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说 一位颇有成绩的海外华语小说家,在一个冬日下午收到来自一位犹太老妇人的信,机缘巧合,老妇人读到她的有关战后犹太人的小说,与裘帕·拉希里的小说对比,一层层剖析,暗示她“抄袭”不成,甚至毁了原作……作家内心掀起巨大的风暴。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黎紫书 收到信。 是信。不是电子邮件。既有实体,便如同肉身降世,得走过一封信必须经历的所有程序,才终于在这个冷不见雪的冬日,与其他信件一起被邮局的投递员塞进了你家门外的黑色信箱里。你把那一堆乱七八糟的信件从邮箱里掏出来,几乎便马上发现了它。胀鼓鼓的,虽然只是个普通不过的白色长条信封,但它毕竟与其他信件不同。那些由医院、电讯公司、保险公司或银行寄来的账单和月结单,信封上总开着小窗口,而且已预付邮资,毋须贴上邮票;至于其他的,比如各种环保组织、人权或慈善机构寄来的劝捐信和宣传单,格式也相差不远,信封左上角总印着组织名号;收件人的姓名、地址都是工工整整地打印上去的,还印了一列条形码,无非在说明,你呀,只是万千收件者之一。 这封信却不一样。信封右上角可是实实在在又方方正正地贴了邮票的,盖上去的红色邮戳看着一丝不苟,仿佛邮局对待这信特别郑重其事。若真如此,当然是因为信封上那一笔手写字吧。虽说字迹有点蹒跚,却仍不失苍劲,可以看出写字的人曾正襟危坐, 竭力要把字写好。这时代,光看这么个信封一五一十地将所有仪式做好做满,你就不免内心一阵激动了。 谁呢?是谁在白信封上用黑色走珠笔写下这几串拉丁字母? 收件人是你。姓名拼写无误,你自然认得。尽管在美国这里住下来不久以后,因为听不得人们四声不全,一再把你名字里的“兰”念成“烂”或“练”什么的,你索性给自己取了个宜东宜西的英文名。那名字说来普遍,不过是夏日时看见人家花圃里君影草开得铃铃铛铛,便来了灵感,信手从花名中摘下“Lily”一词,等于给“兰”字英译。此后这名字常用,多年下来已广为人知,再难得有人这么用拼音来直呼你的中文原名。因而乍见信封上的名字,你一时感到陌生,竟不能马上意识到,那是你。 是你没错。认出你自己,这感觉就像被谁开声指认,才想起来自己一直戴着面具,让你没来由地感到忐忑。你在厨房中岛那里找了把水果刀,裁开信封,抽出里面的信笺。好几张纸呢,折叠起来厚厚的一沓。那纸可不是常见的办公室打印纸,摸上去似乎比较轻薄,而且都已发黄,快成卡其色了,像是什么猴年马月的古物。你摊开纸张,说意外其实也不出意料,上面密密麻麻,都是打字机打出来的文字。天呀,这该是货真价实的打字机字体吧?你忍不住伸出手指触碰那些文字,它们高矮参差,墨迹不匀,当中许多弧形都怀抱一团油墨,或浅或深,看着像公立学校操场上勉力列队的那些邋邋遢遢的孩子。 一封用打字机敲出的信。一,二,三,四……满满的五张纸。这可比信封上的手写字更让你吃惊。然而手指头的触感是真的。那些油印字,每一个都力透纸背,快要凹入纸张里了。你想了想,要是在电影或电视里看过的不算,你还真没见过这么古色古香的书简。你几乎以为这信本身是一件旧物,便飞快地瞥一眼信头。不对啊,上面标明的日期距今不过区区数日。你心里嘀咕,怀疑这会不会是恶作剧,有人想要作弄你?可圣诞节刚过,愚人节尚远,况且你在美国这儿结交的朋友,即便不算有头有脸,也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殷实人。谁?谁会有这种玩兴? 信确实是写给你的。对方以最常见的“亲爱的女士”开头,依然正确无误地拼写出你的名字。你像考场上刚拿到考卷的考生,迫不及待地翻到信末查看落款,那里写着: 您诚挚的, 内奥米·弗里德曼 *** 内奥米,内奥米。即便写信的人不说,你也知道这是犹太女性常用的名字。就连“弗里德曼”这姓氏,也让你不期然想起《资本主义与自由》的作者,那不正是个犹太裔经济学家吗?信里的内奥米对此没想隐瞒,开头她直接报上名来,说再过两个月呀,她就要庆祝一百零三岁生日了。 若还能再坚持一年,我也就像你的小说里那位房东太太,活成个一百零四岁的犹太人瑞。 “你的小说”——她这么说,你立即意会到她指的是哪个作品。毕竟你写作这几年来,虽然作品不少,却唯独那个短篇写过这么个人物——年逾百岁的犹太裔房东太太。