便的时候,去我那里住几天吧。”

“去你那里白吃白喝白住,直到有一天被你嫌弃?”她一双眼睛斜觑着我,好像在观察我的反应。

“那总比流落街头好。”我尴尬地说。

“不,我宁愿流落街头。”她笑了,看到我的窘态,似乎更得意了。从小到大,无论什么事,她总是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

这是中学毕业后第一次与她正面接触。这一年,她四十一岁,与十几年前相比,模样并没有改变太多,但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从前,她可是个“乖乖女”,父亲早逝,不得不听从母亲建议,在一大堆追求者中选了一个家境富裕的年轻人;之后为了顾全婆家生意,辞去教书育人的工作。孩子生病后,她更是独自带到省城寻医问药。母亲告诉我一些不得不相信的事,说她曾跪在某专科医生面前,求他救救自己的孩子;为了讨到所谓的秘方或偏方,被人骗去大笔钱财。

现在,一切都过去了,我们认为她能做的就是回到丈夫身边,过完平静、安稳的下半生,这也是一个没有工作、没有孩子的女人所能获得的最为保险的人生。

那天,例行公事地劝说一番后,我就回去了。我根本没想要说服她,这很难。后来,大概还是她丈夫过来把她带走了。她在老家待了半年不到,便离开了。离开前,她办了两件事,一是离婚,二是把丈夫分给她的钱都留给母亲。此后,便从镇上消失了。

对她的拜访只是我日常生活中的一段小插曲,如果不是后来我们的生活再度出现交集,它早被我忘记了。那天,我在外面散步,竟然接到她的电话,说房子租期到了,想要来我这里住两天,等找到新的住处,马上搬走。我居然感到意外和受宠若惊。没想到,她会给我打电话,血缘关系曾给过我们温暖和依恋的感觉,但早已随风而逝。当晚,她就过来了,除了皮箱和一只随身携带的背包,没有更多的行李。她瘦了一些,皮肤晒黑了,看着精神还不错。餐桌上,她略有些兴奋地告诉我,她已经找到一份好工作,没有老板管束,无需处理复杂的同事关系,不仅上班时间自己说了算,还绝不会被拖欠工资,很自由。“那是什么工作呢?”

“你猜猜看。”

“猜不出。”我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有隐隐的担忧。

“我在做外卖送货员,没想到吧?”也不是完全没有想到,但当她这么说时,还是有些吃惊。

几天之后,在我出门办事时,她将我屋子打扫干净后,留下一纸条,走了。她的房子已经租好,在城郊接合部。我松了口气,以为她不会再联系我。没过几天,她却发来租房照片,说那里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差,反正房租便宜,也不需要拼命干活来养活自己。她告诉我那里住着一些外来务工人员,她帮那些孩子补习功课。后来,我才知道她不仅帮他们免费补课,还给他们钱治病。他们都是以前她在医院里认识的。小伟离开后,她还和他们保持联系。

我一直想去那里看看她,但脑海里一旦浮现那种混乱不堪的场景,便本能地想要躲避。大学毕业那年,我在那种地方住过三个月,夜里睡觉也不得安生,随时担心有人破门而入,眼前总浮现出衣衫褴褛的人,心里非常害怕他们——实则害怕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七月半那天,她发了地址过来,邀我过去吃饭。我坐了一个多小时公交,下车后又走了十几分钟,沿途打听了好几个人,才找到那幢砖瓦结构的灰房子,水泥外墙上写着一个个“拆”字,字形慌乱,没有样子。门前是荒草丛,半昏暗的光线中,蚊蝇乱飞。我沿着没有栏杆的楼梯往上走,一口气走了五层楼,热得直冒汗。一条狭长的走廊,两边房间依次排开,我寻着门牌号,一直往前走到底。煤气灶摆在过道上,她正在炒菜,看见我,努努嘴,示意我先进屋坐下。屋里开着空调,内机漏水,底下接着一瓷盆,正叮咚作响。只是一个单间,客厅兼餐厅与卧室之间以门帘相隔。小屋气氛诡异。除了灯光,还有摇曳不定的烛光,蜡烛燃烧的气味让我想起早年祭祀先祖的场景。黑压压的祠堂里,一桌子家乡菜,鸡鸭鱼肉,九大碗。她娴熟地焚香、点蜡,给死者添加饮料,用酒瓶盖子占卜。我站立一旁,恍惚看到外祖母的身影。

