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虚篇第二十四
儒书言:黄帝采首山铜,铸鼎于荆山下。 鼎既成,有龙垂胡髯,下迎黄帝。 黄帝上骑龙,群臣,后宫从上七十余人,龙
乃上去。 余小臣不得上,乃悉持龙髯。 龙髯拔,堕黄帝之弓,百姓仰望黄帝既上天,乃抱其弓与龙胡髯吁号。 故后世
因其处曰“鼎湖”,其弓曰“乌号”。 《太史公记》诔五帝,亦云:黄帝封禅已,仙云。 群臣朝其衣冠。 因葬埋之。
曰:此虚言也。 实“黄帝”者何等也? 号乎,谥乎? 如谥,臣子所诔列也。 诔生时所行为之谥。 黄帝好道,遂以升
天,臣子诔之,宜以仙升,不当以“黄”谥。 《谥法》曰:“静民则法曰黄。”“黄”者,安民之谥,非得道之称也。 百王
之谥,文则曰文,武则曰“武”。 文武不失实,所以劝操行也。 如黄帝之时质,未有谥乎? 名之为黄帝,何世之人也?
使黄帝之臣子,知君,使后世之人,迹其行。 黄帝之世,号谥有无,虽疑未定,“黄”非升仙之称,明矣。
龙不升天,黄帝骑之,乃明黄帝不升天也。 龙起云雨,因乘而行;云散雨止,降复入渊。 如实黄帝骑龙,随溺于渊也。
案黄帝葬于桥山,犹曰群臣葬其衣冠。 审骑龙而升天,衣不离形;如封禅已,仙去。 衣冠亦不宜遗。 黄帝实仙不死而
升天,臣子百姓所亲见也。 见其升天,知其不死,必也。 葬不死之衣冠,与实死者无以异,非臣子实事之心,别生于死
之意也。
载太山之上者,七十有二君,皆劳情苦思,忧念王事,然后功成事立,致治太平。 太平则天下和安,乃升太山而封禅焉。
夫修道求仙,与忧职勤事不同。 心思道则忘事,忧事则害性。 世称尧若腊,舜若腒,心愁忧苦,形体赢癯。 使黄帝致
太平乎,则其形体宜如尧、舜。 尧、舜不得道,黄帝升天,非其实也。 使黄帝废事修道,则心意调和,形体肥劲,是与
尧、舜异也,异则功不同矣。 功不同,天下未太平而升封,又非实也。 五帝三王皆有圣德之优者,黄帝〔亦〕在上焉。
如圣人皆仙,仙者非独黄帝;如圣人不仙,黄帝何为独仙? 世见黄帝好方术,方术仙者之业,则谓帝仙矣。 又见鼎湖之
名,则言黄帝采首山铜铸鼎,而龙垂胡髯迎黄帝矣。 是与说会稽之山无以异也。 夫山名曰“会稽”,即云夏禹巡狩,会计
于此山上,故曰“会稽”。 夫禹至会稽治水不巡狩,犹黄帝好方伎不升天也。 无会计之事,犹无铸鼎龙垂胡髯之实也。
里名胜母,可谓实有子胜其母乎? 邑名朝歌,可谓民朝起者歌乎?
儒书言:淮南王学道,招会天下有道之人,倾一国之尊,下道术之士。 是以道术之士,并会淮南,奇方异术,莫不争出。
王遂得道,举家升天。 畜产皆仙,犬吠于天上,鸡鸣于云中。 此言仙药有余,犬鸡食之,并随王而升天也。 好道学仙
之人,皆谓之然。 此虚言也。
夫人,物也,虽贵为王侯,性不异于物。 物无不死,人安能仙? 鸟有毛羽,能飞,不能升天。 人无毛羽,何用飞升?