说来你还为写了这人物而沾沾自喜过,觉得她形象立体生动,别具历史感和沧桑味,与小说里年轻的华裔女主人公相映成趣,两人间的互动也饶富兴味。有了她,你觉得这作品完成得特别好,因而在完稿以后,你将作品略微修改,把两个版本分别交给了国内两家不同的刊物,并且都被刊用了。然而这是个中文小说呀。虽说现如今这时代,有互联网勾连,地理之隔已不算回事,但语文是人类通天不成换来的诅咒。从古至今,各语文之间始终隔着千山万水,内奥米怎么会知道它呢?难道说,这位自称犹太人的内奥米·弗里德曼懂得中文? 当然,我与你笔下那位房东太太毕竟是不一样的。我比她幸运多了,我的父母在一战之前,随着移民潮经水陆路从俄罗斯迁移到美国。他们来了以后才相识和结婚,我和我的姐姐及一个弟弟也都在纽约出生,因此没有经历过欧洲那可怕的黑暗时期,不像你笔下的房东太太,举家被押到纳粹集中营,死伤惨重,唯有她和她的姐姐存活下来。 实话说,你这篇小说写到结尾了才端出这位老太太悲惨的身世,身为读者,我觉得真是一大败笔。这世上有太多作家(尤其是非犹太裔作家)但凡写到那个时代的犹太人,总不得不牵连上纳粹的恶行,硬要给小说注入一点从历史借来的悲情。这种陈腔滥调,只会使得小说不可避免地流于平庸。我这话不是无凭无据说的,我可是个十分资深的小说读者。我从小喜欢看书,父母虽然都是工人阶级,没受过多少教育,却特别纵容我这嗜好,而且就和你们中国人一样,即便是劳工出身,他们也都胼手胝足要让孩子上大学,希望下一代过上好生活。后来我嫁的丈夫是个会计,虽然与数字为伍,却也是个书迷。壮年时我尝试写小说,也给舞台剧写过剧本,我的先生则到死都梦想着要当个诗人,因此我们家里总是不缺书的。即便到了今天,我的先生去世十多年了,我依然每晚都得先读点书才愿意熄灯就寝。我的耳朵不太行了,眼睛倒还管用,看电视时听力跟不上视力,难免有所缺失,这才觉悟到文字的天地有多圆满——它总能做到自给自足、有声有色。 至于你的小说,那当然不是我的睡前读物。我可真希望自己能懂得中文呢。真可惜,作为移民第二代,我连俄语都不懂,只依稀记得一些意第绪语单词,那是我的父亲和母亲之间交谈用的语言;那是说悄悄话的语言,是争执的语言,也是倾诉的语言,可对着孩子,他们都只说英语,而且一辈子都说得磕磕绊绊。 说起来,我们家的成员似乎都没有特别强的语言能力。固然有些人能掌握双语,比如我们在以色列的一些亲戚,英语说得就和希伯来语一样流利,但那是学校的双语教育使然。至于美国这边,唯有我的小儿子因为年轻时在德国短暂留学,后来持续自修,迄今还能读写德语;其他人嘛,也就仅仅能用粗浅的西班牙语跟我的墨西哥帮佣聊上几句了。好在啊,我的一个孙儿两年前娶了个中国太太,弥补了我们家一直缺乏的东方元素。我的这位孙媳妇中英语双全,据说以前在大学里经常当口译员,一口英语说得比我们近两届的总统好太多了。正是她,因为我说只读过赛珍珠写的中国,她便说:“那你该读读这年代中国人写的美国。”于是她就在网上找来一些中文作品,直接口译,一句一句,给我念成了有声书。你的小说,我就是通过这方式“读”到的。 “一个中英语双全的孙媳妇”——这多么醒目!看在你眼里几乎像道路施工点上常见的那些警示板上的LED字幕,一字一字闪着红光。你没来由地感到一阵心悸,只觉得呼吸和心跳加速,拿不准该不该往下读,便移开目光四下察看,甚至瞥一眼橱柜上方的摄像头,像是要查看周围有没有目击者。没有。当然没有。这么个冬日午后,丈夫上班去了,说是下午有个重要会议;儿子已在两个月前远赴法国开始他的新生活,就连往年最让全家人雀跃的家庭活动——到基灵顿滑雪——也不能把他诱回来;女儿青春少艾,一大早便随几个同学打闹着出门。偌大的房子一尘不染,落地玻璃门外的庭院一片清幽,只有门上挂着的圣诞花环还绽放着节日残余的喧腾。你移开目光再往远些看,天空干净得像是被庭院边缘一排高耸的香柏树打扫过似的,说是一片蔚蓝吧,可那蓝却是不通透的,犹似倒转过来的尼斯湖,越看越觉得深不见底,越要怀疑那里头藏着水怪。 你不由得又往橱柜上的摄像头看了一眼。 …… (全文刊载于2023-3《收获》)
黎紫书,1971年生于马来西亚怡保。多次贏得马来西亚花踪文学奖、台湾联合报与时报等各项文学奖,也曾获得单向街书店文学奖年度优秀青年作家奖、南洋华文文学奖以及马华文学奖等等。已出版长篇小说《告别的年代》与《流俗地》,以及短篇小说集与散文集等十余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