其实,从进门那一刻起,我就想夺路而逃,但终究没这么做。终于,她结束仪式,将祭品重新加热、上桌。我们围坐一起,听着空调内机的漏水声,狼吞虎咽。饭后,我帮着她整理、收拾,打扫卫生。她站在门外过道的水槽前刷碗。我等着外面的流水声停止,就告辞回家。我要赶在最后一班公交车收车前回去。

今晚,绝不能留在这里,滴水的空调内机会让我发疯,蜡烛燃烧释放出的刺鼻气味会不断往我鼻孔里钻。

“好了,我们出去走走吧。”她微笑着,挽着我的胳膊下楼。一路上,我都想着如何挣脱她,去赶那最后一班公交车。

“我该回去了——”,像有什么东西阻隔着,我始终不能将这句话说出口。

我们摸着黑在大楼里走。没有栏杆,楼梯好似在摇晃,要将我们甩出去。待终于走出楼宇来到地面上,有草叶擦着我的脚踝,有蚊蝇追逐、叮咬,我才感到落了地。不敢回头,生怕那黑暗中的庞然大物轰然坍塌。

离开大楼,她仍攥着我的胳膊肘子,往街的那头走去,与公交站台完全背道而驰。她神情镇定,一言未发,好似重任在肩。到处都是未竣工的楼盘,塔吊和防护网随处可见,路灯通到看不见的远方,不知她要将我带往何地。

一截水泥管子横亘在路边草丛里,路灯打在管口处,好似这座城市的另一个微型入口。管口地面上有一截树枝,断茬新鲜,还缀着几片叶子。她丢下我,踢开树枝,不假思索地钻了进去,留下目瞪口呆的我。还未等我回过神来,她已经从那里面爬了出来,拍了拍身上的尘灰,带着那种沉醉的表情说道,“你知道吗?我曾在这种管子里待过一晚。”

“你过来看看,里面并没有那么糟。”

“怎么样,你想不想试一下?”她露出那种轻盈的笑,不像是恶作剧,更不是玩笑。

空气从四面八方挤压过来,好像要把我压成齑粉,脑子里的血液已停止流动,全身的血液好似也被冻住;就在我想着这个人是不是疯了时,她却再次挽着我的胳膊,哼着歌,若无其事地将我带离那里。

来这里后,我很少出门。白天,我躺在床上听风的声音,到了夜里,那些声音变得无比尖锐;它们携带碎石与沙粒,不断敲打窗户,好似告知我沙漠那边的消息。这个屋里,除了锅碗瓢盆、桌椅板凳和床,没有一点多余的东西——可谓“家徒四壁”。我不止一次地想过,如果将这样的生活按在我头上,又会怎样?

我的职业是英语翻译,在此之前,刚刚译完一篇叫《往高处去》的当代小说。小说讲述了一个没有工作的底层女性,离开丈夫和家人,过着近乎流浪的生活。她热衷于在荒野搭建房屋,以废弃砖块,以任何能找到的东西。她就像一个虔诚的信徒,一心一意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直到有一天,有人过来向她宣布其所建的为违章建筑,必须马上拆掉。她蹲在荒草丛中大哭,眼睁睁看着推土机将她的“城堡”推倒,从大地上抹去。哭完后,她起身将衣物食品分赠给他人,别人问她去哪里,她仰头,凛然一笑,说,“往高处去……更高处去。”译到此处,我也忍不住潸然泪下。好像那个女人不是虚构世界里的人物,而是活生生的人,因为翻译,我们的命运被紧紧地捆绑在一起。

