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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作家》2023年第3期|唐一惟:因为有你

时间:2023-05-09来源:悦读文网 作者:唐一惟 点击:

流浪的日子,虽生犹死,除了吃东西我没有别的祈求。

想想真是可悲,我已经忘了自己是怎么来到垃圾填埋场的,那已经是半年前的事了。如今我生活的这片区域,可谓广阔,当然,也可以用触目惊心来形容。这里远离寸土寸金的城市,没有整洁的街道和繁华的夜景,只有数不清的砖头、水泥、泡木板等装修垃圾,更有堆积如山的塑料袋、废纸、玻璃碴、可乐罐。当然,这里也不能完全归类为荒野之地,三公里之外,还能看到几个住宅区的高层建筑,用人类的话来说,这是城市的远郊。

我刚来这里的时候,虽然已过中秋,但天还很热,蚊虫滋生,苍蝇密密麻麻地在空中飞旋,常常搞得我无法睁眼。冬天就好了很多,严寒把它们冻死了,我最讨厌苍蝇,再也不想见到它们。

虽然没有了苍蝇,但生存的艰辛却来得更加猛烈了。除了饥饿,我还冷得要命。下了雪,雪就被狂风吹着四处乱窜,即便缩在好不容易找到的一个破砖洞里,一夜过去,我的身体也几乎被雪埋没了,我身上的每一条肋骨都清晰可见,寒冷令我感觉不到自己还有一副肉体,像被死亡包围着,每次闭眼入睡,我都不知道自己是否能活到天亮。可到了第二天,光明总会如约而至,当一缕温暖透过砖缝照在我的身上,特别是看到阳光与我同在,我知道,我又复活了。望着身上缕缕金色光芒,我又幻想起了春和景明。

随着对食物的渴望越来越强烈,缩在破砖洞里,我的头必须朝着能看到人类住宅的方向,眼睛必须盯着那些反着光的窗户,才不至于被饥饿和严寒摧毁。我知道,那些玻璃后面一定藏着丰盛的剩饭,只要打开窗户,那些香味就会扑鼻而来。曾几何时,那些剩饭我都不屑一顾,不是吹嘘,我也有过衣食无忧的生活,什么鸡腿、排骨、香肠,常常让我吃得满嘴流油,撑得摆不动肚子,毫不夸张地说,连进口狗粮对我来说都是家常便饭。因为,我有过对我百依百顺的主人,即使幸福早已离我远去,脖子上保留的狗牌就是证据。

冰冷的铜牌虽然已经乌脏,但我仍记得上面写着我的名字:元宝。

垃圾车又来了,一辆接着一辆,跟随而来的,还有几个拾荒老人,都是我熟悉的面孔。在工人打开车斗的一瞬间,满车秽物倾倒下来,在一阵浪花般的噪音过后,那些人类制造的垃圾散乱地堆积在了这里。

因为每天干着最脏最累的活,环卫工人脾气都不好,他们粗鲁地骂着拾荒老人。可老人们并不在意,他们只会在意哪些东西是值得捡拾的。我不知道那些东西能值多少钱,从他们不时爆发的争抢大战来看,似乎任何垃圾都价值连城。垃圾车开走后,我忍着饥饿,躺在砖洞里不动,这种时刻,只有拾荒者把他们需要的东西捡拾干净了,才能轮到我们这些流浪狗光顾。虽然三个多月来,我们和拾荒者已算老相识,但若说交情,也只是他们用石头投掷过我们几回而已。

拖着虚弱的身体,我从砖洞里吃力地爬了出来,我的朋友老黄和喜子也从它们的窝里钻了出来。同为流浪狗,但我和他们还不太一样,它们是被主人抛弃的,而我则是自己迷路才回不了家的。

喜子被抛弃的理由很合理,它患上了严重哮喘。可老黄就多少有点憋屈了,听它说,它最后一任主人也曾对它很好,给它买一百多块钱一袋的狗粮,每周给它洗一次澡,他们朝夕相处了一年,日子过得还算幸福。有一次主人带老黄出去遛弯,路人见它可爱,把正在吃的面包喂它,它想都没想就扑了上去,吃完面包,为表感谢,就冲路人摇了摇尾巴。因为没有听主人的话,它被带到荒郊,从车里扔了出来。被抛弃后,老黄想不开,很是抑郁,患上了各种疾病。

我常常后悔不该告诉老黄实情,这个特殊身份给我惹来了许多麻烦,遭到了所有流浪狗的白眼,还被老黄规定只能等它们吃完东西,才能轮到我去翻垃圾堆。对此,喜子说是因为它们都有病,而我除了皮包骨头,还算健康。但我觉得,她是想安慰我。

秉着女士优先的原则,老黄也没有先一步去抢那袋子里带着冰碴的剩饭,而是眼睁睁看着喜子叼走了一袋厨余垃圾。

食物到手,喜子走得非常快,它连招呼都不和我们打一声,就留下一串肮脏的脚印,进了它的避难所。喜子是一条白色博美,从前是什么样子,我无从知晓,只是听老黄说它曾经很漂亮,说第一次见它的时候,它还烫着头发,娇媚得简直像一个女明星,一身卷毛被风一吹,翩然飘扬,美得入迷。

谁都能看出,喜子从小是娇生惯养长大的。一有机会,附近的狗们就会向它吐露心声,讨它的欢心。

但在我眼里,喜子的美丽只是一个传说。从我第一眼见到它,它就脏得像一块两百年没有洗过的抹布,尤其是它的肚子上,有一块不知何时被烙上的狰狞疤痕。有一段时间,它还以为自己仍和从前一样可爱,试图对过路的人摇尾乞怜,重新唤起人类的怜爱之心,可它根本不知道,它的所作所为有多危险,要不是老黄每次及时出现,它早就被那些吓坏的路人踢死过多少回了。

喜子经历过无数次邀宠失败后,终于明白,人类之爱已经成为它不配得到的东西,它的胆子变得越来越小,现在只要一听到人类的脚步声,就吓得连叫都不会了。别的狗骂它上不了台面,是个贱骨头。我也觉得它很可笑,老黄却说,这都是它主人用恶意抛弃创作的杰作。

“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能比人还坏,人才应该在垃圾堆里活!”老黄恨死了所有人,它在骂那些不讲规矩的狗时,都会说:“你简直坏得跟人一样!”

