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末,鲍勃·迪伦在美国出了本新书,The Philosophy of Modern Song(《现代歌曲的哲学》)。今年,中信出版社将该书引进,出了中文版。大概是对市场缺乏信心,中文书名采用了骑墙术:“现代歌曲的哲学”作了副题,另拟主题《答案在风中飘》。优秀的摇滚书译者董楠,对全书作了翻译。 书中,迪伦列出了他的私人歌单66首,一一写下解读,写下他对歌曲和歌手的看法。由于出版方未予“时间限制和硬性规定”,迪伦写得很自由。这自由有一个表征是,全书大致有一个体例,但迪伦并未亦步亦趋遵从这个体例。体例的三部分——1.歌曲版权信息;2.歌曲解读;3.歌曲和歌手评论——迪伦有时丢掉第二部分,有时丢掉第三部分。这使全书表现得极不对称,短的篇目仅两三百字;长的篇目满满两扎,歌曲解读、歌手传略、歌曲美学和音乐评论一样不缺,足足码上两千字!像个武林高手有时只用一根指头,有时又全身飞腾如在华山之巅,把一首歌发展成剧本,说出远得要爬上几座山才能看到的“题外话”。 这本书所展现的才艺,与迪伦在歌曲中、自传中、新闻访谈中所表现的,都不一样。从角色看,这是乐评人在著书。乐评人的新角色,也确实需要不一样的迪伦。 就写作体裁论,书中迪伦对歌曲的解读,并不常见,虽然美国不乏有像格雷尔·马库斯这样的乐评高人,但迪伦与马库斯也不一样。迪伦的解读是直面歌曲,不绕弯子,执剃刀顺流而下,迅捷打通歌曲在时空交叉上的节点,就依着字面、声音和创作背景,作洞悉式的全景描写。这些以第二人称写出的文字,就像是画出了歌曲的一幅画像,由此,这解读不仅关乎这歌曲,也关乎这歌曲所在的时空、所处的人世——全书第二部分的写作,经常有这个特点。 《加油干》(Pump It up)三言两语就勾画出了一个速写形象。作者埃尔维斯·科斯特洛也这么想吗?那才怪,肯定他写歌时未这么想。但这个速写是全息的,把研究样本呈四维摊开,补上必要的涂色和细节,因此涵盖歌曲彼时彼地,同时也是人生诸多同类处境的状况。 《如果你到现在还不了解我》(If You Don’t Know Me by Now),在一篇千字文里,毫不夸大地说,迪伦对这首歌用上了性别分析、家庭分析、社会分析、心理学分析,呈现了永远也不可能解决的人生矛盾和问题,所以这文字才这么深刻。 《每个人都在呼唤仁慈》(Everybody Cryin’Mercy),一篇短章就是一套价值观念,就是彪悍人生的写照,就是一个强硬、恶作、藐视全宇宙的人物形象。它所揭示的人生,硬得在大千世界到处戳出刺来,是这整个人间都未必装得下的残酷真相。 读这些歌曲画像,我有时会想到1981年获得诺奖的卡内蒂,想起他独树一帜的著作《耳证人》,二者都是勾魂式的现代艺术作法,以抽象与高度提炼,似是虚构,却作出更大力度的写实。迪伦的歌曲解读,有时又如哲学,充满对普遍真理的指认。又是散文诗,文字优美得仿佛有眼睛深处的光芒在每一个字上闪亮,有时又有泪水,从上面缓缓滴落。 对乐评人来说,一个经常的、恐怕也是永恒的挑战是,如何描述音乐。在一本要对66首歌曲作分析的专著里,这种挑战变得愈加贴身和紧迫,没有个三头六臂、七十二般变化,压根儿招架不住。而迪伦所作出的应对具有多样性,所使用的各种修辞,令人信服。 比如谈到佩里·科莫的舞台风格和演唱技艺时,迪伦说: “他可以不装模作样,只因为他有这个资本。口袋里装着闪电的人从不夸耀。……他可能比写下这些歌的人更相信这些歌。……我们相信他唱的每一个字。” 而同样对舞台风格和演唱技艺,谈到约翰尼·雷时,变成了这样一套说辞: “他升高音调,仿佛置身于只有他和罗伊·奥比森能够生存的稀薄空气之中。不过约翰尼的声音里没有乡村乐的味道。这声音来自一个被抛弃在城市肮脏街头的受伤天使,他歌唱、尖叫、哭泣和哄劝,用力敲打着麦克风架和钢琴凳。” 他夸奖《飞翔吧(在蓝色中,涂成蓝色)》(Volare(Nel Blu,Dipinto di Blu),这样形容: “这首歌极速前进,呼啸着飞驰而过,它加速冲向太阳,一头撞上星星,弹飞出去,吞吐梦想的烟雾,炸开了云端的布谷鸟乐园。这是一首异想天开的歌曲,而且一直飘浮在高空。” 他赞美《何时何地》(Where or When)罗杰斯与哈特的作词作曲手法: “罗杰斯的旋律如梦似幻,如同旋涡一般,带给听众一种神秘而复杂的时间感,就像斯蒂芬·霍金的作品。