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耄耋之年再听一堂课

时间:2023-12-15来源:悦读文网 作者:卞毓方 点击:

回眸你我人生,谁个不是身经百战的考场老兵?“黄沙百战穿金甲”,岂止铠甲洞穿,伤痕累累,压力也变成了惯力,铭心刻骨。乃至老来,“夜深忽梦少年事”,愕然发现,梦中常常直面考试,而且考的总是自己最蹩脚的科目。于是乎,梦中的我,若非抓耳挠腮,心烦意乱,便是捶胸顿足,徒唤奈何,最终冷汗淋漓,一惊而醒。

醒来,心脏犹自怦怦直跳。

捉弄我的对手,是与生俱来的潜意识。弗洛伊德在他的名著《梦的解析》中专门写到“梦见考试”,这是一种普遍现象,是学生时期“考试焦虑”的变形释放。你梦见过考试大捷,金榜题名,“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吗?反正我是没有。我早先梦见考试,八九是考英文。我中学修的是俄文,大学修的是日文,梦中考试时它们都避开,不让我表现,偏偏哪壶不开提哪壶,专攻软肋(考英文)。梦中我还延续少年的自信,认为区区三册《新概念英语》,老夫轻而易举,不在话下,旬月可以突击搞定。结果,天天为杂务缠身,为琐事分心,根本无暇顾及,待到试卷摆到面前,顿时傻了眼。

尔后,我的英文稍有长进,梦中考试又改回考俄文。这个考官,潜意识也哉,是我肚里的蛔虫,枕边的隐身者,手机里的芯片。它知道我的俄文长期撂荒,基本还给了老师,还给了举止潇洒、神采飘逸的黄嘉仁先生。

癸卯年二月,还乡,我与老同学欢聚。餐桌上,魏公乃明,我高中的铁杆挚友,一边举杯敬酒,一边诡笑着说:“你高中毕业考试,数学不及格,补试时,我给你代考,你还记得吗?”

举桌哄笑,我也跟着笑,笑得溢出眼泪。笑过了想:有这么一回事吗?

实在记不得。

我高一确定考文科,数学属于理科,不在必考之列。自忖脑瓜不是太聪明,能力不是太强,好比运动,我擅长三级跳、标枪,玩单项可以,玩十项全能就不行,因此,与其“伤其十指”,莫如“断其一指”,我把精力集中在自己需要应试的科目上,而把数学撂在一边。也不是完全搁置不理,高二数学还考过90多分,得到班主任丁瑛老师的表扬。高三嘛,放是放了,但总归是及格的,否则,不会毫无印象。

再说,补试乃三五倒霉蛋的事,监考老师个个认识,乃明又不可能化装易容,上演真假美猴王,怎么可能代我捉刀?

倒是有另外的作弊法:事先请学霸助考,把解题搓成纸团,寻机以“弹指神功”传给考主;或将繁难的公式抄在漆黑的桌面,需要时,哈一口气,立马显影;或是夹带小抄,传送纸条;诸如此类,不一而足。这都是我听说的事,我天生愚笨,有贼心没贼胆,种种考场闹剧,一出也没有客串过。

是晚,在下榻的酒店,正应了“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我又梦见了尴尬的考试。不过,这回梦考的不是英文,不是俄文,也不是数学,而是——倘若写小说,我会说是考历史,或是考音乐、考美术,因其纵深大,情节多,易于妙笔生花,引人入胜,但我写的是纪事,只好如实禀告——化学。

我狼狈地醒来,却又无声地笑了,苦笑。数理化,我放得最彻底的是化学。那时,我坐在教室后排,化学老师周维华在台上讲,我在课桌下偷翻文学杂志。丁瑛老师打窗外经过,瞅个正着,我若无其事,满不在乎,丁老师是教语文的。