整个垃圾场里只有我还会帮着人类说话。一次,老黄骂人骂得实在难入耳,我听不下去,小心翼翼地说一句做狗要懂得感恩。它原地炸毛,步步向我逼近:“你如果真要感恩,就应该赶紧去狗肉饭店,上餐桌去感恩,到时候,人也许会夸你一句味道不错。”

“世上还是好人多坏人少。”尽管我不想和老黄针锋相对,但该说话的时候我不想装聋作哑。这让老黄怒不可遏,因为心中充满仇恨,它已经变成了一条恶犬,它龇着牙问我是不是皮又痒了。见我不服气,它就跳到一个破锅盖上,号召所有狗都来批斗我。它本来就在狗群里吃得很开,加上说得有理有据,回回都是应者云集。它说:“咱们就把恩怨放桌面上说。人骂人的时候,最喜欢拿狗说事。忠诚,说成走狗;势利眼,说狗眼看人低;心眼坏,就是狼心狗肺;不长记性,就是狗改不了吃屎;还有痛打落水狗、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狗拿耗子多管闲事,这简直是在侮辱我们,人凭什么和我们相提并论?”我不知道老黄从哪里学来这么多人骂狗的词儿。

虽然我每次孤立无援,但仍不知悔改。

人类曾认认真真地爱过我,那些刻骨铭心的恩情,足够我用一生去怀念。纵然如今我孤身流浪,身无归处,情无可依,也只能说与人类缘分太浅,我做不到憎恨所有人。

“狗哪有那么多歪心思?全人类都该向我们道歉!”

老黄的话引来所有同类喝彩,连曾经深受人类恩情的喜子也跟着骂起来,我试图提醒其他狗不要全信老黄的话,可它们却骂我顽固透顶,不知悔改;说老黄“天上的事知道一半,地上的事全知道,听它的准没错”。

我觉得它们都被老黄洗脑了,不但身体有病,心理也不健康了。尤其是一些体形较小的狗,它们简直是见风使舵的榜样,老黄不在的时候它们对我还算客气,老黄一回来,它们就看我不顺眼,变着法找我的茬,这年头真是什么狗都有。

当老黄斜着眼睛胁迫我:“新来的,你要是心里还想着人,那也不勉强,去留随你。”这时,我只好夹起尾巴,加入它们,逢场作戏地跟着叫两声。身在江湖,我不得不变得世故起来。

我和老黄都做过绝育手术,对喜子没有什么兴趣。老黄之所以翻垃圾找食物时让着它,是因为喜子并非像其他狗一样,自己吃饱全家不饿,它还拖家带口,有几只嗷嗷待哺的小狗。

喜子曾告诉我,它活着的唯一心愿,就是把它的几个孩子养大。

我真搞不懂,一条流浪母狗,为什么还要生孩子。我觉得那几个小家伙肯定活不过冬天,对此,老黄也认可。

喜子很聪明,它把孩子们藏到了枯草窝里,听着几个孩子吃奶的声音,我总是忍不住叹息。可怜的孩子,你们在妈妈怀抱里开开心心、无忧无虑;没见过人,更不懂人间疾苦,人心险恶,希望你们珍惜眼前的日子,也愿命运能善待你们。

喜子回到窝里后,下一个准备就餐的就是老黄,在它没有找到能填肚子的东西之前,我只能闻着食物的气息吞咽口水,在这个地盘,老黄是霸主化身。和人类在一起的时候,同为狗,高低贵贱划分得一清二楚,等级用血统来区分,我常常怀疑有些人并非真的爱狗,而是虚荣心作祟。好在我曾经的主人没有那么庸俗,即便我出身并不高贵,他也会把我打扮得像个绅士,冬天的时候常常会给我穿一件看起来很酷的卫衣,这样一来,面对那些高贵狗,我也没有一丝自卑,狭路相逢之际,我不会惯着任何一个同类。

“得主人爱者,得天下。”那个时候,我认为这句话是一条真理。我是一只身高只有五十厘米的柴犬,而老黄是一只体形远大于我的金毛,和喜子一样,老黄被主人抛弃时,也生了一身的病。老黄足足比我高了一头,在它面前,我不敢造次,常常是无条件恭顺与服从。这倒不是出于尊敬,而是面对强力时深怀的惧怕。

但我曾经侥幸打败过老黄一次。

记得我孤身流浪到这令人作呕的垃圾场时,就被面目狰狞的老黄盯上了。它头上套着一截白色的下水道管子,披着一身又脏又乱还打着结的黄毛,即便瘦骨嶙峋,昔日威风早已不再,面对我这样的柴犬,它仍然有着绝对优势。那天,它看到我嘴里叼着一只死老鼠,立马龇牙咧嘴,连身上仅剩的几根没有打结的毛都竖了起来。它用爪子拨弄着地上的土,没等我把老鼠放在地上做好准备迎战,就扑了过来。我已经很久没有吃过肉,死老鼠就是我的命,我用尽全力拼死一战,几个回合下来,它竟被我咬翻在地。这倒不是我的战斗力多么强悍,我只是幸运,因为老黄头套下水道管子,影响了身体平衡。

之前我一直想不通,那管子是怎么套到它头上的。后来喜子告诉我,有一回,老黄饿疯了,壮着胆子跑到一个饭馆门口,本打算趁人不注意衔几根鸡骨头,谁知吓到了饭馆老板的孩子,出于惩罚,老黄回来的时候头上就多了那个管子。

除了人类,没有谁能帮它把管子取下来。喜子说:“人类做的事只能由人类自己解决。”我应该感谢那位狠毒的饭馆老板,若不是因为那截管子,那天躺在地上的,百分之百是我。

按说,生存的定律永远是胜者为王,但因为我胜之不武,所以,即便我打败了老黄,其他狗也不认可。因此,即便它头上的塑料管子一辈子也取不下来,我还是只能在它面前卑躬屈膝。

我不敢和它翻脸,也不敢针锋相对,它走到哪儿,我都紧跟着。失去了主人,我太需要一个能够依靠的强者。孤独太可怕了,我想得很开,所以也只能认可自己的处境。

没有食物的时候,老黄是我的朋友,一旦有了能吃的东西,它就成了我最大的敌人,即便我再三忍让,去舔食残渣,他也会龇着牙对我说:“你给我滚,像你这种土狗,只配用绳子拴着看门。”

因为一点点吃食,它常常会骂我半天。但只要它不咬我,我就一言不发,为了果腹,把每个塑料袋都舔干净,然后低着头回到窝里。天寒地冻,我不想浪费体力,等夜里老黄睡着了,我才会偷偷钻出来,再翻一翻垃圾堆。老黄的窝离我不远,下第一场雪的时候,我曾经提出过和老黄一起过夜,被它一口否决了,它说“挤在一起取暖是猪才会干的事”。它还说“一山不容二虎,一窝不容二狗”。

话已至此,我也没脸再提这事。只要它能让我在这片垃圾场里度过余生,即使一辈子委曲求全,我也甘心。

在垃圾堆里觅食这种事,我敢对天发誓,我曾经非常鄙视。那个时候,我还不能想象,一条失去主人的狗,会被食物征服到何等地步。

一想到主人,就难抑思念之情,叼着半块比石头还硬的馒头,我真想大哭一场。往事缠绕着记忆,无论日升日落、月盈月缺,到处都是主人的影子。为了磨炼流浪狗该有的意志力,我告诉自己,不能去想。可缩在砖洞里,看着远处那些彰显人间烟火的万家灯火,我还是会失魂落魄。在寒风肆虐的夜里,我总是止不住呜咽。