使有毛羽,不过与鸟同;况其无有,升天如何? 案能飞升之物,生有毛羽之兆;能驰走之物,生有蹄足之形。 驰走不能
飞升,飞升不能驰走。 禀性受气,形体殊别也。 今人禀驰走之性,故生无毛羽之兆,长大至老,终无奇怪。 好道学
仙,中生毛羽,终以飞升。 使物性可变,金木水火可革更也。 虾蟆化为鹑,雀入水为蜃蛤,禀自然之性,非学道所能为
也。 好道之人,恐其或若等之类,故谓人能生毛羽,毛羽备具,能升天也。 且夫物之生长,无卒成暴起,皆有浸渐。
为道学仙之人,能先生数寸之毛羽,从地自奋,升楼台之陛,乃可谓升天。 今无小升之兆,卒有大飞之验,何方术之学成
无浸渐也?
毛羽大效,难以观实。 且以人髯发物色少老验之。 物生也色青,其熟也色黄。 人之少也发黑,其老也发白。 黄为物熟
验,白为人老效。 物黄,人虽灌溉壅养,终不能青;发白,虽吞药养性,终不能黑。 黑青不可复还,老衰安可复却?
黄之与白,犹肉腥炙之燋,鱼鲜煮之熟也。 燋不可复令腥,熟不可复令鲜。 鲜腥犹少壮,燋熟犹衰老也。 天养物,能
使物畅至秋,不得延之至春;吞药养性,能令人无病,不能寿之为仙。 为仙体轻气强,犹未能升天,令见轻强之验,亦无
毛羽之效,何用升天? 天之与地,皆体也。 地无下,则天无上矣。 天无上升之路,何如? 穿天之体? 人力不能入。
如天之门在西北,升天之人,宜从昆仑上。 淮南之国,在地东南。 如审升天,宜举家先从昆仑,乃得其阶。 如鼓翼邪
飞,趋西北之隅,是则淮南王有羽翼也。 今不言其从之昆仑,亦不言其身生羽翼,空言升天,竟虚非实也。
案淮南王刘安,孝武皇帝之时也。 父长,以罪迁蜀严道,至雍道死。 安嗣为王,恨父徙死,怀反逆之心,招会术人,欲
为大事。 伍被之属充满殿堂,作道术之书,发怪奇之文,合景乱首。 《八公之传》欲示神奇,若得道之状,道终不成,
效验不立,乃与伍被谋为反事,事觉自杀,或言诛死。 诛死、自杀,同一实也。 世见其书,深冥奇怪,又观《八公之
传》似若有效,则传称淮南王仙而升天,失其实也。
儒书言:卢敖游乎北海,经乎太阴,入乎玄关,至于蒙谷之上,见一士焉:深目玄准,雁颈而〔鸢〕肩,浮上而杀下,轩
轩然方迎风而舞。 顾见卢敖,樊然下其臂,遁逃乎碑下。 敖乃视之,方卷然龟背而食合梨。 卢敖仍与之语曰:“吾子唯
以敖为倍俗,去群离党,穷观于六合之外者,非敖而己?敖幼而游,至长不偷〕解,周行四极,唯北阴之未窥。今卒睹夫
子于是,殆可与敖为友乎?”若士者悖然而笑曰:“嘻!子中州之民也,不宜远至此。此犹光日月而戴列星,四时之所行,
阴阳之所生也。此其比夫不名之地,犹突兀也。若我南游乎罔浪之野,北息乎沉薶之乡,西穷乎杳冥之党,而东贯湏蒙之
先。此其下无地,上无天,听焉无闻,而视焉则营;此其外犹有状,有状之余,壹举而能千万里,吾犹未能之在。今子游
始至于此,乃语穷观,岂不亦远哉?然子处矣。吾与汗漫期于九垓之上,吾不可久。”若士者举臂而纵身,逐入云中。 卢
敖目仰而视之,不见,乃止喜心不怠,怅若有丧,曰:“吾比夫子也,犹黄鹄之与壤虫也,终日行,而不离咫尺,而自以为
远,岂不悲哉!”