某次课堂小测,周老师在教室巡视,走到我的桌前,停步,盯着我的卷子看。我赶忙低下头,捏紧笔,姑妄答之地答上几句。待周老师离去,旋即停下笔,不是偷懒,是不会。

若干年后读到卡夫卡的短篇小说《考试》,小说主角是个仆人,一天去酒店,有位客人请他喝酒,随口问了几个问题,他一个也答不上,转身想走,客人叫住他,说:“别走,这只不过是一次考试,谁回答不出这些问题,就算是通过了考试。”匪夷所思,天下竟有这等逻辑!我佩服卡夫卡的荒诞哲学。我姓卞,“卞”字常常被人写成“卡”,可惜我不是中国的卡夫卡,回顾我既往的大大小小考试,答题失手,只能自认曹操背时遇蒋干——倒霉。

没错,高中如果有要补试的科目,也只能是化学。而乃明是化学课代表,难怪他“往事并不如烟”。

等等,正因为乃明是化学课代表,纵然他想两肋插刀,但要为我充当一回枪手,也绝无可能的啊。出于哥们义气,主动帮我恶补化学,倒在情理之中。补课间隙,冷不丁来一句:“这也不懂,那也不会,干脆让我替你补考得啦!”当然,这是恨铁不成钢的气话。考试这样的事,只能由我独自面对。

那天,我与母校现任校长刘浩通话,打听母校今年建校八十周年的筹备情况,末了,心血来潮,加了一句:“想回母校听一次课。”

刘校长回复:“好!我一定陪同。”

那几日,我忙着和失散多年的儿时朋友联络,抽不出身,直到返程在即,才赶紧和刘校长落实:“明天上午,听一堂化学课。”

刘校长问:“化学?”

我想刘校长一定以为听错了,他猜我的选项必然是语文。

“对,化学。”

“好,好,我来安排。”

稍停,刘校长补充:“很不巧,明天我要去上海,不能陪你。”

届时,陪我听课的,是副校长朱洪文、杨超,还有一位是高中同窗薛宝财。暌别半个世纪,前晚通过私人的以及公家的“搜索引擎”,好不容易把他从茫茫人海里捞出,那天早晨幸晤,不能握手之后就分手,只好请他这位昔日的理科硕才陪我重返母校,再听一堂高中化学课。

班级安排在高一(3)班。授课老师叫陈国庆,寸发,金丝眼镜,配上深棕近黑的格纹西服、淡栗微红的高领毛衣,台上一站,凛凛有一股理工男的英气。讲课围绕着铁及其化合物进行,比如由反应原料到目标产物路径的合理选择,溶液中三价铁离子、二价铁离子的检验方法等等。黑板已经升级为智能,集纳米触控、液晶显示、电脑主机于一体,讲者如虎添翼,听者赏心悦目,豁然贯通。虽然我中学里没用功学化学,但毕业之后,衣食住行,化学如影随形,无处不在;生命也是如此,造化的硬核就是化学;即便写作,也离不开化学的炉火纯青,百炼成钢,点石成金。哈哈,“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并非理科生的通行证,文科生兼收并蓄,广采博纳,自是理有应当,势所必然。是以,日常潜移默化、无师自通地习得了一些“感性”化学,那日听课,尚算轻松愉快——这也是往年梦考从没有与化学冤家路窄、狭路相逢的缘故吧。

我又想起了周维华老师。她的爱人马学深,教初中部语文,是校内公认的名师。文化,文化,文而化之,化而文之。其文,不可方物;其化,别有洞天,语文老师与化学老师结合,实乃“文化良缘”,堪称绝配。周老师既然有这样一位“郁郁乎文哉”、学深似海的爱人,对我这种重文轻理的偏科生,兴许爱屋及乌能够予以谅解的吧。

但是,我不能原谅自己,生活也不能,写作也不能。这种失误,往小里说是辜负师恩,往大里说是知识自残。是以,我在耄耋之年,选择重返母校,再当一回学生,再听一堂化学课,既是对昔日化学老师送上一份姗姗来迟的道歉,也是对少年无知、轻率的忏悔性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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