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如果把人生中经历过的时光对折,中点刚好落在我离开村庄的六月。 平原一望无际,麦田已经收割,脚脖子高的麦茬正式宣告夏收结束。秋播已经开始,大地的繁衍生息有自己的节奏。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这是光景在乡村的价值。生活在村庄的人们无法逃避在这种环境下耕作的命运,只能头顶烈日,在锄头的上下翻飞中,寻找生活给予他们的多一点可能。 当然,他们也曾经用自己的青春与力量与现实抗争,试图通过一切可能的方式在自己的命运中寻求一种突破,一批又一批人陆续从村庄走出去,从密不透风的庄稼地来到高楼林立的城市。城市,是每个乡村人对未来生活的向往,这其中自然也包括我。 离开村庄之前,我对城市并没有具体的概念,如果非要说有,那就是有高楼,有汽车,而且不用干农活。这成了我逃离村庄最充分的理由。 我在一个清晨出发,太阳刚刚将上下两排睫毛睁开,布满血丝的眼睛将天空染得通红,给我的逃离渲染了一丝悲壮。我的离开并没有人知道,就像荒滩上肆意生长的杂草被人随意拔掉一棵,周边草木依旧茂盛,看起来并无两样。 高考已在昨天结束,那些未答完的试卷在历经一个白天和黑夜之后,依然固执地在我脑海里盘旋。题目下面的每一处空白,都是一个让人现出原形的照妖镜,聪明或平庸、偷懒或勤奋,在一张高考试卷面前没有任何隐藏。 在中原大地的乡村世界中,高考是农村人走向城市最为便捷的方式,这种思维几十年来一直在我生活的村庄根深蒂固。当然,人们认知中的“走进城市”,是一种体面的方式,风吹不着,雨淋不着,逢年过节衣锦还乡,绝非是指外出靠出苦力讨生活之类的职业。 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我“走进城市”的方式表现得极为平庸。上交高考试卷的时候,不用阅卷老师打分,我就已经提前知道了结果。我被几张试卷判了死刑,以灰头土脸的模样,提前确定了自己与城市产生关联的方式。 时隔二十年之后,我一直对经七路纬三路交叉口记忆犹新,它就像我当时人生的十字路口,表面上有四个方向的选择,而真正容纳我的只有东北角的那个名叫“水记大排档”的夜市小吃摊。它容纳了我的身体,也包容着我对城市的所有好奇与向往。即便时至今日,它早已在城市化进程的拆迁中先变成砖头瓦砾,而后又被夷为平地,但在我心中的地位依然坚挺不衰,傲然得如同二七广场的纪念塔一样,成为深扎在我内心的城市地标,让我在无数个夜晚,行走在城市的街巷中,都会回想起那段烟雾缭绕的日子。烤肉混合着孜然的香味弥散在大街上,那是乡村从未出现过的味道,一定程度上,我把它们与城市画上了等号。因为即便是如此低端的饮食消费,村庄里也不可能出现,至少在当时还是城市街头的专属。 对于生活来说,那是时间在大地上书写现实的生活表达,对于很多像我一样漂在城市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可以填饱肚子最为实惠的去处。我时常会在客人散去之后,坐在门店前面的马路牙子上,看穿梭在城市道路上的人群,他们操着不同地方的口音,这些方言我无法判断归属哪里,但我知道,他们此刻与我同在一座城市。他们是食客,我是店里的伙计,我们从天南海北不约而同来到这里,在充满烟火气的烧烤摊上相遇,在很少甚至没有语言的接触之后,依然以陌生人的身份各奔东西。这是我与城市的交流方式,也是与如我一样寄居在城市的外来人结识的方式。 二 没有人知道我去了城市,包括我的父亲母亲。时间刚进入21世纪,通讯方式还比较有限,只有一些城里人才有资格在腰间挎一部手机。