说来话长,我曾经拥有过两个家,有过两个主人。我的第一个家在农村,也就是我出生的地方。回想起在农村的时光,我的眼睛就止不住潮湿起来,那个时候,我几乎没有名字,我的主人是一个几乎没有笑过的奶奶,之所以叫她奶奶,倒不是因为我是她的孙子,而是她常常会说:“狗,到奶奶跟前来。”

奶奶六十多岁,没有什么文化,她给我取的名字就是一个字:狗。从我有记忆以来,她就一个人生活,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她是农村的留守老人。陪伴她整整两年,我从未真正见过她的其他亲人,她说她最亲的就是我了。但是我知道,除了我之外,她还有牵挂,一个是手机,一个则是墙上的照片。

她常常会看着那些照片喃喃自语,从她反复的念叨中,我知道照片中每个人的身份;那上面有她的儿子、女儿、媳妇以及孙子。奶奶和我说起他们的时候,总是滔滔不绝,讲个没完,尤其是她的孙子,她会不厌其烦地跟我说,她是如何一把屎一把尿将他带到了三岁,然后又如何哭着送他去城市里上幼儿园。只要一想到孙子,奶奶就会伤心。我很想告诉她,既然都叫她奶奶,那我也算是她的孙子呀。可我发不出人类的声音,我只能不停地摇着尾巴对她表白,她总是会拍拍我的头,说:“狗,你又是蹦又是跳,你叫唤啥?你知道啥?”

我想告诉奶奶,他们走了,可我会永远陪着你呀,你给了我一个可以依靠的家,我就算到死也不会弃你而去的。无法用语言表达的爱,我用摇尾表达,即便摇得屁股发酸,我也认为值得。

奶奶省吃俭用,让我吃饱喝足。那个时候,我的日子过得很平凡,但并不平淡。我每天都会在村里疯跑,有时候忙着拉帮结派,有时候忙着打情骂俏。此外,我还会去池塘里捉鱼摸虾,全村的猪都被我追着跑到沟里过。在农村能听到鸟语,也能闻到花香,让我觉得忙碌而充实。就算回家晚了,奶奶也不会责备我,我们真心对待着彼此一起生活的每一分每一秒。

晚上,村子很安静,奶奶睡了,我就熬夜看家。那个时候我才一两岁,精力充沛,从未感到过疲惫。

在那短暂的时光里,强烈的幸福感会让我开心得满地打滚,我活得津津有味,无忧无虑;我敢打赌,我一定是世界上最快乐的狗。

我以为我们会永远这样过下去,直到奶奶的儿子打电话说,他老婆又怀孕了,需要奶奶搬到城里去帮着看孙子。

我相信,无论走到哪里,奶奶都会带着我的。让我感动的是,奶奶也是这么想的,收拾完行李后,她小心翼翼地把这事给儿子讲了。

“这个想法不错,不过养狗很麻烦,还要打理它,我们每天工作那么累,两个孩子已经够闹腾了,再来一只狗,家里实在放不下。”手机开着免提,奶奶的儿子是这么说的。他的话如晴天霹雳,吓得我和奶奶都紧张起来,趴在奶奶脚边,我用爪子抠着地,心里扑通扑通地跳着。我不敢再叫,只能一直看着她,祈祷她求求儿子,看在我陪伴他母亲两年的份上,把我也带走。

奶奶果然求了,只不过,她刚说完一句,电话里就传来了一个凶巴巴的女人的声音,她说:“我们连自己都养不好,哪还有闲钱养一只狗?”

奶奶难过得不说话。

那个女人继续说:“狗坚决不能带!孩子怕狗,万一咬了还得打狂犬病疫苗,狂犬病疫苗多贵你知道吗?好几千块钱呢!狗身上有弓形虫、病毒,孕妇接触是什么后果?我会流产,就算不流产,胎儿也会畸形,发育不正常。”

那女人像放鞭炮似的噼里啪啦说完,奶奶的儿子又语重心长地补充了一句:“别找事了,妈——”

挂了电话,奶奶吓坏了,他们说得头头是道。我也吓坏了,如果不是亲耳听那个女人讲出来,我永远不知道,原来我如此可怕。

那两天,我和奶奶都心神不宁,离别的气息把屋子填得满满的。

我再也没有到村里去瞎跑,连同村的狗在门口叫着喊我出去玩,我都没有理会。我一步也舍不得离开奶奶,她去厕所,我就蹲在门口;她收拾东西,我就蹭着她的腿。奶奶抱着我哭了好几次,一遍遍说对不住我,我知道,与她和儿子孙子团聚相比,我的命运太不足挂齿了。

“狗啊,这都是咱们的命,哪有胳膊扭得过大腿的?你别怨奶奶,奶奶还不知道会死在哪儿呢。狗啊,你别看我了,我已经联系了城里的一个好人家,只要人家肯要你,你就跟他们走。到了新家要听话,人家让你干啥就干啥。到了城里,你就是城里的狗了,要有当城里狗的样子,可不能像现在这么野了。”奶奶流着泪,一边抚摸我的头,一边叮嘱。

我的心也碎了,用沙哑的声音呜咽着,想告诉她:“如果不能跟着你,我哪里也不去,我情愿死在这房子里,你知道我对你的感情有多深,对这个家的感情有多深。”

离开之前,奶奶把我送给了从城市回村探亲的一家三口。因为有一次我在池塘里玩泥巴,他们的孩子看到后很兴奋,说他从没见过会玩泥巴的狗,他当天就惦记上我了,吵着回到城里也要买一只和我一模一样的狗。奶奶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临别那天,因为怕我不肯就范,奶奶没有告诉我出门是去干什么;她一大早包了很多肉馅饺子,给自己盛了一碗,给我盛了一盆,剩下的全部用不锈钢茶缸装了起来;强烈的离别直觉让我黯然神伤。我默默吃完饺子,卧在地上一动不动。奶奶却一反常态,她只说让我陪她出去串个门,然后笑呵呵地拿上了那个装满饺子的大茶缸,说饺子包多了,让村里人也尝尝。我没了戒心,就跟着她出了门。

到了一扇我从未光顾过的大门前,奶奶让我先在门口等着,她拿着饺子进了院子。不久,我就听到了一个女人的笑声,然后又听到她们说了一些客套话,然后,她们进了屋,又说了什么我就听不到了。

过了一会儿,奶奶出来喊我,我早就等急了,想也没想就随她跑进了院子。我一出现,一个小孩就欢呼起来,吓得我局促起来。那孩子惊喜得近乎癫狂,他像玩杂技一样从一个板凳上跳下来,又蹦上去,然后对我吐着舌头做了几次鬼脸。这让我很是紧张,贴着奶奶的腿一动也不敢动。奶奶很心疼,不断地抚摸我的头,让我别害怕。我相信,在她眼里,我比任何一个孩子都更像个孩子。

奶奶以为总算给我找到了归宿,孩子的父母却有些犹豫了,他们支支吾吾的话语我听不太懂,但奶奶听懂了,她忙说:“它不是土狗,你看它多漂亮,土狗哪有这么漂亮的?它聪明得很,它才两岁,我养它两年根本没咬过人。它饿了就吃,困了就睡,拉屎撒尿也知道去该去的地方,比小孩都听话。”

奶奶一口气说了这么多,孩子的父母还是有些犹豫,他们反复打量着我,说除了身高和体形,我与土狗没有区别,一看就不够洋气。奶奶慌了神,她像推销商品似的继续把我夸得天花乱坠。

我彻底呆住了,最害怕的事还是发生了,我使出全身气力,犟得像一头牛,决不向陌生人靠近。

我不愿意,孩子的父母也嫌弃。但孩子突然大哭起来,边哭边打滚:“别人家都养狗了,为什么咱们不能养?”