来这里后,无论看到何种景致,我总会无缘由地想起她。不知她在这个世上的哪个角落生活,又过着怎样的日子。这里的白日很长,夜晚姗姗来迟,且格外漫长。唯一值得欣慰的是,这个铁皮屋子也有窗,窗外是一片少雨的土地,树木光秃,植株低矮,好似多年前便已停止生长;但我知道一旦雨水降临,它们马上就会变个样。类似的传说在当地流传颇广。比如,某处沙地一夜之间长出树木,并像热带雨林一样丰饶;比如,一个长途跋涉的旅人如何在沙漠里寻找到甘泉,它就躲藏在十几厘米的地表之下,躲在旱柳、胡杨和丛生禾草的下面;还有一些更夸张的说法,说某处的山以纯银缝制而成,某处的黏土可以直接用来煮饭。总之,在别处绝不可能的事,在这里都变得顺理成章。

那天凌晨,我还在睡梦之中,她回来了,屋子里立即涌进一股沙粒和岩石混合而成的气息——她把沙漠里的风也带回来了。她推开房门,在那张唯一的床上躺下,就躺在我的右手边。不久,小屋里响起轻轻的鼾声。这个清晨似乎格外漫长,天迟迟没亮,我等着亮光穿过小屋的缝隙,照到我的床前。

不知过了多久,那个声音忽然从微茫的光亮中传来。“你怎么来了?”

“不好意思,希望没打扰到你——”我听见有个声音战战兢兢地回答了她。

“你来这里做什么呢?这里什么都没有,沙漠里什么东西都长不出,那么荒凉,什么都没有!”她说着说着,似乎有些愤愤不平。

“不为什么……就是想过来看看。”我甚至没想过会找到她。

“你回去告诉他们,我在这里挺好的,别再来找我了。”她一脸嫌弃地看着我,好像我的出现打扰了她的清静。

“告诉他们什么呢,说你在这里做向导,做得很好,不准备回家了?”

“随便说什么啊。反正,我又不在意这些。”她难得地笑了笑,也不知为什么笑。眼前的她,脸庞黝黑,颧骨高耸,含糊的表情,没有大喜大悲之色,对这一切完全是听之任之,大概也是满不在乎。

那几天,来找她的人很多。他们去沙漠的理由五花八门,有人为了寻觅一块罕见的石头,有人只为见识某种濒临灭绝的鸟类,有人为了给患难中的家人祈福,更多的人只是想去里面快乐地游玩一番。看她这么忙碌,有这么多人需要她,着实让我意外。而刚来此地时,她连工作都找不到,不得不到餐馆里洗碗、刷盘子,“反正,我又不是第一次做这种工作。”她倒坦然得很。

“后来……姐夫有找过你吗?”来这里之前,那人还给我打过一通电话,叫我一有消息就告知他。

“找啊,怎么不找,天天打电话来让我回家,一天好几个电话,没办法,我只好连手机也停用了,任谁也找不到。” 她笑了,似乎为此感到得意。

“其实,他这人还不错的……”我知道她并不爱听这个话,但还是说了。

果然,她一阵冷笑,“呵呵,还不错?你什么都不知道,居然敢这么说。他现在没钱了,彻底穷了,赌博赌输了,被骗子骗光了!相好的女人也跑了,才想着让我回去伺候他,我才不上这个当!哈哈,你可能还不知道,当年,我就是为了钱才嫁给他的。那时候,我妈要死要活的,非得让我嫁个有钱人,我就听了她的。现在,我们离婚了,什么关系也没了,难道还要我跟着回去,来个破镜重圆?我可不是什么贤妻良母!从前可能是,现在早就不是了。”她的嗓门还是那么大,与之前一模一样,而脸上的表情完全是不屑。

……到底发生了什么,让她如此愤愤不平,甚至有些歇斯底里?

我讪讪地笑了笑,不知该怎么说,或许事情不全是如此?