手机笨重,功能也十分有限,仅仅支持打电话和发信息,但在当时,那是一种经济实力最直观的表现形式,不用任何华丽的修辞,简单干脆,一目了然。 对于农村人来说,那是一种奢侈的存在,别说是手机,哪怕是相对经济实惠的固定座机电话,父亲在努力两年之后,依然没有勇气向电信局提出申请。在这件事上,他总是在给自己找各种借口:家里还没有人出去,装了跟谁联系呢?城里也没有亲戚,装了有啥用呢?不用还要每个月交座机费,不划算,等孩子考上大学了再说吧…… 其实父亲也曾动摇过,每次电信局的工作人员到村子里其他人家安装电话的时候,父亲总是有意无意试探性地问:现在还要交初装费吗?然后自言自语:每个月的座机费要是能取消就好了…… 因为没有电话,我没有办法通知家里人我去省城了,只是在离开校园的时候托同村的同学把信捎回家,告诉父母暑假我决定在县城里找一份临时工,为家里挣一点生活费。当然,这只是冠冕堂皇的理由,真实的原因是我无法面对父母,无法面对生活的村庄以及生活在那里的人。我没有勇气回到村里,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七大姑八大姨对我高考情况的关心与咨询,只能以逃避者的姿态为自己保留最后的虚荣与尊严。 对家人来说,这不是一种商量,而是生硬的告知,简单、粗暴,不留任何商量的余地。我无法听到父亲反馈的意见。如果是我回到家里告诉他这个消息,自然是一万个阻拦和不同意。我早就知道会是这种结果,故意选择了先斩后奏。 我在县城的街市上游荡,每看见一个挂“招工”牌子的饭馆或是店铺,都要走上前去打探一番,看他们是否还需要一个没有任何经验的年轻人。在被一次次拒绝之后,我终于在一家店面不大的苍蝇馆子里找到了人生的第一份工作。狭窄、脏乱,仅能摆下几张桌子的饭馆,让我以一种新的姿态与视角感受城乡之间的差别。在那个狭小的空间里,我的内心总是下意识萌生一种自卑,尽管店里除了老板和老板娘,就只剩下我一个伙计。从城里人的角度来说,他们的生活状态并不鲜亮,但我依然在内心羡慕他们,不是因为他们生活得崇高,而是面对城市的时候,我习惯了仰视的角度,仰视城里的人、房子,甚至是路边的一草一木,归根结底,是我内心过于卑微。 即便如此,我并没有在这样的饭馆可以长久容身。不久之后,老板的小姨子也到姐姐的店里做帮手,让我显得有点多余。这个和我一样来自农村的姑娘,并没有人们对农村人认知中的朴素与善良,她白白胖胖的脸上藏着大量过剩的胶原蛋白,即便使出浑身力气也很难让一丝笑容在面颊上呈现。她总是以一种呼来喝去的态度对我指手画脚,即便我把原本油腻的地板和桌子擦得一尘不染,依然不能得到她的一个赞赏。她像是这家店的主人,直接取代了老板,老板似乎并不在意,对我们的战争总是视而不见。 我终于在一个晚上爆发了。打扫完所有卫生,在收拾碗筷的时候,一个盛装调料的小碗不经意间掉在地上粉身碎骨。她竟然指着我的鼻子破口大骂,还带出了侮辱我母亲的脏话。如果说之前的所有负面情绪是堆积在内心的火药,那一句脏话就成了引燃火药的导火索,我当着老板和老板娘的面一只手掐着她的脖子死死地把她顶在墙上,另一只手下意识地抄起一个盘子就要往她脸上砸。 我的举动让所有人震惊,其中也包括我自己,我一向觉得自己是个相对文明的人,如此暴躁地对待一个人,还是人生中的第一次。好在老板反应得快,从后面紧紧抱住了我的手臂。 结果自然不欢而散。我没有拿到一分工钱,但我依然记得离开时的决绝,像是一个英雄悲情地离去,去寻找一个新的栖身之所。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想不明白,一个乡下来的人为什么要对另一个乡下人如此傲慢与无理。直到无数次看到某些公司或是小区的保安,经常对着快递或是外卖小哥颐指气使,我多少在其中看到了那个胖胖的女人。