“好好好,养狗可以,咱们再好好想一想,过几天给你买一条漂亮的小狗行吗?”孩子妈妈不顾奶奶尴尬,弯着腰拉扯着,可那孩子根本不听,依旧赖在地上大喊大叫。

“你别逼我抽你啊,快给我起来!”孩子爸爸说着伸出大手,但被妈妈挡了回去。

“不行,我就要它,你们要是不要他,我就离家出走。”孩子继续坚持。

闹了足足二十分钟,不同意也没办法了;孩子的父母只好改口,决定把我留下。

奶奶笑了,她终于舒了一口气。

“我现在要摸摸你,你舔我可以,但你不要咬我,行吗?”男孩看着我,伸出一只手,又缩了回去,他有些胆怯,在奶奶反复保证和鼓励下,他才大胆地把手放到了我头上,“可以吗?”

我没有反抗,我已经知道了我的命运,看着奶奶笑得花一样的脸,我的心已经死了。

我异乎寻常的温顺换来了奖赏,男孩从桌上拿了面包、香肠、饼干,甚至还有牛肉干。我很感谢他的慷慨,可那些东西我从来没有吃过,我只是闻了闻,就把目光又投到了奶奶身上。

“吃吧,狗,你以后可是享福了。他们都是好人,跟着他们,你过的可是神仙日子啊。”

我舔了舔牛肉干,伸出舌头卷到了嘴里,那种刺激的痛感一下子就让我的嘴麻木了,我又吐了出来。这让男孩很是失望,惊讶我居然连牛肉都不吃。奶奶尴尬地赶紧解释,说我并不是挑食,我只是没有吃过那么好的东西,我连面条都能喝半盆,可能是因为牛肉上有辣椒,狗从没有吃过辣椒。

我的确是没有吃过牛肉干和辣椒,可奶奶只说对了一半,这样的时刻,我哪有心思吃东西呢?我生怕自己一低头,就再也看不到她了。

交代完我的所有优点后,奶奶从裤兜里拿出一根绳子,这是她第一次用绳子拴我,也是最后一次。

她把我拴在院子里的一棵小梧桐树上,一抬头,我就看到了从她脸上滑下来的眼泪,泪珠一串接着一串,滴落在我的鼻子上。她最后一次摸了摸我的头,又叮嘱道:“狗啊,往后咱俩各活各的,你可不能怪奶奶啊!城里路多,你不能乱跑,不然会跑丢的。”说完,她转身走了,头也没回。

我伤透了心,魂儿也丢完了。我嘶哑地叫着,恍恍惚惚,看着她步履蹒跚地走出了大门,越走越远。我挣扎着,树上的树叶被我摇了下来,幻觉一般落在我身上。

孩子妈妈挑了一下眉,说:“这小家伙力气蛮大的。”

“没完没了了是吧?别叫了!”孩子爸爸指着我,对我发出了除奶奶之外我必须听从的第一个指令。我装作听不到,叫着叫着,我的声音就像极了人在哭,这也弄得原本发火的两个大人反而有了愧意。孩子爸爸脱了一只鞋原本要砸向我,听到哭声,他也不忍心了。

没人再管我,我就放开嗓子嚎起来。他们不再理我,一家人开始吃奶奶送来的饺子。

看到他们吃饺子,我心如刀割,瘫卧在地上,低头嘶哑呜咽:“奶奶,他们把你包的饺子都吃完了,你为什么还不回来?你为什么要骗我?”

第一次失去主人的滋味有多么可怕,我一辈子也忘不了。这世上最不该有的发明,就是离别。哀号无济于事,又叫了一夜后,我终于明白,除了认命,我没有别的办法。

坐在回城的车上,我从他们嘴里知道旅途漫长,至少要开八个小时。八个小时后会到哪里,我不知道,直觉告诉我,这一别一定是山高水远,奶奶只能来生再见;我与故乡的往事已成过眼云烟,能带走的,只有爪子上的泥。

我的第二任主人,就是喂我吃麻辣牛肉干的小男孩。

为了生存,我不得不背井离乡来到城市。初来乍到,看着高楼林立,车水马龙,陌生的一切像浪花般涌来,我吃惊极了。我想,这里的楼房那么高,要是住在高楼顶上的人下楼吃个饭,再爬回去是不是就又饿了?

第一次看到公交车,我顿时呆住了,看到乌压压的人使出全力往车上挤,我非常困惑,车那么大,他们急什么呢?难道还怕容不下自己吗?

第一次坐电梯,我紧张得死活不上去,是主人把我硬拉上去的。当封闭的铁笼子往上升起,我吓得前爪离地,嘴几乎贴到了一个人的屁股上。我很困惑,城市里要是天天如此拥挤,日子还怎么过呢?

悠然自在的乡村生活一去不复返了,铺在我面前的,是一条深不可测的迷途;乡村的天空和大地、池塘和花香、牛羊与鸡鸭,都只能安放在记忆深处了。

第一次随新主人走进新家,精致的装修和讲究的家具让我感到惊奇。一进屋,女主人立刻给我全身喷了一遍酒精,那刺鼻的气味差点要了我的狗命。随后,我又被她按在一个大盆子里洗澡,我还记得那个时候女主人边搓着我的毛边埋怨说:“你说你,看着也不脏,怎么一下水,水都变黑了呢?我都没见过这么脏的狗。”

她皱着眉头,一脸嫌弃,还埋怨起了我的奶奶,说:“那老太太看着也不邋遢啊,怎么养出了这么脏的狗,跟着那样的人,你可真是倒了几辈子的霉。”

我老老实实,一声也不敢吭,要是让她知道这是我生平第一次洗澡,我还喜欢在泥塘里打滚,她估计都要把我扔出去了。

反复洗了三次,用了半瓶洗发膏,又用洗洁精搓了一遍,盆子里的水终于清澈起来。被一阵可怕的热风吹过,我就焕然一新了。第一次洗澡带给我的感觉很奇妙,让我有一种错觉,仿佛我的身体在农村时是一种材质,到了城市又变成了另一种材质。闻着自己周身散发出来的香味,我觉得这不是一条狗该过的日子,抬了抬一尘不染的爪子,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走路了。想着在农村满地打滚的日子,我觉得一切都变得亦真亦幻,虚实不定。