若卢敖者,唯龙无翼者升则乘云。 卢敖言若士者有翼,言乃可信。 今不言有翼,何以升云? 且凡能轻举入云中者,饮
食与人殊之故也。 龙食与蛇异,故其举措与蛇不同。 闻为道者,服金玉之精,食紫芝之英。 食精身轻,故能神仙。 若
士者食合蜊之肉,与庸民同食,无精轻之验,安能纵体而升天? 闻食气者不食物,食物者不食气。 若士者食物如不食
气,则不能轻举矣。
或时卢敖学道求仙,游乎北海,离众远去,无得道之效,惭于乡里,负于论议。 自知以必然之事见责于世,则作夸诞之
语,云见一士,其意以为有〔仙〕,求之未得,期数未至也。 淮南王刘安坐反而死,天下并闻,当时并见,儒书尚有言其
得道仙去,鸡犬升天者;况卢敖一人之身,独行绝迹之地,空造幽冥之语乎? 是与河东蒲坂项曼都之语,无以异也。 曼
都好道学仙,委家亡去,三年而返。 家问其状,曼都曰:“去时不能自知,忽见若卧形,有仙人数人,将我上天,离月数
里而止。见月上下幽冥,幽冥不知东西。居月之旁,其寒凄怆。口饥欲食,仙人辄饮我以流霞一杯,每饮一杯,数月不
饥。不知去几何年月,不知以何为过,忽然若卧,复下至此。”河东号之曰“斥仙”。 实论者闻之,乃知不然。 夫曼都能
上天矣,何为不仙? 已三年矣,何故复还? 夫人去民间,升皇天之上,精气形体,有变于故者矣。 万物变化,无复还
者。 复育化为蝉,羽翼既成,不能复化为复育。 能升之物,皆有羽翼,升而复降,羽翼如故。 见曼都之身有羽翼乎,
言乃可信;身无羽翼,言虚妄也。 虚则与卢敖同一实也。 或时曼都好道,默委家去,周章远方,终无所得,力倦望极,
默复归家,惭愧无言,则言上天。 其意欲言道可学得,审有仙人;己殆有过,故成而复斥,升而复降。
儒书言:齐王疾痏,使人之宋迎文挚。 文挚至,视王之疾,谓太子曰:“王之疾,必可已也。”虽然,王之疾已,则必杀
挚也”。太子曰:“何故? ”文挚对曰:“非怒王,疾不可治也。 王怒,则挚必死。 ”太子顿首强请曰:“苟已王之疾,臣
与臣之母以死争之于王,必幸臣之母。 愿先生之勿患也。 ”文挚曰:“诺,请以死为王。 ”与太子期,将往,不至者三,
齐王固已怒矣。文挚至,不解屦登床,履衣,问王之疾。王怒而不与言。文挚因出辞以重王怒。王叱而起,疾乃遂已。王
大怒不悦,将生烹文挚。太子与王后急争之而不能得,果以鼎生烹文挚。爨之三日三夜,颜色不变。文挚曰:“诚欲杀我,
则胡不覆之,以绝阴阳之气? ”王使覆之,文挚乃死。夫文挚,道人也,入水不濡,入火不燋,故在鼎三日三夜,颜色不
变。此虚言也。
夫文挚而烹三日三夜,颜色不变,为一覆之故绝气而死,非得道之验也。 诸生息之物,气绝则死。 死之物,烹之辄烂。
致生息之物密器之中,覆盖其口,漆涂其隙,中外气隔,息不得泄,有顷死也。 如置汤镬之中,亦辄烂矣。 何则? 体
同气均,禀性于天,共一类也。 文挚不息乎? 与金石同,入汤不烂,是也。 令文挚息乎? 烹之不死,非也。 令文挚
言,言则以声,声以呼吸。 呼吸之动,因血气之发。 血气之发,附于骨肉。 骨肉之物,烹之辄死。 今言烹之不死,一
虚也。 既能烹煮不死,此真人也,与金石同。 金石虽覆盖,与不覆盖者无以异也。 今言文挚覆之则死,二虚也。 置人