本是同病相怜的人,何必相互为难? 三 我在暗夜里行走,县城的夜晚并不沉寂,庆幸是在夏天,有没有藏身之处影响并不是很大。商业街北口的一家烧烤摊已经结束一天的忙碌,我主动凑上前去,问摊位老板还要不要勤杂工。老板操着一口浓重的东北口音说,今天是最后一天出摊,明天就到郑州开店了。接下来的话我自己都有点不敢相信,面对这个只是刚见面的东北汉子,我竟然毫无防备地问:“那你郑州的店要勤杂工吗?” 老板放下手里正在收拾的东西,一脸诧异地看着他面前瘦瘦弱弱的年轻人,愣了一会儿,突然笑了:“要,咋不要呢,你去了我就要。” 在这之前,我并没有去过郑州,对这座城市的了解全都来自某些商品上的地址备注,或是村里去那里打过工的人。他们总是把这座城市描述得天花乱坠,它的繁华与热闹,给了我不惧风险的勇气。 我知道那是一场赌博,但我总在内心怀揣一种侥幸,认为不会那么倒霉遇到恶人。我问老板要了地址,他并没有太当回事儿,随口说了“经七路纬三路”交叉口东北角“水记大排档”。他把这句话当作不经意间的玩笑,而我却当了真,平生第一次斗胆去了省城。 四 从城市的角度来讲,郑州并不是第一个闯进我生活的地方。在关中平原西部,那个叫宝鸡的城市,至今我也没有机会去过,但丝毫不影响它在我的生活里野蛮生长三十多年。 我的出生地在河南北部的一个小村庄,距离县城算不上十分遥远,但在20世纪90年代,骑自行车或是赶马车都需要半个上午才能抵达。因为交通不便和观念上的差距,农村人很少进城,城市里的人也很少过来。 我们家住的胡同里有四户人家,除了我们之外,其他三户邻居都有城里的亲戚。逢年过节的时候,时不时有桑塔纳或是吉普车开进胡同。这是胡同最热闹的时刻,车子像是一条横在城市与乡村之间的界限,车屁股后面汽油尾气的味道,是我最早理解的城市味道。它像是注入小村庄的兴奋剂,刺激着我身体内部的每个细胞。 每次车子离开,我们都会追着汽车跑出去很远,直到我们的泥腿被车轮远远甩在身后,看不见车子的尾灯,才意犹未尽地停下脚步。我们追的不是汽车,而是对城市的向往,渴望汽油的味道从鼻腔进入五脏六腑,改变自己作为农村人的基因。 城市到底什么样?有高山吗?有河流吗?需要日复一日下地干活吗?走进城市之前,这些好奇一直充斥在我的脑海里。 五六岁的时候,得知有一个姑姑生活在宝鸡,虽然在这之前我压根没见过她,但并不影响我因此产生的兴奋和躁动。我终于跟城市发生血脉上的联系,虽然遥不可及,但内心的渴望始终狂喜不已。 很长一段时间,只要不上学,我都会守在胡同口,期盼有一辆冒着尾气的汽车从远处驶来,拐进胡同,“嘎吱”一声停在我家门口。很多时候,我甚至还会专门跑到村口,盯着路上为数不多的汽车,心里一遍遍祈祷:开过来吧,开过来吧,快开到村子里吧!绝大多数时候都是失望的,我闻着那飘然而去的城市味道,一次次兴奋变成一次次失落。 也有好几次,我的祈祷是有作用的,车子真的开进了我生活的村庄,并一点点靠近我住的那条胡同,但结局又是一次次失望,车子最终停在了我邻居家的门前。我闻着汽油味儿带来的那点城市味道,失落地坐在庭院里的板凳上。还有一次,汽车在前面飞奔,我光着脚在尘土飞扬的马路上追。车子拐进了胡同,开到第一家的时候,我祈祷,往前开,往前开;开到第二家的时候,我祈祷,往前开,往前开;开到第三家的时候,我的心开始怦怦地跳,脸也开始红热起来,肯定是我姑姑来了,停下吧,停下吧。车子真的停下了,不偏不倚停在那个破旧的院落门口,车还没停稳,我就站在了车门位置,汽油味扑面而来,我第一次感觉自己跟城市的关系那么密切。 车里的人没下车,隔着窗户问我,你知道哪个是某某家吗?我像是从美梦中惊醒一样,整个身体都处于麻木状态,伸手指了指胡同最里面一家。我开始怀疑我是不是真有这么个姑姑,一次又一次跟父亲确认,父亲说,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你姑在宝鸡。 