她摆摆手,示意我不要再问下去。

来这里后,她的态度总让人捉摸不定。某些时刻,她习惯性地沉默,另一些时刻,又滔滔不绝,恨不得把所有想法一股脑儿倾倒而出,毫不设防。那些天,在她略显絮叨的讲述中,频频出现一个叫芳姐的女人。自从结婚后,不用说异性知己,她连同性朋友都少得可怜。

“来这里后,我经常一个人跑到沙漠里玩。那种地方虽然荒凉,但让人感到踏实,你可以在里面做任何事,谁也不会来管你。当然,我也不做什么事,无非是到处走走、看看,打发一点时间。有一天,在那里,我遇见了芳姐。她的职业是沙漠向导,给人带路的。即使不是工作时间,她也喜欢跑去里面玩。见过几次后,芳姐邀我去她家里,我这才知道她也是一个人住。从那以后,她总是跟我聊沙漠里的趣事,比如怎样将一只迷路的黄羊送到绿洲,比如某个晚上的流星雨如何让她难忘。其实,她说的这些,我并不怎么感兴趣。

“但奇怪的是,几次接触后,我居然被这个人吸引住了。她和别人不太一样,总是自由自在的,想走便走,想留就留。她从来不问我以前是做什么的,为什么来到这里。我也不问她的事。她每次去沙漠,总要三五天才能出来。那几天,我便坐立不安,老是打破碗碟,同事们说我像丢了魂。下班后,我带着她留给我的小狗,在小城里晃荡。后来,我请过几次假,跟着她一起进去,本来只是抱着玩玩的心态,没想到就此迷上了。

“芳姐告诉我,沙漠里的人大都不是渴死的,而是溺水或溺沙而死。溺沙而死我能理解,沙尘暴会把人埋在下面,连尸骨都找不到。可怎么会溺水而死,沙漠里又没有水,有水倒也好了,那就是绿洲啊。但我错了。在沙漠里,危险随时可能降临,大多是悄无声息的。那时候,我已经辞掉饭馆里的工作,跟着她一起做向导。那次,我们打算带一群摄影爱好者去看胡杨林。临出发时,我忽然发烧到四十一度,她只好临时找了个帮手。谁也没想到会有一场大暴雨在里面等着他们。短短一天之内,落下两年的降水量,落成了一个湖泊。据说是为了救一名游客,她让自己陷进流沙里,片刻之间,人就没了。也有人说,她是自己滑进去的,当时现场一片混乱,谁也没看清她是怎么没的。

“芳姐离开后,那只狗也紧跟着失踪了。有人看到它跑进沙漠里,再也没有出来。我知道一只狗绝不可能将沙漠视为理想的居住地。唯一的解释是,它有更重要的使命要去完成。现在,每次经过湖边,我都有一种异样感,好像她还静静地躺在某座沙丘之下,就像考古史上著名的小河公主或楼兰新娘,等着有一天被挖掘出来。有一次,就在那里,我见到了传说中的海市蜃楼。我在小学课本里读过关于“海市蜃楼”的文章,没想到有一天还能亲眼看见。我站在那里看了足足半个多小时,脑子空空的,什么也没想。”

说到这里,她忽然闭上眼睛,好似进入隧道般的记忆深处。

那个遥远的早晨,她和一个男孩出现在外婆家的天台上。那是夏天,绯红的牵牛花攀在水泥外墙上,像一个个鲜艳的气泡。男孩躺在一条很窄的板凳上,双手交叠放于脑后,仰望着头上天空。而她倚靠在栏杆边,吃着金铃子果,橘黄色外皮剖开,露出鲜红的、汁液浓郁的果肉,那种红像是被什么东西持续照亮着,非常晃眼。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我从来没有在现实生活中见过如此和谐的画面,它充满美感、希望、勇气——诸如此类的东西。当然,它很像电影场景,很美,很梦幻,并不长久。后来,我在文艺片里看见类似镜头,总忍不住想起当年。

我从未见过此人,他应该不是这镇上的,或许是她师范里的同学,难道是那个季老师?她跟我讲过学校里有个音乐老师,姓季,刚刚留校任教,教学方式很是特别,整堂课只让学生反复聆听不同曲目,让耳朵学习、鉴别,很少讲解。还说音乐靠的是听力和悟性,而不是嘴上功夫,多讲无益。