寒水之中,无汤火之热,鼻中口内不通于外,斯须之顷,气绝而死矣。 寒水沉人,尚不得生,况在沸汤之中,有猛火之烈
乎? 言其入汤不死,三虚也。 人没水中,口不见于外,言音不扬。 烹文挚之时,身必没于鼎中。 没则口不见,口不见
则言不扬。 文挚之言,四虚也。 烹辄死之人,三日三夜,颜色不变,痴愚之人,尚知怪之。 使齐王无知,太子群臣宜
见其奇。 奇怪文挚,则请出尊宠敬事,从之问道。 今言三日三夜,无臣子请出之言,五虚也。 此或时闻文挚实烹,烹
而且死。 世见文挚为道人也,则为虚生不死之语矣。 犹黄帝实死也,传言升天;淮南坐反,书言度世。 世好传虚,故
文挚之语,传至于今。
世无得道之效,而有有寿之人,世见长寿之人,学道为仙,逾百不死,共谓之仙矣。 何以明之? 如武帝之时,有李少
君,以祠灶、辟谷、却老方见上,上尊重之。 少君匿其年及所生长,常自谓七十,而能使物却老。 其游以方遍诸侯。
无妻。 人闻其能使物及不老,更馈遗之,常余钱金衣食。 人皆以为不治产业饶给,又不知其何许人,愈争事之。 少君
资好方,善为巧发奇中。 尝从武安侯饮,座中有年九十杨叶繁茂,自中之矣。 是必使
上取杨叶,一一更置地而射之也。 射之数十行,足以见巧;观其射之者亦皆知射工,亦必不至于百,明矣。 言事者好增
巧美,数十中之,则言其百中矣。 百与千,数之大者也。 实欲言“十”则言“百”,百则言“千”矣。 是与《书》言“协和
万邦”,《诗》曰“子孙千亿”,同一意也。
儒书言:“卫有忠臣弘演,为卫哀公使,未还,狄人攻哀公而杀之,尽食其肉,独舍其肝。弘演使还,致命于肝,痛哀公之
死,身肉尽,肝无所附,引刀自刳其腹,尽出其腹实,乃内哀公之肝而死。”言此者,欲称其忠矣。 言其自刳内哀公之肝
而死,可也;言尽出其腹实乃内哀公之肝,增之也。
人以刃相刺,中五藏辄死。 何则? 五藏,气之主也,犹头,脉之凑也。 头一断,手不能取他人之头著之于颈,奈何独
能先出其腹实,乃内哀公之肝? 腹实出,辄死,则手不能复把矣。 如先内哀公之肝,乃出其腹实,则文当言“内哀公之
肝,出其腹实。”今先言“尽出其腹实,内哀公之肝,”又言“尽” ,增其实也。
儒书言:“楚熊渠子出,见寝石,以为伏虎,将弓射之,矢没其卫。”或曰:养由基见寝石,以为兕也,射之,矢饮羽。
”或言:“李广”。便是熊渠、养由基、李广主名不审,无实也。或以为“虎”,或以为“兕”,兕、虎俱猛,一实也。或
言“没卫”,或言饮羽,羽则卫,言不同耳,要取以寝石似虎、兕,畏惧加精,射之入深也。夫言以寝石为虎,射之矢入,
可也;言其没卫,增之也。
夫见似虎者,意以为是,张弓射之,盛精加意,则其见真虎,与是无异。 射似虎之石,矢入没卫,若射真虎之身,矢洞度
乎? 石之质难射,肉易射也。 以射难没卫言之,则其射易者洞不疑矣。 善射者能射远中微,不失毫厘,安能使弓弩更
多力乎? 养由基从军,射晋侯中其目。 夫以匹夫射万乘之主,其加精倍力,必与射寝石等。 当中晋侯之目也,可复洞
达于项乎? 如洞达于项,晋侯宜死。
车张十石之弩,恐不能入〔石〕一寸,〔矢〕摧为三,况以一人之力,引微弱之弓,虽加精诚,安能没卫? 人之精乃气
也,气乃力也。 有水火之难,惶惑恐惧,举徙器物,精诚至矣,素举一石者,倍举二石。 然则,见伏石射之,精诚倍