直到一个陌生女人出现在我家门口,父亲热情地往家里迎,并催促我:“赶紧去给你姑倒水”,我才算真正见到传说中的姑姑。同来的还有一个留着和鲁迅一样胡子的男人,后来我才知道,那是我姑父。他们没有开车,步行过来的,这让我有些失望。城里的人不都是开汽车的吗?我的这点失望很快被另一种兴奋点燃,姑父说,他是开火车的。 那个我第一次见的男人,形象瞬间高大起来。很短的一段时间,我姑父会开火车的消息传遍了胡同,传遍了我所在的村庄。从此,我走路的姿势也开始自信起来,我不但有了城里的亲戚,还有一个会开火车的姑父,足以让全村同龄的小伙伴投来羡慕的目光。甚至有人想欺负我的时候,会有人主动替我说话:“别惹他,他会叫他姑父拉一火车人来揍你。” 比姑姑到来还要让我兴奋的,是他们想把我带走。这不是官方消息,只是听一个邻居说的。姑姑结婚几年,一直没有孩子。我兄妹三个,我排行老二,他们想把我带到宝鸡去,当作自己的孩子。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丝毫没有要背井离乡的苦闷和要被父母遗弃的痛苦,内心反倒夜以继日充满期待。 我终于要离开农村了,要去那座叫宝鸡的城市,终于不用追着汽车才能闻到那心驰神往的汽油的味道。我要扔掉母亲用红色的花布给我缝制的棉布书包,把脚上那双被大拇脚趾顶破的布鞋扔进村口填满垃圾的小河,我不要再穿带着补丁的衣服。我将有一个带着双肩背带的书包,穿上一双洁白的旅游鞋,每天把头发洗得柔软蓬松,用牛奶面包代替早上的玉米糊糊。 姑姑走后却再也没有回来。我说出去的那些引以为傲的话,变成了笑话。我又听说,是母亲不同意姑姑把我带走,为此我气冲冲地推开家门,质问正在擀面条的母亲,凭什么不让姑姑带我走。母亲停顿一下,不急不恼:“别听村里人瞎说。” 五 种子一旦发芽,便开始疯狂成长,那种成长是野蛮的,没有章法的。在这之前,我没离开过村庄,甚至连乡里都没去过。但我知道,距离村子东南方向大约十里地的地方,有一个火车站。 对我来说,火车已经不单纯是一辆交通工具,而是我走向远方逃离村庄的捷径。在一个周末的午后,我走出胡同,走出村庄,一路摸索着找到了那个传说中的火车站。令我意外的是,火车站竟然没有乘客,也看不到火车,直到太阳快落山的时候,才有一辆火车徐徐停下,依然没有人上车下车,单纯卸下来一批货物后,又冒着浓烟启动,驶向远方。 太阳躲进最后一片晚霞,我也未能如期待的那样看见载满乘客的火车,更没有见到我想象中意气风发开火车的姑父。在这之前,我想象了很多场景:火车停下来,我像风一样地跑过去,冲着火车头里那个留着鲁迅一样胡须的男人欢呼,他看见我后先是惊讶,然后咧嘴露出满嘴的牙,一把推开火车驾驶室的门,一个箭步跳过来,把我举过头顶,然后再在空中转上几个圈,等乘客全上了车,把我抱进驾驶室,一路带到宝鸡;我甚至还想象了另一种情形,要是看门的保安不让我进去,就趁他不注意,找个空当“嗖”地一下溜进去,即便是被他逮住,哪怕咬伤他的胳膊也要冲进站台,只要见到姑父,什么问题也都解决了…… 夜幕来临的时候,我想象中的场景一个也没有出现。那辆满载货物的火车已经走远,连车顶烟囱里冒出的白烟都被夜幕笼罩。我踩着火车道上的枕木和石子,脑子里还在想着与宝鸡关联的东西。这些石头是从宝鸡的山上采过来的吗?那枕木会不会也是那里的山上长的?要是沿着火车道一直往西走,能见到姑姑吗? 在当时很长一段时间,我对母亲都心怀抵触,在心里埋怨她为什么不让我随姑姑去城里生活。直到我自己有了子女,才算真正理解母亲,为人父母,谁会把自己的孩子送给别人养呢? 六 时间给人生赋予了更多色彩和可能。离开村庄的这些年,我陆陆续续去过很多城市,有的久居,有的逗留,也有的仅仅是路过,我是城市的过客,城市也是我的过客。