毕业时,季老师送了她一本《约翰·克利斯朵夫》,鼓励她报考音乐学院。她自小颇有音乐天赋,学习乐器的能力也强,但从来没有系统训练过。他们毕业不久,季老师也从学校里出来,据说教学能力太差,很多学生反应听不懂。他被解聘后,只好返回老家的小学教书。那时候,我总以为她会嫁给季老师这样懂她的人,即使不是季老师,也应该是外面的人,我们这个镇上的男人怎么配得上她。

记忆中,那年夏天似乎格外悠长,她被分配到一间乡下小学教书,离家太远,课余生活非常乏味。那时候,还没有轰轰烈烈的补习运动,她的同事们唯一热衷的便是打牌,三缺一的时候,她常常被叫去凑局。姨妈来过我家好几次,每次来都要在母亲房里待上大半天,出来时泪眼汪汪,叫我长大了一定要听大人的话,不要学表姐——我知道她想说什么。自从姨夫过世后,她就开始习惯性地皱眉,唉声叹气,一脸苦相,说的话也越来越没有人听。没想到,金秋十月,婚讯传来。她要结婚了,婚礼定在腊月初八,新郎来自镇上最富有、最有权势的家族,有叔叔在县里做大官,家族产业包括一家茶场和若干店铺。婚后的她,着实过了几年好日子,姨妈也跟着一块儿享福,他们去过北京、三亚和新马泰,买过金子、玉石和玛瑙,大概也吃过山珍海味、满汉全席。

那个祭祀之夜过后,我们还见过一面。那时候,她已经不跑外卖,在一户人家屋里当保姆,负责一日三餐及小孩接送。平常住在主人家,假期则不管吃住。当无处可去,又不想花太多钱,只能找通宵营业的餐厅或洗浴中心凑合着对付一晚。那天晚上,她来我家已是后半夜。白天,她把城市逛了个遍,直到天降暴雨,所有亮灯的地方都关了灯、闭了户,才找到我这里。

她跟我说,等赚到钱,就去别处看看。我问她需要多少钱,打算去哪里,并告诉她姨母有一笔钱放在我这里,随时可以交给她。姨母当然没什么钱放在我这里,我只希望在她需要帮助时,还能照顾一下她的自尊心。但她完全置之不理,说不是钱的问题,她根本不需要那么多钱。她一直想过上不怎么花钱的日子——那也意味着,不需要赚很多钱,甚至可以不必攒钱。

可一个人活着怎么才能不花钱呢?

来这里后,她最满意的居然是,每个月只要花几百块就可以了。这个小屋是一个老太太送给她住的,只要每个礼拜去老人家里搞一次卫生作为补偿。我在那里时,还替她去过一次。老太太身体硬朗,并不需要一个勤快的保洁员,反而一个陪聊之人更能获得她的欢心。中年守寡,唯一的女儿大学毕业后,留在沿海城市工作,并就地成家。偌大的屋子,只有她一人、一猫以及两三盆半死不活的绿植。“能不能给我讲一讲外面发生的事。”我一落座,她便俯身凑过来,好像那些故事都长在我身上——它们像树上成熟的果实,只要轻轻一摇,便会自行坠落。

我一时想不出有什么精彩的故事,便随口讲起翻译小说中的女人如何离开丈夫和家庭,在外面过起流浪者的生活。有一天,她找到一个干燥的窑洞,用一根绳子将花花绿绿的衣物挂起来,准备就此住下。除了衣物,她还有一些很别致的东西,比如一只完好无损的搪瓷杯,一把红色带绒面的靠背椅,以及一个木头做的首饰盒,浑身漆了绿色。这些都是她在路上捡的。天气晴朗的日子,她把花花绿绿的衣服挂在树枝上晾晒。她还搬出那把红色丝绒靠背椅,一边看云、赏花,一边用搪瓷杯喝别人送给她的绿茶。

“慢着,她为什么离家出走?是她丈夫不要她了吗?”

“不是啊。”

“那是为了什么?是生不出小孩,被婆婆赶出来了?”

“也不是……是她不钟意她丈夫了,不想和他一块生活了。”

“可她连饭都吃不上,怎么敢这样?”

