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烹早韭,剪春芹”,只为春头一口鲜。东风一吹,暖意足了,我格外想念头刀韭的鲜香。 头刀韭这个名字,有些江湖气,放在武侠小说里,谁若用这样一个诨号,也得是个叱咤江湖的少年侠客。头,代表新鲜;刀,给人一种劈面而来的迅疾感,韭菜这种吃食,生命力无限顽强,“头刀韭”三个字合起来,意蕴相当丰满。 有一个词“早韭晚菘”,来源于《南史·周颙传》。说的是周颙隐居在钟山,有一天,文惠太子问他:“蔬食何味最胜?”周颙说:“春初早韭,秋末晚菘”。意思是初春的韭菜和晚秋的大白菜。后来,人们用此两菜泛指蔬菜,早韭的美,可见一斑。 早春二月,置身皖北平原,下过一场贵如油的春雨以后,土壤里飘来满是腥香的气息。到田里看到绿油油的韭菜,挂着露珠摇曳生姿。这时候,是一畦韭菜最好的光景,若想尝个鲜,用镰刀割下来,洗净了,切成一寸见方,用盐巴、醋、酱油、麻油稍加调拌。吃起来,那份新鲜劲儿,能把人的魂魄扔到云端去。是的,头刀韭就是这么好吃。 初春堪割早韭。割早韭最好是在清晨,休整了一夜的韭菜吸纳了天地灵气,休息得好,肌肤自然亮泽,且有露珠凝结在韭菜尖儿上,水润润的,如同婴孩的肌肤,吹弹可破。早些年,在乡间,农人生活不怎么富裕的时候,一把头刀韭,比肉还要金贵。正所谓“头刀韭,美过肉”,说的也正是头刀韭的魅力。 头刀韭可以用来做面叶儿,那是地道的乡间美食,而且有着一种神奇的魅力。早些年,农村的医药设施还不完善,有个头疼发热的病人,没有感冒药吃,就得请“头刀韭”出马了——把韭菜切成末,撒在面粉里,和面,擀成面叶儿,放在沸水里煮上三滚儿,直至面叶儿更加鲜亮,韭菜末更加葱绿,好比繁星落在远天里。让病人吃上两碗,盖上被子睡上一通,烧立时就退了。 据说蒲松龄也极爱吃头刀韭。他穷困潦倒到只有六文钱时,家里来了客人,没办法,就让妻子用两文钱买了韭菜,剩余的四文买了些别的。然后从鸡窝里取出两只鸡蛋,煎至半熟,把腌制好的韭菜苗放在盘心,两个煎蛋放在上面,名曰“两个黄鹂鸣翠柳”,真是妙雅不失风度。 头刀韭的吃法多样,韭菜合无疑是最特别的一种。每次去外婆家,她都会乐此不疲地做给我吃。 我至今能回想起外婆做韭菜合的全过程:把肉剁成馅,把韭菜末调进去,放上五香粉、盐巴之类的佐料,然后包在面皮里,成月牙形或圆形,放在菜籽油里烹炸,韭菜和肉馅的香立马就不矜持了,满屋子都是,馋得连窗外的家犬都直流哈喇子。 韭菜合在故乡亳州也被称为“韭菜合子”,许多小食店都有售,论滋味,还是头刀韭最美味。 袁枚在《随园食单》里也曾对韭菜合有过记载:“韭白拌肉,加作料,面皮包之,入油灼之,面内加酥更妙”。 我小时候,喜欢把香酥的韭菜合子咀嚼得咔嚓作响,似有山河萌动之势,没办法,韭菜的美一碰到贪吃人的味蕾,人就变得不矜持了。吃完韭菜合,我喜欢吃一碗玉米粥,韭菜这种粗纤维,搭配以粗粮,让很多粗人也吃出温柔细腻的情怀来。 头刀韭,美不胜收,趁春,不妨啖几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