故,不过入一寸,如何谓之没卫乎? 如有好用剑者,见寝石,惧而斫之,可复谓能断石乎? 以勇夫空拳而暴虎者,卒然
见寝石,以手椎之,能令石有迹乎? 巧人之精,与拙人等;古人之诚与今人同。 使当今射工,射禽兽于野,其欲得之,
不余精力乎? 及其中兽,不过数寸。 跌误中石,不能内锋,箭摧折矣。 夫如是,儒书之言楚熊渠子、养由基、李广射
寝石,矢没卫饮羽者,皆增之也。
儒书称:“鲁般、墨子之巧,刻木为鸢,飞之三日而不集”。 夫言其以木为鸢飞之,可也;言其三日不集,增之也。
夫刻木为鸢以像鸢形,安能飞而不集乎? 既能飞翔,安能至于三日? 如审有机关,一飞遂翔,不可复下,则当言遂飞,
不当言三日。 犹世传言曰:“鲁般巧,亡其母也。”言巧工为母作木车马、木人御者,机关备具,载母其上,一驱不还,
遂失其母。 如木鸢机关备具,与木车马等,则遂飞不集。 机关为须臾间,不能远过三日,则木车等亦宜三日止于道路,
无为径去以失其母。 二者必失实者矣。
书说:孔子不能容于世,周流游说七十余国,未尝得安。 夫言周流不遇,可也;言干七十国,增之也。
案《论语》之篇、诸子之书,孔子自卫反鲁,在陈绝粮,削迹于卫,忘味于齐,伐树于宋,并费与顿牟,至不能十国。 传
言七十国,非其实也。 或时干十数国也,七十之说,文书传之,因言干七十国矣。
《论语》曰:“孔子问公叔文子于公明贾曰:‘信乎,夫子不言、不笑、不取乎?’公明贾对曰:‘以告者,过也。夫子时然
后言,人不厌其言也;乐然后笑,人不厌其笑也;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也。’子曰:‘岂其然乎!岂其然乎! ’”夫公叔
文子实时言、时笑、义取,人传说称之;言其不言、不笑、不取也,俗言竟增之也。
书言:秦缪公伐郑,过晋不假途,晋襄公率羌戎要击于崤塞之下,匹马只轮无反者。 时秦遣三大夫孟明视、西乞术、白乙
丙皆得复还。 夫三大夫复还,车马必有归者;文言匹马只轮无反者,增其实也。
书称:“齐之孟尝,魏之信陵,赵之平原,楚之春申君,待士下客,招会四方,各三千人。”欲言下士之至,趋之者众也。
夫言士多,可也;言其三千,增之也。
四君虽好士,士至虽众,不过各千余人。 书则言三千矣。 夫言众必言千数,言少则言无一。 世俗之情,言事之失也。
传记言:“高子羔之丧亲,泣血三年未尝见齿。君子以为难。”难为故也。 夫不以为非实而以为难,君子之言误矣。 高子
泣血,殆必有之。 何则? 荆和献宝于楚,楚刖其足,痛宝不进,己情不达,泣涕,涕尽因续以血。 今高子痛亲,哀极
涕竭血随而出,实也。 而云三年未尝见齿,是增之也。
言未尝见齿,欲言其不言、不笑也。 孝子丧亲不笑,可也,安得不言? 言安得不见齿? 孔子曰:“言不文。”或时不
言,传则言其不见齿;或时传则言其不见齿三年矣。 高宗谅阴,三年不言。 尊为天子,不言,而其文言不言,犹疑于
增,况高子位贱,而曰未尝见齿,是必增益之也。
儒书言:禽息荐百里奚,缪公未听,禽息出,当门仆头碎首而死。 缪公痛之,乃用百里奚。 此言贤者荐善,不爱其死,
仆头碎首而死,以达其友也。 世士相激,文书传称之,莫谓不然。 夫仆头以荐善,古今有之。 禽息仆头,盖其实也;
言碎首而死,是增之也。
