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日阴雨后,天地清明,北京迎来一个绝美的晴日。新鲜的阳光穿过新鲜的绿,在枝叶间跳动不已,好似清溪水,伸手能一掬。坐在洒满光斑的树荫里,鸟影鸟声,榆钱飞絮,都在头顶倏忽来去。我觉得自己变得很薄、很广,变成一面帆,被春风鼓起,又轻快,又透亮。 得了雨水,只几天,原本斑驳着土色的地面,就被迅速生长的草丛遮得严严实实了,苦荬菜的蓬蓬黄花随处摇曳。枝头春芳已歇,新叶长起来,密密地遮挡视线。时有流莺从一团翠绿里发射出来,没入下一团之中。新晴可喜,鸟儿都比前几天活跃得多。 有一个婉转的鸟声,一直忽远忽近地,在我周围几棵树间往还。每句大约是4—5个音节,最后一个音格外明亮并拖长,有个脆生生的小尾巴。一唱三叹的,显然在炫耀歌喉,想讨对象的欢心。 最近半个月里,小区绿地到处都有这种歌声,反反复复,有时凌晨四点就能听见。饶是我对音乐极不敏感,单曲循环这么多遍也耳熟了。 草地一角,前些天的春雨,攒起了两个脸盆大的水洼,正倒映着盈盈蓝天。在气候干燥的北京,积水通常很难久留,而这个,经我地毯式摸排,确认是本小区唯一的天然水坑。它的位置也巧妙,一侧是树篱,隔开了行人视线,上方则有大榆树,此时落了满地榆钱。对小鸟来说,简直是有吃有喝的VIP包房。我早看准位置,在附近盯着,果然,不断有鸟下来喝水。 那婉转歌声的主人,终于也唱得口渴了。我听声音转到水坑近旁,歌者谨慎地闭了嘴,随着一阵很小的动静,它落在坑边的小桑树苗上,一边左右观望,一边顺着树枝往下出溜,靠近水面。在青草和泥土的颜色之间,它身上的黄绿羽毛全然融入,然而头上一块雪白,却像指示灯一样暴露行踪。 原来是白头翁啊。 这种鸟儿正式名是叫“白头鹎”,我还是更喜欢喊俗名。它们脑后天生有一簇白毛,确似老翁白发。白头偕老是好意头,工笔画里常常成双成对地描绘它,宋徽宗《蜡梅山禽图》里,“千秋指白头”,指的也就是它。 我印象中,白头翁是华南常见的野鸟,在福州,它们比麻雀还多,总是成群结队,在榕树和木棉树上飞来飞去。上大学时在北京还不常见到,近年却好像多了起来,已经无分南北了。早春天气尚寒,就能看到它们在最早开放的玉兰花树上跳跃,将好好的花苞啄个对穿,去吃里面的花蕊。 但之前许多年,我真的没有留意过它们的歌声。鸟叫分为日常呼唤与求偶鸣唱两大类,白头翁的呼唤只是几个简单重复音节,直到今年,我才知道鸣唱是这么好听的一段。 有一首元人小诗《题落花芳草白头翁》: 草长连朝雨,花残一夜风。 青春留不住,啼杀白头翁。 原本泛泛而读,觉得就是借春去鸟啼的常规意象,双关着发点感慨。今年,在雨过春归时刻,感受到白头翁鸣唱的无处不在之后,才忽然发现,诗里对季节物候的描摹,精准到天气变化、物种行为。正因为有踏实具体之美,那双关才会更触动人心——白头翁用如此动听、执着的歌声,都挽留不住春天。诗人感受到的,原来是这么大的无可奈何。 喜欢那首诗,还有一个缘故。在远逝的青春里,我真的养过一只白头翁。 那是一只右爪天生残疾的雏鸟。13岁的一个台风天,在学校树丛里,我捡到了落汤鸡一样的它,裹在怀中,淋着大雨带回家。彼时刚刚入夏,老爹一边数落我乱捡东西,一边从茶几上拿个荔枝,剥下一点果肉,小鸟在我家吃上了第一口饭。 后来用各种水果搭配着瘦肉、面包虫,磕磕绊绊地将它喂大了。鹎类是杂食鸟,尤其喜欢甜甜的果实,它最爱的始终是荔枝。因为经常放出笼子玩耍,这鸟特别亲人,喜欢亦步亦趋地挨着我们,比拖鞋还跟脚。有时还会将老爹脚趾头上的汗毛当成虫子,像拔河一样揪着使劲拉扯。爪子的残疾无法治疗,坏死的脚爪后来整个脱落了,它变成一只独脚小鸟,无法平稳地起飞和降落,总是像个小炮弹一样,一头扎到我怀里,用仅剩的左爪揪着衣服,挂在我身上。 它在台风天获救,最后却也死于一场台风。在我因社会实践外出的日子里,风雨交加,家人却忘记把鸟笼收进屋内。电闪雷鸣中,小鸟饱受惊吓,在笼子里撞伤了自己。次日我到家时,它已奄奄一息。或许是感到寒冷,或许是真有依赖与眷恋,它拖着不灵便的身体,依然亦步亦趋地贴着我的脚,隔着绒绒羽毛,传来微弱的温度。 第二天一早醒来,小白头翁已经变成了一团再也不会动弹的毛球。后来父母都说,好多年没见过我哭那么伤心——开始是不肯信,捧着毛球,总觉得尚有余温。然后是深深埋怨家人粗心大意。最后,终于意识到都没用了,我掉着眼泪,把它埋在窗外荔枝树荫下。 被人类喂下的第一口饭,短短一生中最爱的果实,它的灵魂会记得那种甜味吗? 而后岁月流过。我长大了,走远了,但每次回家,总要去那无人知晓的小小坟茔面前站一会儿。大树亭亭如盖,小鸟化于泥土,变成树的一部分,融入年复一年的春华秋实中。树上有新的白头翁飞来飞去,啄食每一年的荔枝。 家人告诉我,有两年,一对白头翁常常飞到正对荔枝树的窗边,一只会翻翻窗台上的花盆,另一只则总是用嘴敲击窗户,好像想进来似的。 “或许是你那只小鸟的转世呢。”老爹这样说着,经常丢半个水果在窗外花盆里,留给那两只鸟。 我当然也如此希望。但说的人、听的人其实都懂,那只是雄鸟错把玻璃上的倒影当成竞争对手而已。 再也没有“我那只小鸟”了——我早已不会为此掉眼泪,但还是感到伤心。 这些事,当年就在日记里写过,如今重提,一晃已二十年。二十年,够一个人明白物有死生,人有悲欢离合,自然的运转从来如是。但明白归明白,悲欢还是悲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