“天哪,你实在是太可爱了,我太爱你了。”小主人把作业本丢到一边,摸着我的背傻笑个没完。后来我才知道,他从三岁起就想养一只狗,已整整想了五年。两个大人见状,都担心他会玩狗丧志,并说好在我颜值不高,要是像萨摩那种微笑天使、博美那种狐狸精,一天到晚魅惑人,这孩子肯定就不好好学习了。

“你是我的宝贝,我好喜欢你,让我抱抱你吧。”我没有拒绝,他亲着我的脖子深吸了一口气,我紧张的情绪一下就得到了缓解。也许奶奶说得对,他们一家都是好人,我已经来到了一个更好的世界。可世事谁又能料得准呢?就像当初我和奶奶都满心以为我们能在一起一辈子,到头来还不是各奔东西了吗?所以我并没有被爱冲昏头脑。我牢记奶奶的嘱托,整整一个月,我都察言观色,小心翼翼,吃东西都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连屁都不敢大声放。

我本以为小主人对我的感情只是脑子一时冲动,三分钟热度。可随着相处时间越来越长,我发现他的感情纯真无邪,在对我好这件事上,他巴心巴肝,无任何条件。其实我什么都不用做,就能讨他的欢心。

两个大人也慢慢发现,有了我以后,孩子就远离了电视,爱上了户外运动,更难能可贵的是,孩子还变得爱卫生爱整洁了,变得更有耐心了,加上小主人在家里地位举足轻重,所以一家人对我宠爱起来。

小主人亲昵地让我叫他哥哥,让我叫他的爸爸妈妈也叫爸爸妈妈,还求着妈妈给我买了几件很帅气的衣服。我也在他的世界里很快出了名,跟着他出去玩,他所有小伙伴都争着跟我耍,谁都想多瞧我几眼,他常常自豪地说:“大家看,这就是我养的狗,它是我的弟弟。”

其实,我不只是他的弟弟,我还是他的学生,他常常会在写完作业后把我抱到课桌上,煞有介事地教我念课文、背古诗。

为了取一个让我满意的名字,哥哥在十几张纸片上写了几十个名字,然后在每一个名字上撒上狗粮,“元宝”这个名字,就是从我吃的第一张纸上的狗粮得来的。这个名字全家都很满意,爸爸说简直是我的天选之名,因为我圆墩墩黄澄澄的身体本来就像一个大元宝。

哥哥玩游戏的时候,我就在门口站岗,他和小伙伴玩老鹰抓小鸡,我就扮演“老鹰”,他的零食一半都是我的,连床都有一半属于我的位置。对待爱我的人,我更懂得为对方付出,一起在外溜达,谁敢动哥哥一根头发,我又是吠叫又是龇牙。每一次哥哥回家,我都会用行动让他深刻体会,家里有一只狗,推开门后会带来什么样的喜悦。

在农村过日子时,我觉得米饭和面条就是世上最好的食物,可是在城市里,哥哥每天不是给我的狗粮里加蛋黄,就是加奶粉,此外还有各种新鲜肉食。全家吃饭的时候,谁也不忍心让我在旁边看着,饭桌上每一样菜都会夹到我盆子里几筷子。

我吃喝不愁,白天过得潇洒,夜晚还有被窝里的温暖,我渐渐觉得自己的地位越来越高,自信心不断膨胀,即便主人觉得我是狗,我也不觉得他们是人了,有时候,我甚至会觉得他们的地位比我还要低一些,这个家没我不行。

三年过去,我和第二任主人积累了深厚的情感,我已经习惯了来自人类的宠爱,并坚定地认为绝不会再出什么离别的问题。我也和小区里的狗打成一片,交到了几个好朋友,学会了形形色色的技巧和谋略。有哥哥撑腰,即便我不是什么名贵品种,也没有一条狗敢在我面前趾高气扬。

我渐渐有了欺弱畏强的毛病,也变得越来越任性。在小区里玩耍,只要我没有尽兴,谁也没法把我喊回去;给我套上绳子,往往都是我牵着人走;有几回妈妈凶我,我还大胆地凶了回去,甚至还咬过她的手。这让妈妈很生气,说已经把我惯得快没有狗样了。哥哥不在家,她还打过我几回,这也让我认清了谁才是家里的老大。不过,我并不恨妈妈,她做得对,是她及时为我关上了更多不良习惯的大门,没有让我变成一个混蛋。

如果非要从这三年的幸福时光里找点不愉快的事,就是妈妈带我做了绝育手术。这也不怪她心狠。有一回,我差点为了爱情失去了这个家。有几天,一只母狗的声音一直在我耳边环绕,它身上散发出的气味让整个小区甚至几里外的公狗都春心荡漾,我也不例外。一听到它在马路上叫,那种冲动根本控制不住,为了和它洞房一次,我甚至选择了半夜偷偷出门,为爱狂奔。

那一次的放纵代价是险些失去一切。那是我第一次迷路,我本以为会循着熟悉的气味回到家里,可城市里的味道太复杂,我用尿液留下的记号早已被掩盖,使我根本无法判断哪一条才是回家的路。

端详着一条又一条街道,无论我怎样去闻、去嗅,都无济于事。鼻子靠不住了,我的天也快塌了。好在命运眷顾,第二天,我就在路边遇到了哥哥的一个小伙伴,因为和他玩过几次老鹰捉小鸡,他一眼就认出了我。我还记得,他当时应该是刚上完补习班,背着书包,被大人牵着手,他突然指着我大喊:“元宝——”我惊愕不已,四脚腾地而起,朝着那根救命稻草狂奔过去。

能活着回家,真是不可思议。惊魂甫定进了屋,妈妈指着我的鼻子大骂一顿后,全家就同意给我做绝育手术了。虽然不太愉快,但我并不遗憾,与拥有一个幸福的家相比,什么狗屁爱情,让它见鬼去吧!