“她就是这样做的啊……所以才过得那么难。”

“了不起啊,这个女人了不起。”老太太分明有些激动,追着让我把细节再讲一讲,越详细越好。

真不知道她每次来这里都给老人讲什么故事,这可比打扫卫生麻烦多了。当然,为了省钱,她总有办法应付。

那些夜里,她带着我在这个毗邻沙漠的小城里闲逛,时间好像一下子回到很多年前。那时候,我们还是中学生,根本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但每到夏夜无法入睡时,谁都不会乖乖地躺在床上等天亮,去晒谷场漫步,去河里夜游或野地里捉萤火虫……这么多年过去,我们的生活不仅没有好转,还变得更加糟糕。

那天早晨,我们来到城外的河边散步,河水很浅,细流无声,好像随时可能干涸。果然,几天之后,我们看到一条干裂的、白花花的河床,就像伤疤。谁也不知道那些水去了哪里,还会不会回来,好像这里的一切随时可能消失不见。

杂货店里的男人和小孩离开了,一个染黄头发的年轻女孩站在店门口招揽生意。我在那张带扶手的椅子上坐下,等着她给我做指甲或修眉,她却主动跟我讲起那个故事。

“他带着孩子在这里足足守了五年。”女孩的诉说让我很快弄明白那是一个怎样的故事。原来,男人在此等待服刑的妻子出狱。监狱就建在沙漠边上,犯人们唯一的工作就是植树,那些树少部分活下来,大部分都死去了。尽管如此,沙漠上的树还是越来越多。现在,女人的苦役结束了,这一家人的苦役也告结束了。

“他们回老家去了,再也不会回来了。”女孩告诉我。

我离开那里的时候,女孩继续站在店门口迎接当天的第二位顾客,我满脑子都是那本倒扣在玻璃柜台上的书,黄褐色封面,画着沙丘、城墙和烽火台,却忘了祝她生意兴隆。

她又去沙漠了。这一次,她没有带团,只一个人去,说要开辟一条新线路。她离开后,我才发现医药包、帐篷、睡袋什么的都还留在家里。她几乎什么也没带。可能,她有别的打算——我不让自己多想。她走后不久,我便打算离开,坐汽车、绿皮火车,或者徒步一段,再搭乘别的交通工具,都可以。

我想着各种离开的方式,但迟迟没有行动,好像有什么东西在阻止我这么做。对沙漠的兴趣已然消退,我知道不是因为沙漠,而是她。她还在里面,一直没有出来,也没有任何消息传出。

几天前,电话又打到我这里,这一次是姨母。还是那些话,叫她回家。她没有接电话,完全无动于衷,好像电话里的人与她毫无关系。

那个梦在她去沙漠的当晚自动跑出来。所有梦里都是相似场景,我试图遗忘,但很难做到。以铁皮屋子为圆心,方圆三公里内成了我的活动范围。有一次,我甚至走到沙漠深处。在那里,我遇见一名拾荒老妪,她用令人费解的普通话告诉我,她每天都来这里捡东西,总能捡到几样好的。老妪扬了扬手中的蛇皮袋,一脸骄傲地向我展示从沙子底下淘来的宝贝——丝绸衣物、饮料瓶、一截打磨精致的木头、好看的陶瓷器皿,真是什么都有。

老妪走后,我听到了风声,它们从沙漠的腹地刮来,也是那些夜里在铁皮屋子外面刮过的风。当天晚上,那个惊恐的梦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蓝绿色湖水,静寂不动地躺卧在沙滩上。醒来后,我松了口气,以为没事了。她成了沙漠向导、水源寻觅者、捡骆驼粪的,找到了自己想做的事,而我也该回去了。

第二天一早,那条消息就像火舌,瞬间燃遍本地新闻圈。她救了一个想要轻生的男孩,只有十六岁,从外省一路坐火车过来,什么装备都没带,一心准备到沙漠里寻死。男孩冻僵在一个破房子里,被发现时已奄奄一息。她背着那个人在沙地里奔走,最后被发现晕倒在医院外面的马路上。