哈特的歌词驾驭着缥缈的旋律,让歌手在遐想中迷失,像幽灵一样面对爱人。” 迪伦褒贬某位人物、解析一首歌曲所实现的独特,大多带有美国格调和地方印记,源出于发生在时间激流中的独特事物自身,是历史传统的现代个性流露。对于绝大多数中国人——很可能,也包括并不十分内行的相当一部分英语读者——迪伦的有些语言并不容易消化,是只有行家才懂的双关语,其闪烁的文辞光彩,尽属这个行业的内幕、奇闻、掌故以及八卦。但是这并不妨碍你会欣赏它们。它们的劲爆有趣,就像蓦然插进冰河的火红钢梁,隔十丈八丈远你也能看得清楚那腾起的烟雾,闻得到草叶和树皮烧焦的味道。在逗乐方面,迪伦绝对是个说段子的好手。讲起演艺界那些逸闻趣事,他的高明之处是不只让你爆笑,也让你静下时垂头思考,一遍遍默念,从中感到振奋,足以抵挡这个行业及不测人生中的诸般背运,虽然它们并不是创作指南、励志书或成功学。 在论及一位乐评人的优秀时,我们知道,比描述音乐和漂亮修辞更重要的,是洞察力、批评和乐识。这方面,迪伦显然才情傲人。那种探入灵魂、刻进骨髓的认识,对他来说张嘴就来,并且,不是从任何其他地方搬来,就是出自这张嘴,是你从没听到过的意见。吉米·里德多少人谈过,但都没有像迪伦这样谈过,其见解老道得就像这论者本人也是一个里德,惟此方可以做到。这就是歌曲作家评论歌曲作家,是迪伦独有的优势。对汉克·威廉斯的演奏和演唱,迪伦的分析同样具有音乐家的高明,轻描淡写就指出了整个音乐界在当时的问题。对约翰尼·派切克,迪伦三言两语即描绘出他的传奇一生,介绍了我们所不知的一位杰出歌手,令人喷饭又肃然起敬。谈及歌曲《不再痛苦》(Doesn’t Hurt Anymore)时,迪伦直言不讳,指出这个殖民国家的罪恶,一种你无论如何猜想,可能都未必会想到的体制黑暗。由此,约翰·特鲁德尔,《不再痛苦》的作者和演唱者,一直受国家迫害的印第安人,迪伦所讲述的他的故事,直让人放下书要站起来!有的人永远骨头硬,眼神冷、心肠热,天生这样,至死也将如此。 那些闪耀着热情、智慧和真理光辉的语句,简直每一页都能看到。比如,“但前方总是黑暗的,因为你无法用光明去照亮光明。”比如,“生活里最好的东西是免费的,可你却偏偏喜欢那些最差的东西。”然而我更珍爱那些富于洞察力的对音乐的卓见,比如关于个性化歌曲的内在矛盾:“有时候,当词曲作者使用自己的生活经历创作歌曲,最终作品可能过于具体,令其他人无法产生共情。给日记谱上旋律并不一定能够得到一首发自内心的真诚歌曲。”紧接着这句话,迪伦道出了歌曲和演唱艺术,同时也是词曲艺术的一个奇怪的真相: “另一方面,西纳特拉已经一次又一次地向我们展示,一首内容似乎很平庸的歌曲也可以一再让你心碎。” 我注意到,在话风上,迪伦是路子非常野的人物。这是个管不住自己嘴巴的家伙。有时候,他的话非常猛、非常毒,语涉不义,虽然语言生动,却是柄双刃剑。当然,你尽可以说这不过是修辞而已,一笑置之,但它的无所谓里有毒素,隐含了对恶的是非不分。可能,这位81岁的老人,心里有百年风云、千里江山,也有一份黑暗。 81年,跨越了两个世纪。我注意到,这位老人堪称一部百科全书。百科全书学派,是此书在内容写作上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迪伦操持起音乐批评的一条路径、一种方式。书中,他展开百科全书式的知识分享和真相认知的对象,从鞋子到钥匙,从金钱到战争,从代际差异到老龄人口,从语言翻译到电影史,从音乐巡演到哭泣歌手,从亡命徒到离婚指南……大大小小,正经不正经,无所不包。在他百科全书式、具有全球视野、充满历史感的眼光下,画皮和面具纷纷倒下,世界的复杂性从没被讲得这么好过。 我还注意到——可能这一条最重要:迪伦通篇几乎都没有提到作品的调性、和弦、拍号等等,所有那些可能与专业挨边的术语和音乐分析,迪伦从不涉足。这与我熟悉的另一位乐评大家,著有《爵士乐史》和《爵士标准曲》的泰德·乔亚,形成了鲜明对照。在乐评的语言策略上,迪伦更多是文学家,而非作曲家。但他没在谈音乐吗?不,他的每一个字都在谈音乐、谈作品,只是他始终坚持文学的方式,决不以乐谱分析充当乐评。作曲的归作曲,乐评的归乐评。乐评的内行,并不在指出一首歌是大调还是小调,一个乐句跨了几度,用了什么和弦。