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阴雨天,我总是把公园晨练改为在住宅小区里散步。无论就园区管理,还是环境绿化方面来说,此间都堪称上乘。尤其受人赞许的是花木的修整,花径间、步道旁,几乎所有的灌木丛都被剪修成球形、圆桶、方块、绿篱等艺术造型。园工们穿行其间,手擎一把轻便的电锯,发现哪处冒出了枝条,伸展出嫩杈,不容分说,立刻芟除。就连那些开花结实的果树,也都被整修成枝条扭曲、四周匀称、高仅及身的形状,其中有一棵杏树,为了突显它的红灯笼般的累累果实,旁边的枝叶都作了剪裁;更为可惜的是,果实刚被采摘,枝杈就被修整,有的斜伸,有的平举,有的折曲,有的弯环,哪里像一棵树啊,分明是一个如意编结的箩筐或者木笼子。看去倒是百态争奇,其如故态全非何! 每番从它们旁边走过,我的心情都呈现一种矛盾状态:一方面,觉得造型确实很美,同时也服膺并感激园工的巧艺;但另一方面,却又不愿放眼去看,认为这些戕身损性、失其常态的花木实在有些可怜——捧出全部身心结满硕果、绽放鲜花,最后却连肢体都要经受毁伤,端的有些凄苦!与其在这里呈现着美的极致,真不如在山乡野岭过着自在随意的生活!幼读宋诗,记得吕本中有一句十分警策的诗:“花如遗恨不重开”。是呀,如果花木有知,面对种种修剪,积愤在心,那它就不会重新开放了。端的是伤怀之语。 由此,我忆起儿时家门前那座沙山上的林木,杨柳榆槐,还有人们叫不出名字的珍稀树种,亲亲密密、热热闹闹地聚在一起,粗的要两人合抱,细的也赛过碗口。整日里,没拘没管,一切都顺应自然,任情适性,斗胜争奇,各极其致。有一棵香椿树扶摇直上,眼看就要顶天了,可它还是不停地拔高,也没有人去斩截它。它们倒是活得自在,有的愿往四周扩展枝叶,就随意伸胳膊叉腿,任凭它往斜里伸;有的无意斜伸枝杈,就自己挺着躯干往粗里憋,最后憋成个大胖墩儿,顶着个帽盔式的圆形树冠,也没有人嫌它丑。 晚清思想家龚自珍《病梅馆记》中指出,某些人受“梅以曲为美,直则无姿;以欹为美,正则无景;以疏为美,密则无态”的审美观的支配,对梅树采取“斫其正,养其旁条;删其密,夭(剪除)其稚枝;锄其直,遏其生气”的做法,虽云爱之,实则害之。龚氏的本旨原是借物喻人,意在抨击扼杀人才的现象;但他也确实发自内心爱惜花木——索性购买三百盆病梅,“乃誓疗之:纵之顺之,毁其盆,悉埋于地,解其棕缚;以五年为期,必复之全之”。 其实,早在两千多年前,道家学派就提出“天人合一”“无为自化”的思想,《庄子》中有多篇阐明其随任自然、顺物本性的主张。《马蹄》篇有言:马,蹄可以践霜雪,毛可以御风寒,龁草饮水,翘足而陆(通“踛”,跳),此马之真性也。虽有义(仪)台、路寝,无所用之。及至伯乐,曰:“我善治马。”烧之,剔之,刻之,雒(络,戴上笼头)之,连之以羈絷(戴嚼子的络头和绊马腿的绳索),编之以皀栈(棚圈),马之死者十二三矣;饥之渴之,驰之骤之,整之齐之,前有橛(横木做的马嚼子)饰之患,而后有鞭筴(亦作“策”)之威,而马之死者已过半矣。 …… 实际上,问题要复杂得多。它涉及如何对待自然、如何管理人才、如何认识审美等一系列带有基础性理论问题,有的反映了个中的矛盾与悖论。即以尊重自然与改造自然的关系为例。这个“人天之辩”,相信百年、千年之后,矛盾仍然会存在。今天只能按照过去的经验教训,明确一些总的原则。比如,鉴于生存与消费为人类“不可须臾离也”,因而无法离开对自然资源的利用这一铁定的法则,需要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前提下,进行合理开发利用,在有限的生态系统范围内,减轻以至停止对自然的破坏;而且,对于地球上某些幸存的自然状态,需要悉心保护;与此同时,立即探索开发新的路径,以代替某些自然资源的利用。 审美问题,同样也不简单,由于它是一种主观的心理活动过程,是人们根据自身对某事物的要求所产生的看法,往往是言人人殊,某种事物、某种形态美观与否,自然美与创造美何者为上,判断起来很难取得一致。面对相持不下的争议,我们的老祖宗有个高明的手法,就是讲究“中和”,强调适度,这样,双方便都颔首认同、中止争议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