短短半天时间,这条新闻的阅读量达到了十万加。

我在医院里找到她,给她看手机里的新闻。

她很不满,事情根本不是这样的。

如果不是这样,那又怎样?她不过不想承认罢了,伤心往事如在眼前。记忆中最黑暗的一幕与此相叠在一起——我未曾亲见,只听别人说起,极为惨烈,任何经历过的人绝不会忘记。

自儿子得了那种病后,她便日夜陪在身边,吃饭、睡觉寸步不离。医生也不允许她离开。那天,男孩让她去外面买一杯奶茶,他看见同病房的人在喝,也想喝。她犹豫了一会儿,说可以叫外卖的。男孩撒娇说,他还想吃甘蔗呢,买了奶茶,再带一根甘蔗上来,俩人可以分着吃。她隐约听医生说过,多吃甜食对脑部安定有好处……便没有细想,抬脚出了病房。他们住二十一楼,不是高峰期,电梯不堵,出住院大楼,左拐,再出医院正门,再右拐,买了奶茶,水果店就在奶茶铺隔壁,前后相加不过二十分钟。等她抱着奶茶和甘蔗原路返回,一路小跑着接近那幢白色大楼,已经晚了。人群正聚作一团,将现场包围,唯恐被她看见。她扔了手里的东西,像疯子一样冲过去,重重地摔倒在地。

那些年,我的脑子里不断回放那并非亲见的二十分钟,每一步骤,每一动作,包括下电梯的时间,制作一杯奶茶的时间,甚至小贩削甘蔗皮的时间,卯榫般严丝合缝,好似黑暗中有人导演了这一切。

那天,她在我面前喃喃自语,“事情根本不是这样的。”

“那又是怎样的呢?”

我去看她时,她正躺在床上挂盐水,脸色苍白,嘴唇仍有些发紫。男孩在隔壁病房里,吃着热腾腾的稀饭和包子。他的家人正在赶往这里的路上。男孩神色平静,胃口极好,好像什么事情也没发生。

“是他拯救了我。”第二天晚上,她仍这么说。我不知道她到底想说什么,看她的神情,并不像玩笑话。

“我说那个男孩,”她继续说。“是他拯救了我。”

新闻里明明讲得清清楚楚,是她把男孩从沙漠里背出来。事实也是如此。她为何要这么说?

“不是这样的。”她神情迟疑,好像这是一件很难说清楚的事,越是如此,她越挣扎着想要将此解释清楚。一开始,她的诉说有些结巴,试图隐瞒什么,但很快就将这一切抛开了。

“其实,这一趟去,我已经做好可能回不来的准备。我对沙漠谈不上多少了解,有些经验还是从芳姐那里得来的。带队的事情,我早就不想干了,总觉得自己会出事。在那种地方,一旦出了事,便是灭顶之灾。我可不想害人。可芳姐走后,老是有人来找我,逃也逃不掉,真是心烦。他们认定只有我可以帮他们找到正确的路,这很可笑,一个人怎么能把自己的心愿胡乱寄托在别人身上呢。其实,我早就厌倦了,也不为什么,就是觉得没劲,做什么都没太大意思。很难说清楚那种感觉。但我想,要走便干干净净地走,谁也别告诉。我跟你说去开拓新线路,其实连指南针都没带,本来想着走到哪儿算哪儿吧,要是走不动了,就地躺下吧,也算是死得其所。

“我第一次发现那个男孩的时候,他坐在一片栽着红柳的沙地上,低垂着头,看上去很累,除了身上的背包,什么都没带,连防晒衣和太阳镜都没有,就像从城市的街头空降到这里。我问他为什么一个人在这里,同伴呢?他抬头望了我一眼,没说话。我在他身边站了一会儿,扔给他两瓶矿泉水和一些吃的东西。沙漠里尽管什么样的人都有,但这个男孩给我的感觉不太一样。显然,他并不属于这里,完全是误闯误撞进来的。一路上,我忍不住猜想他为何一个人来到此地,在他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对沙漠应该略知一二,至少知道如何在植物身上收集水分;看见他时,他正把一只塑料袋套在一簇灌木丛上。可这样做,又能收集到多少水,无非是自我安慰罢了。我觉得好笑,真是书本知识害死人。几天之后,我的存水越来越少,一想到会在大漠里全身脱水而死,还是有些害怕。可事已至此,还能有什么办法呢。只希望到时候找个僻静角落藏起来,不要被蜥蜴、蝎子、响尾蛇和狼找到就好。其实,沙漠是世上最干净的地方,不允许藏污纳垢,不能容忍任何腐烂物质的存在。它很纯粹,比世上任何地方都纯粹。在那里,无论动物还是人,到头来都会变成一具白骨。这么想着,我似乎得了一点安慰。