为了让我记住回家的路,哥哥每次带我离开小区后,都会在离家最近的马路上反复训练我认字。他不厌其烦地用一根树枝指着路边的标识牌,告诉我:“这是凤凰南路,元宝,你记住了,凤、凰、南、路。”经过无数次训练,我终于成了小区里唯一一个认识四个字的狗。

这让我更加自豪,只要和别的狗同时被主人带着出门,我就会绞尽脑汁把主人拉到标识牌下,冲着不识字的狗大声炫耀,嘲笑它们是文盲。这也让哥哥十分有面子,每当路过标识牌,他就会问我:“元宝,那上面写的是什么?”“汪、汪、汪、汪。”我有节奏有意识的叫声让所有狗主人都震撼了,他们都夸我,丝毫不在乎自己的毛孩子是什么感受。我和哥哥沾沾自喜,但是妈妈却称我们这种行为是虚荣,她说无论做人还是做狗,都应该低调一些,因为得意这种东西,一旦成了习惯就很难改,无论是人还是狗,都不会有好下场。

我并没有听妈妈的话,得意忘形成了我的常态,我忘乎所以,也忘了曾经差点走丢的往事。只不过这一回,不是因为爱情,而是对自由的渴望。无论爱情还是自由,说到底都是最原始的欲望,得意驱使着我想去更广阔的天地。

其实,也不能完全怪我,任何一条狗到了完全陌生的地方,探求新的地域的愿望都会非常强烈。那一天,正值秋高气爽,我们全家去郊外露营,那是我从来没有去过的地方。安营扎寨后,爸爸忙着摆弄音响,妈妈忙着烤肉,哥哥忙着吃烤肉,谁也没有留意到我是怎么越跑越远的。因为很久没有出门,我对一切非常好奇。陌生之地带来的新鲜感让我充满了好奇,看着旷野远处,我渴望去一探究竟,我拼命跑着,心情畅快,简直停不下来。不知过了多久,我跑着跑着,就迷失了方向。在我终于停下脚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置身于可怕的立交桥下面。

数不清的汽车在我头顶呼啸而过,我彻底吓坏了,在桥下待了好久,我都不敢动,直到一辆汽车冲我鸣了一声喇叭,我才慌张地又抬起了脚步。怀着恐惧,我开始漫无目的地寻找主人,脚步之下尽是秋风,我越跑越快,情急之下离主人越走越远……

流浪的日子不堪回首,我的足迹踏遍了城市所有角落,忍着饥饿,我被人驱逐、被人脚踢、被人呵斥,有好多次,我险些被车撞死。我躲在城市的夹缝里活命。

我已经记不清是怎么到了这片垃圾场的,是朋友这两个字,将我的脚步牢牢地定在了那里,只要老黄和喜子还活着,我就不准备到别的地方去,即便我还幻想着有朝一日能找到哥哥一家。

寒冬之夜,垃圾场里只有风声。回忆让我精神恍惚,越是思念主人,就越感到孤独。之前,这样的冬天,黄昏之前,奶奶都会站在屋檐下喊我回家吃饭。这种时刻,我们早就一人一狗待在温暖的房子里了。还有哥哥,他大声喊我“元宝”,那声音在耳边久久萦绕。不知奶奶如今奔波在何处,没有我守候的夜晚她是否睡得安宁?不知哥哥是否过得开心,没有我在门口站岗,他是否还敢偷偷打游戏?往事驱而不散,思念总在深夜复苏,躺在方寸之间,我想着农村屋檐下的风,想着城市小区里的灯,夜夜辗转于旧日深情,愁肠百结,无法入眠。

叼着半块馒头,虽然它冻得比石头还硬,但我已经很满足了,和别的食物相比,冻馒头已经是珍馐美味。只用一秒钟,馒头就进了肚子,我很后悔吃得太快,要是再有半块,我一定要慢慢品尝。这种时候,我就恨上了我的肚子,它像个深不可测的黑洞,半块馒头填进去,肚子里竟然还是空的。

砖洞四面透风,除了身下垫着的荒草,我别无所依。舔了舔嘴唇,灵魂和辘辘饥肠驱使着我的四肢摇摇晃晃站了起来,趁老黄和别的流浪狗还在睡觉,我还要抓紧时间去搜寻食物,愿苍天保佑,让我再找到半块馒头。

把垃圾场又翻找了一遍,只找到两个油腻腻的塑料袋,舔干净上面的油渍,我又勉强找到了一只冻死的虫子,卷进嘴里,还不够我塞牙。除了塑料袋,能舔的就只有钢筋水泥、铁皮砖块,为了能活着看到明天的太阳,我只好又吃了一些野草。

远处窗户的灯一盏接着一盏熄灭,因为有长期和人类一起生活的经验,我知道,现在已是凌晨。带着失望,我正准备回砖洞时,两个黑影突然走近,他们一高一低,摇摇晃晃向喜子住的地方走过去,这让我的心一下提到了嗓子眼。

想到喜子,我立刻想到了那几个孩子,也许在人类眼中,肮脏多病的喜子早就不配活着了,可那几个孩子或许能值几个钱。

想到这个,我快要窒息了,马上冲上去,可胆怯让我屁股一阵发麻,又放下了抬起的爪子,躲到了草丛里。

在我以为伤天害理之事马上就要上演时,一阵“哗啦啦”的声音传来。他们只站在喜子窝边,撒了一通尿。

从他们撒尿的声音里,我判断他们的年龄该是二十出头。从气味来分析,他们喝了很多酒。

喜子明显受了惊吓,它从窝里钻出来,发出了“呜呜”的声音。为母则刚,我知道,为了孩子,胆小如鼠的喜子上天入地都不会害怕,如果有人敢抢孩子,它肯定会拼命的。想到这里,我为它捏了一把汗。

喜子的叫声让两个年轻小伙子吓得魂都飞了,一人喊道:“野狗,快跑!”接着,两人提上裤子,踉踉跄跄地跑开了,看那样子,别提有多狼狈。那个高个子还滑倒在地,摔了一跤。一声惨叫后,他又迅速爬了起来。

喜子“呜呜”叫了几声后,呼哧呼哧喘息起来,它的心脏和肺都有病,哮喘越来越重。因为爱子心切,方才一番用力,使它都快呕吐了。

两人听到喘息声,又小心翼翼转过身,打开手机的手电模式,一照,才看到是只不起眼的小破狗。“屁大点狗,让你吓成这德行,怪不得被女人甩。” 其中的矮个子说完,哈哈笑了起来。

高个子刚想说什么,矮个子继续嘲笑,好像朋友越倒霉,他就越满足:“女人刚离开你的家,你屁股又开了花。”

“老子天不怕地不怕,和女人分手而已,谁离了谁还不活了?告诉你,分手是我提的。是老子,甩了她!”高个子左摇右晃,话都说不利索。

矮个子见他又快倒了,赶紧扶住他的胳膊,语气也软了下来,并表示他可以再找个烧烤店,再陪他喝几杯。

就在这时,高个子居然哭了,他蹲下来捂着脸,身体颤抖着。我不知道他怎么了,只觉得有些荒诞,也许荒诞本身就是人活着的意义吧。

“你不要太伤心啦。”

“伤心?开玩笑,不就是女人吗?老子早就忘干净了。”

“你的付出就是无底洞,你清醒一点吧!”高个子蹲在地上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矮个子恨铁不成钢地拍打着他,声音越来越大。这让我心中有些莫名兴奋。转头看了看远处老黄的狗窝,心里想着,用不了多久,老黄就要上场了,但这份期待很快就打了水漂。

想到老黄头上那截塑料管子,我想,就算老黄来了,又能怎么样呢?它现在只怕也像我一样,只能在暗处骂两句罢了。

“我没有办法不想她。”高个子继续哭。

“她花你的钱,骗你的人,她不知道脚踏多少条船,她根本没有把你当人,她是把你当狗啊,她配不上你的眼泪!”矮个子继续骂。

听到“狗”这个字,我立刻就迷茫了,虽然从两人的对话中我已经明白,这个人年纪轻轻就吃尽了爱情的苦,不知在路边摊浪费了多少瓶酒。可这关我们狗什么事?你们千金买一醉,为的是得不到的女人,和狗又有什么关系呢?