面对专业门槛外的爱乐大众,音乐本体如何用非专业术语来谈,音乐感受如何以人人都能交流的文学方式来议论——迪伦的乐评,隐含了极其鲜明的音乐评论观念,也为此作出了示范。 极其重要,也非常严肃——这本书,还通篇隐现了另一个鲜明的音乐评论观念。自始至终,迪伦几乎一次都没挑选在编曲、录音、制作以及技术上引领时代的杰作,虽然这在他的时代是一再闪出耀眼光彩的事件,而且,在他完成自己的专辑时,也毫不含糊,非常重视这个方面。作为乐评人,迪伦将他的眼光基本上毫无例外,都投向了歌曲,投给了歌唱。至于编曲以及录音、制作,是第二位的,他很少单独论及。这种取向,暗示了迪伦在音乐评论方面另一条具有根本性的认识,即以歌曲和歌唱为主体的评论方向。当然,66首歌,实际上都是录音制品,迪伦评论的是录音成品而不是纸谱。但即使在这样的语境中,迪伦也未对名手演奏和高技术制作多看两眼,却多处流露了对简朴制作,对浑然一体的朴实演奏的欣赏。这合乎他对歌曲的看重——既然最重要的是歌曲本身的成色,那么一首歌曲的世界,自然是以它自身发散出的一切成型;从外面添加、装饰的做法,要么本末倒置,要么画蛇添足。 很可能,与这种音乐观有关系,迪伦选择的这66首歌,大部分曲目,包括演绎它们的大部分歌手,对中国听众来说都相当陌生。乍见之下,我以为这反映了迪伦的青少年经历,他的私人歌单,主要的是他年轻时受到了震撼的作品。但这种认识,虽然摸到了一点门儿,也还是狭隘。 为了做出准确判断,而不是仅凭印象,我作了一个统计。这66首歌,上世纪20年代的有3首,30年代无,40年代的有1首,50年代的有27首,60年代和70年代各有14首,80年代的有3首,90年代的有1首,本世纪初有3首——本世纪初的其中1首,其实是上上个世纪,“美国音乐之父”福斯特的作品,录制于2004年。 这样看,七成多(60年代以前的)歌曲,确是迪伦年轻时期的,如今都已有50岁以上的歌龄。若再加上70年代的14首,这个比重将高达九成。而且我注意到,它们大多是流行歌曲,对,就是滥大街的那种,在美国可能人人听过;以为没听过的,当歌声响起,立刻也会跟着哼两句。而摇滚乐史上,尤其被认为在精神上、思想上震撼世界的名作,没几首出现在歌单中。大西洋两岸的民谣和摇滚英雄,迪伦的时代同道,大都不见踪影。相反,我们所见到的,是佩里·科莫,了不起的歌匠;是“约翰尼与杰克”,媲美“西蒙与加芬克尔”的二重唱;是约翰尼·雷,与灵歌假声无关的非凡中性歌嗓;是“奥斯本兄弟”,史上可能最霸气的蓝草乐队……在迪伦的笔下,他们一个个占据了舞台的聚光灯,虽然我们闻所未闻,却好得具有传奇性。至于他们唱的歌,每一首,都是一个广大的世界。我依次、全部,一首首听了一遍。有些歌曲未见得像迪伦说的那么深邃,但迪伦的解读,却也并未虚言。也许他在提醒我们,在经典歌曲的认识方面,我们很有可能被摇滚乐史、被思想和概念过度渲染,忽视和偏离了从歌曲自身看极其优秀的一些作品。 这66首歌曲,大部分,像是跟迪伦作品的风格品性没什么关系。奥妙就在这里,其实,大有关系,它们是迪伦得以成为迪伦的一部分根源,是迪伦心目中的好歌曲标杆。迪伦的歌曲创作,向来并不是从同道(他好像也没什么真正的同道)得到资源,而是从古老的歌曲大地获取了营养和教诲。大部分人,包括熟知迪伦每首歌曲的歌迷,可能都并没有真正地掌握迪伦的世界,所以迪伦才是迪伦。这位现代歌曲的巨人,有着独一无二的宝藏,因此他是独一无二的。 这部书隐隐蕴含着世事的沧桑,是一个过来人的智慧,是一个老者的时间珍藏。只不过,很少有读者会意识到这一点,他并没有给你看他那苍苍的容颜,一切却像是时间本身在说话。当然,它注定会包含这一个方面,就像诺贝尔文学奖颁给他时说的,“在伟大的美国歌曲传统中,创造了新的诗歌表达形式”——这位老人,一定会通过该书,从歌曲和诗歌这两个方面,对他的一生作出说明。可贵的是,这说明常常是反省,对已经成为传说,还在世界上继续传说的60年代,迪伦在反省。同时,他在反省历史,他的反省一直延伸进今天,也变成对今日世界的反省。 所以这部书不只是在讲美国歌曲,就像它的英文书名提示的,它也在讲“现代歌曲的哲学”。这一位叫鲍勃·迪伦的乐评人,身姿压得如此之低,貌似只是在一首首歌曲里,埋头扶犁耕地,但在他深耕的地方,正有一条从多个向度试图凿穿歌曲内核的路径,这一点,确实又很哲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