“那几天,我乱闯乱走,居然找到一个废弃村落,村子附近还有一个几近干涸的水池。没想到,我会在那里再次遇着那个男孩。他看着比前几天瘦多了,眼睛通红而凹陷,枕着背包,躺在一堵断墙的阴影里。一开始,我并没认出他来。他声音很轻,叫我阿姨,让我给他一点吃的。他喝了一点水、吃过一点东西后,马上就睡着了。我看着红蜘蛛在他身边爬来爬去,居然有一种亲切感。这些沙漠里的生灵,永远活蹦乱跳的,多好啊。而在漫漫黄沙和骆驼草之下,又埋葬着多少死去的生命,与他们相比,我们不过是暂时会呼吸的生物,迟早有一天会走上同一条路,既然如此,又何必急在一时。

“从那一刻起,我决定把他护送出去,他还年轻,不应该埋在里面。一个人只有身处那种荒凉之地,才会真正明白任何生命——无论美丽或丑陋、尊贵或轻贱都有追求生的权利,都不应该被轻易地伤害或消灭。自下定决心后,我的身体好像被注入一针强心剂,无端地充满力量,但我知道这个力量维持不了太久,我要趁它消逝之前赶紧行动。第二天,天还没亮,我就拖着那男孩上路了。虽然没有指南针,但我知道大致方向。白天,我可以根据太阳和影子的移动来辨别方向。早晨时,太阳在东方,中午转到正南,而到了下午则位于正西。到了夜里,只能看北极星认路;先找到勺状的北斗七星,北极星就在那附近。这些都是芳姐教我的。

“那时候,我以为自己只要想活,就能活下去。这终归没什么问题。但我错了,当一个人想要活下去,那才是考验的开始。夜晚,脚底的沙子似乎在发光,一颤一颤的,谁也不知道会踩到什么,耳边只有单调的脚步声,甚至连风声也消失了。有好几次,我感到鞋底下好似触到白骨,不免有些害怕。我开始后悔之前白白消耗了太多的食物与水。在那种环境下,连后悔也是奢侈的,很快,我就什么也不想,脑子里只剩一件事:活着带他出去。他果然是沙漠发烧友,懂很多理论知识,但根本用不上。有一次,他忽然在我面前痛哭流涕。原来,他是背着父母偷偷跑出来的,准备给他们一个教训。听到‘教训’两个字,我忽然想到小伟,脑子里一阵模糊的钝痛,很快就什么也想不起来了。我们继续赶路。我真怕那两条机械行走的腿忽然折断。之前,我听芳姐说过,有人在沙漠里赤脚感染了细菌,回去不得不截肢。”

说到这里,她有些后怕地望了一眼白色床单下伸长的双腿,第一次心无旁骛地笑了,好像在说:你看,它们都完好无损。

她叹了口气,转而以一种轻松、略带调侃的口吻继续讲述。

“这以后的事情,你都知道了。反正,我们总算活着走出来了。出来之前,我们看到了湖泊。月光下,湖水很美,但谁也不敢久留。新闻上说我差点躺倒在医院外面的马路上,那是真的。但不是晕倒,而是我自己躺上去。躺在一条结实可靠的路面上,不会下陷,没有意外,那种感觉可真不错呢。

“有风,有音乐、美酒和喷泉,好像睡在春天的舞池里。”

——她旁若无人地诉说几天前的经历,神情恍惚,如在梦中。

草白,出生于1981年8月。写小说和散文。作品发表在《人民文学》《十月》《钟山》《天涯》等杂志。著有短篇小说集《照见》,散文集《童年不会消失》《少女与永生》等。获联合文学小说新人奖短篇小说首奖、《上海文学》奖等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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