“她找的那个人,除了有辆车,人长得像条癞皮狗。”矮个子说完最后一句,硬把高个子拉起来。

没有人注意到,喜子在一旁喘得更厉害了;它晕头转向,分不清东西南北,也不知道轻重,竟爬到了高个子脚边。这种行为让两人瞬间火冒三丈,认为自己已经被狗欺负到了头上,是可忍孰不可忍,高个子骂着:“他娘的,连你都欺负我!看我怎么送你上西天。”说完,猛踢了喜子一脚。

喜子呻吟着,痛苦得原地打转,好像火烧到了尾巴。这倒让矮个子来了兴致,用手机的手电,照着喜子破破烂烂的身体,一本正经地说:“***的,这狗上辈子是个吹风机吗?”

喜子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它的身体如一块破毛毯,软软地铺在地上,情况十分不妙。

“今年运势太平,明年咱们一定能行。来,小狗,你说我们明年会不会旺?你说,旺——”矮个子打着手机,蹲在喜子身边,突然又想起了什么,没等喜子回答,就和高个子说:“我去拿个东西。”

我看到矮个子快步走到马路边,从一辆摩托车上取了一个塑料袋。我闻到了袋子里的肉味,这让我一阵狂喜,凹陷的肚皮也跟着发抖了。一个肮脏的念头从心头升起,如果他们要施舍喜子,我也做好了偷窃的准备,和吃肉相比,我宁愿做一只没有廉耻的狗。

但矮个子并没有给喜子喂肉,而是把塑料袋高高举了起来。

“你搞什么名堂?”高个子问。

这也是我想问的。

“你说旺,我就给你一块肉,怎么样?”

高个子一见,也来了兴致,和矮个子一起踢了踢喜子,希望它给出一个让人满意的答案。

让人失望的是,喜子并没有发出“旺”的声音,而是继续龇着牙“呜呜”叫唤。这让我也急了。被人戏弄是人之常情,喜子啊喜子,逢场作戏就能饱餐一顿,你怎么就不明白呢?

高个子似乎更急,他用脚尖托起喜子的下巴,甚至替它说了句“旺”。

眼看着到手的肉成了泡影,我急得直想骂喜子,但我更想骂那两个人,好好的人不做,大半夜出来做狗,真是无药可救。

“老子今年桃花运会不会旺?”

“老子今年财运会不会旺?”

“旺,旺,旺……”

两人越问越兴奋,越兴奋越失望,自问自答了不知多久,喜子依旧一声不吭。接着,他们开始用最下流的话咒骂。我担心喜子,踏出了前爪,后爪就跟了上去,我为矮个子手里的肉疯狂,更为喜子担心。“汪——”我跑了过去,大声回答着他们想听的话。

“汪——汪——”除了我之外,竟还有别的狗在抢答。

我没有想到,老黄居然也蹿了出来。这让我害怕,但我顾不得那么多了,如果能抢到一块肉,就算被它撕碎,我也心甘情愿。

“求求你们放过我吧,我还有几个孩子。”走近后,我听到了喜子的哀求,万幸,它还没有死,只是不知它还能否站得起来。

“***的,这垃圾场什么时候成狗圈了!”两人见我和老黄出现,吓得魂飞魄散,喘着粗气,很快就逃到了马路边。肉还在矮个子手上,我和老黄都追了上去。

两人以最快的速度上了摩托车,向前飞蹿。我和老黄为了那块肉,也不要命地狂追。

说来真是不可思议,两只长期营养不良的狗,居然还能跑得比兔子都快,连尘土都没有机会粘到爪子上。我不知道老黄是一种什么感觉,只知道自己神经绷得很紧,脚下生风,对肉的本能让我甘心用尽余生所有力气。

老黄比我稍慢了一些,随着路灯越来越亮,我发现老黄的体力越来越差,与我的距离越来越远,也许是比我年长几岁,还有一身疾病的缘故,它只跑了十几分钟,就变得跌跌撞撞,跟不上来了。累趴在地的一瞬间,我听到它用最后一丝力气喊了一声:“让他把肉留下——”

我回首看到的一幕注定会让我痛苦一生。只见一辆汽车鸣着喇叭疾驰而来,车灯刺来,在老黄想逃离路面的瞬间,汽车已从它身上碾过。车窗里探出了一个人头,冲着老黄爆裂的尸体吼了一声:“死狗,该死!”

车后扬起的尘埃挡住了我的眼睛。有时命运果真不会善待弱者。

即便如此,我也要全力以赴。所以,我仍死追着摩托车。

矮个子坐在后面,见我像个亡命徒一般穷追不舍,他竟饶有兴味地吹起了口哨,提着装肉的塑料袋,冲我喊叫:“有本事你来咬我啊!”

我大声吠叫着。他可能怕了,大声威胁道:“你再跟着,我就把你宰了,把你下锅炖了!”

我无所畏惧。我知道,在这场追逐中,死亡一定是我最后的结局。我已不打算活着回到垃圾场了。

“跑啊,你再跑快一点,跑啊,汪汪汪——”矮个子学着狗叫,高个子也跟着学。午夜的大街上,一时竟分不清我们到底谁才是狗。狗嘴里吐不出人话,人嘴里却能吐出狗话,你说荒唐不荒唐?

我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只觉得身体越来越轻,几乎快飘到空中了,摩托车在前方慢慢变成了一个斑点,最后全部消失了。我终于无望地慢下了脚步。可一停止奔跑,我的四只脚就各走各的。寒风凛冽,我似乎已经听到了死神在说:现在,轮到你了。

肚皮紧贴着冰冷的马路,我努力抬头,想在死前再望一望天空,再看一眼星星,可是,一排大放光明的路灯把我的眼睛顶了回来。这个时候我才发现,我已经进入了市区,目之所见,尽是大厦高楼。趴在地上,我不停地哆嗦,想到被碾爆的老黄,我勉强站了起来,摇摇晃晃地向马路边挪去。

我看中了一个垃圾桶——流浪生涯让我对垃圾有了特殊感情。我知道,我最终也会变成垃圾,也许天一亮,就会有人用铲子把我扔进垃圾桶,被运回垃圾场。想到垃圾场,我的心突然变得柔软起来,也许老黄也会被丢到那里,说不定还有喜子。既然不能好好活着,和朋友一起归于尘土,倒也算个不错的结局。