南下北上中,我在走进城市与回到村庄中不断交替,一次次与城市无限接近,却始终在钢筋混凝土中难以寻找到归属感的顶点。村庄如同一个收放自如的磁场,时刻保留着将我收回的能力。即便我已在城市安家落户、娶妻生子,有了与在村庄同样长达二十年的生活经历,但当别人问我是哪里人时,我依然会下意识说出河南北部那个县的名字。无论我在城市里被贴上多少种不同类型的标签,在内心深处,我生活过的村庄依然具有无法撼动的地位。 我变成了一只风筝,从乡村的原野漂到满是高楼的城市上空,煞有介事地认为自己早已脱离了泥腿子的俗气,却忽略了村庄是放风筝的高手,任凭我飞得再高再远,她站在大地上的烟火气里,每往回收一收手中的线,我就得乖乖跟着她的节奏一点点降落,最后栖息在长满庄稼的泥土里。 城市与村庄在长达二十年的斗争与较量之下,最终以明显的劣势败下阵来。这让我不得不承认,在村庄的牵绊之中,我始终无法在城市中实现一种精神上的抵达。高楼大厦只是安放了我的时间和肉身,远去的乡土却始终霸占着我的灵魂。疲惫的时候,站在城市的楼宇中,总会在不经意间想起曾经被自己无比嫌弃的那个破败的庭院,想起平原上那几亩郁郁葱葱的农田。 在我的户口还没有从村里迁走的时候,我是村庄的村民,和生活在那里的每个人一样,我的名下分有将近两亩的农田。我在田地里播下农作物的种子,收获一季又一季的粮食;我也在那里耕耘时光,肥沃的土地给童年往事提供了大量给养,天然的雨露如甘醇一样让岁月茁壮成长,四季一轮轮往复更迭,这些如乡村烟火一样的日常,在若干年后的城市生活当中,一点一滴汇聚成回望村庄的动力源泉。 没有特殊情况,每年我都要从城市回到村庄。这些年,城市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乡村也没有停下脚步。尤其是近几年,国家对新农村建设越来越重视,农民的收入越来越多,物质条件越来越好,生活质量越来越高,村里盖楼由原来的两层变成了三层。 每次回到村庄,左邻右舍都下意识催促我说,你们也是在城市里混的,老家的房子就是脸面,不把房子翻盖一下,你爸***在村里显得多没面子。父亲也有此意,旁敲侧击地给我敲边鼓,我每次都含含糊糊给挡了回去。 我不同意翻建老屋,不单是因为来自经济上的压力,更重要的是,我越来越无法回避一个现实,坐落在村庄之中的这几栋平房,我早已不在此居住,它非但没有从我的生活中消失,反倒扮演着一个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尤其是近些年来,我在外面累了、倦了,最想的不是出去旅游,而是回到老院子里坐坐,什么也不用干,也不需要人陪,菜园郁郁葱葱,鸟鸣清脆悦耳,所有的苦闷、委屈、不满,都会像树上掉下的一片落叶,让人懂得要学会放下。如果是夏天,拥抱完老屋之后,还可以到田野里走走,风吹麦浪,一片片金黄此起彼伏,脚下泥土丰沃,整个人瞬间就踏实起来。 那一刻,我真正意识到,人和庄稼草木一样,都是有根的,一旦在某块土地里扎下了,即便是移栽到别的地方,根系内部也永远保有原有泥土的记忆。这种精神上的抵达,是我与城市之间唯一的缝隙,无论我如何努力,内心最后的归属,只能回归到遥远的村庄。 王向明,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江苏省作家协会签约作家,鲁迅文学院第23届中青年作家高研班学员。著有长篇小说《平实的梦想》《大浪淘沙》,长篇报告文学《永不打烊的警务室》。作品刊于《人民日报》《长江文艺》《啄木鸟》等。曾获紫金山文学奖、冰心散文奖、江苏省报告文学奖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