一条流浪狗死在路边,是多么司空见惯的事啊,我慢慢闭上了眼睛。我贪恋这世间最后一晚,认真地呼吸着。

一股熟悉的味道突然被我吸进了身体,一下就让平静的心变得乱七八糟了。我惊醒了,再次睁开眼睛,我发现,这条街道是如此熟悉,我努力把四周瞧了个遍,忽然间,竟看到了“凤凰南路”这个街道牌。

思维从一团糨糊逐渐变得清澈起来。“凤凰南路,凤凰南路……”我心里默念着,一个念头在脑子里打转,泪水瞬间流了出来。

不远处的那个楼房,不正是我曾经的家吗?我又抬起了爪子,为了证明自己看到的不是幻景,拼着最后一丝力气,我努力站了起来,艰难地挪动着脚步,走到了“凤凰南路”四个字下面。

多少个日夜,我四处漂泊,苦苦思念,正是因为体验过幸福,才让我在厄运里仍心怀爱意。如今终于来到久违之地,我却找不出任何语言来表达,所有力气已经用尽,我只能放声哀鸣。

羞愧让我无地自容,要是让哥哥和爸爸妈妈看我沦落到这种地步,他们会多么失望。曾经那个皮毛油亮、膘肥体壮的我,如今已是满身风尘、瘦得只剩一张皮,他们还能记得我的名字和模样吗?造化不仅会戏弄人,在捉弄狗方面,更是手段残忍。

天亮了,街道在越来越多的喧哗中苏醒,商店和饭馆都开门了。车越来越多,不断有司机鸣笛,试图把我从马路上驱赶走。但他们的行为毫无意义,因为我根本听不到。人也越来越多,却无人在乎我的不幸。即便我将死的躯体吸引了离我最近的商店老板的眼睛,可他的目光也很快就缩了回去,他叼着烟坐在商店里,大门敞开着,我听到他自言自语骂了一句:“哪里来的死狗,真是晦气!”

就在我以为自己已经顺利地回到第二故乡时,一阵粉身碎骨的痛感猛烈地奔向了大脑,我惨叫了一声。一辆电动车碾到了我的后腿,那是无法忍受的疼痛,如万根利刃挑着神经,我只能吸气,顾不上呼气。

不知过了多久,我拖着断了的后腿,本能地用前爪将半个身子支撑起来,事到如今,我还心存渴望,幻想着远处走来熟悉的身影,幻想着那个身影能看到自己。

抬头之际,一个包裹得很是严实的女人向我跑了过来,她看起来和妈妈差不多大,也是三十五六岁的样子,但她不是妈妈。与妈妈相比,她看起来又邋遢又笨拙,但很和善。

“天哪,狗狗,你怎么了?”她弯腰蹲下。始料不及的是,她竟然把温暖的手背放在了我鼻子前,让我闻她的手。这是懂狗之人与狗打招呼的正确方式。闻着她手上淡淡的香皂味,我呜咽了一声,怀疑自己是在死前做了一个美梦。

“你是不是很冷?是不是很饿?是不是需要帮助?”她一遍遍问着,可我连叫的力气都没有了,只能用眼睛向她表达感激,表示我冷、我饿,我的确需要帮助。

见我一动不动,女人站了起来,恰好,离我最近的那个商店老板也叼着烟出来了,这让我一下就看到了回家的希望。因为那老板我熟悉,哥哥曾无数次领着我到他商店里买过零食。看着他,我努力伸了伸爪子,希望他认出我,喊我一声“元宝”。可他只想看看热闹,甚至还把手插在裤兜里朝地上吐了一口痰。

“大叔,这是谁家的狗啊?”女人见他走两步就站住了,并未到我身边来,就焦急跑上前去询问。

“一大早就看见它在这趴着,不知道是谁家的狗。它刚被车碾了,估计活不了啦。”商店老板吸着烟,终于又瞥了我一眼,目光简单而随意。他的话不错,我也觉得我活不了啦,可我仍努力抬头,希望他能把我认出来。

“它有主人吗?”

“不知道。”

“你以前见过它吗?”

“没见过。”

“从来没见过吗?”

“从来没见过。”

女人还想再问什么,商店老板就扔了烟头,轻飘飘地回屋了。我万分沮丧,却不能怪他撒谎,因为我如今的模样别说是他,就是哥哥来了,也许都不认识我了。

女人更加着急,她慌张地左顾右盼,试图寻找与我有关的人,可人来人往,谁也没有像她那样驻足。看着所有人都无动于衷,她急得直叹气,在发现我两条后腿像泥条似的已经抬不动的时候,她伤心得都快哭了。

守着我待了不知多久,她不断向来来往往的人询问我是谁家的狗。她迫切的询问换来的只有摇头和躲避。也许在路人眼中,对一条肮脏且垂死的狗有如此热情和兴趣的人,精神本就不正常。

她又在我身边蹲下来,冲着我叹了一口气。她拿出手机,先给我拍了几张照片,然后开始发信息。我不知道她在跟谁说话,但我猜测也许与寻找我的主人有关。望着远处熟悉的高楼,我想告诉她前面就是我的家,只要把我放在那个楼房下面,就一定能等到我的主人。可我无法表达,只艰难地叫了几声。就在我因为疼痛又一次瘫软在地时,她好像做出了一个重大决定,拿着手机开始打电话:“刘院长,你上班了吗?我现在遇到一只狗狗,伤势很重,你能不能过来看一下?”从她说的话来判断,她应该是给宠物医院打电话。也许是电话那端已经应允,挂了电话后,她长舒了一口气,又蹲下来,给了我一个温柔的微笑。

“狗狗,你不要害怕。医生马上就来了。”

时隔数月,再次获得人类的怜悯,我的心止不住颤抖起来。她的手仿佛天堂,在她不断抚摸中,我感到疼痛似乎变得没有那么剧烈了。我又有了活下去的希望。

“彭娇,你怎么又救狗了?”身后传来一个声音,女人立刻像弹簧似的站了起来。

那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与眼前的女人相比,他衣着十分得体,上身着藏蓝色长款大衣,下身穿黑色裤子,脚穿黑色皮鞋,戴着一只价值不菲的手表。从他口中我猜测,这个名叫彭娇的不止一次救助过流浪狗。我记住了这个名字,相信自己遇到了救世主。

“刘院长,它刚被车碾了,伤得很重。”彭娇指着我的后腿,心痛地咬了咬嘴唇。

“那行,把它弄上车吧,去医院先拍个片子。”刘院长似乎信心十足,他只瞅了我几眼,就像是知道了我的前世今生,弯下腰准备把我抱起来。可是,在他伸手的瞬间,我却突然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惧,任何血腥味都逃不过我的鼻子,我竟然嗅到了同类的血腥。我失控地咬了他的手,他吼了一声。

彭娇吓坏了。她尖叫着,连说抱歉,又为我辩解,说我可能是太怕人,说我肯定不是故意的。我也吓坏了,我发誓,我没有恶意攻击他的意思,我只是恐惧,眼看大错酿成,悔恨得差点晕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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