夫人之扣头,痛者血流,虽忿恨惶恐,无碎首者。 非首不可碎,人力不能自碎也。 执刃刎颈,树锋刺胸,锋刃之助,故
手足得成势也。 言禽息举椎自击,首碎,不足怪也;仆头碎首,力不能自将也。 有扣头而死者,未有使头破首碎者也。
此时或扣头荐百里奚,世空言其死;若或扣头而死,世空言其首碎也。
儒书言:荆轲为燕太子刺秦王,操匕首之剑,刺之不得。 秦王拔剑击之。 轲以匕首掷秦王不中,中铜柱,入尺。 欲言
匕首之利,荆轲势盛,投锐利之刃,陷坚强之柱,称荆轲之勇,故增益其事也。 夫言入铜柱,实也;言其入尺,增之也。
夫铜虽不若匕首坚刚,入之不过数寸,殆不能入尺。 以入尺言之,设中秦王,匕首洞过乎? 车张十石之弩,射垣木之
表,尚不能入尺。 以荆轲之手力,投轻小之匕首,身被龙渊之剑刃,入坚刚之铜柱,是荆轲之力劲于十石之弩,铜柱之坚
不若木表之刚也。 世称荆轲之勇,不言其多力。 多力之人,莫若孟贲。 使孟贲挝铜柱,能〔洞〕出一尺乎? 此亦或时
匕首利若干将、莫邪,所刺无前,所击无下,故有入尺之效。 夫称干将、莫邪,亦过其实。 刺击无前下,亦入铜柱尺之
类也。
儒书言:“董仲舒读《春秋》,专精一思,志不在他,三年不窥园菜。”夫言不窥园菜,实也;言三年,增之也。
仲舒虽精,亦时解休,解休之间,犹宜游于门庭之侧;则能至门庭,何嫌不窥园菜? 闻用精者,察物不见,存道以亡身;
不闻不至门庭,坐思三年,不及窥园也。 《尚书毋佚》曰“君子所其毋逸,先知稼穑之艰难,乃佚”。 者也。 人之筋
骨,非木非石,不能不解。 故张而不弛,文王不为;弛而不张,文王不行;一弛一张,文王以为常。 圣人材优,尚有弛
张之时。 仲舒材力劣于圣,安能用精三年不休?
儒书言:夏之方盛也,远方图物,贡金九牧,铸鼎象物,而为之备,故入山泽不逢恶物,用辟神奸,故能叶于上下,以承
天休。
夫金之性,物也,用远方贡之为美,铸以为鼎,用象百物之奇,安能入山泽不逢恶物,辟除神奸乎? 周时天下太平,越裳
献白雉,倭人贡鬯草。 食白雉,服鬯草,不能除凶;金鼎之器,安能辟奸? 且九鼎之来,德盛之瑞也。 服瑞应之物,
不能致福。 男子服玉,女子服珠。 珠玉于人,无能辟除。 宝奇之物,使为兰服,作牙身,或言有益者,九鼎之语也。
夫九鼎无能辟除,传言能辟神奸,是则书增其文也。
世俗传言:“周鼎不爨自沸;不投物,物自出。”此则世俗增其言也,儒书增其文也,是使九鼎以无怪空为神也。 且夫谓
周之鼎神者,何用审之? 周鼎之金,远方所贡,禹得铸以为鼎也。 其为鼎也,有百物之象。 如为远方贡之为神乎,远
方之物安能神? 如以为禹铸之为神乎,禹圣不能神,圣人身不能神,铸器安能神? 如以金之物为神乎,则夫金者石之类
也,石不能神,金安能神? 以有百物之象为神乎,夫百物之象犹雷樽也,雷樽刻画云雷之形,云雷在天,神于百物,云雷
之像不能神,百物之象安能神也?
传言:秦灭周,周之九鼎入于秦。
案本事,周赧王之时,秦昭王使将军攻王赧,王赧惶惧奔秦,顿首受罪,尽献其邑三十六、口三万。 秦受其献还王赧。
王赧卒,秦王取九鼎宝器矣。 若此者,九鼎在秦也。 始皇二十八年,北游至琅邪,还过彭城,齐戒祷祠,欲出周鼎,使
千人没泗水之中,求弗能得。 案时,昭王之后三世得始皇帝,秦无危乱之祸,鼎宜不亡,亡时殆在周。 传言王赧奔秦,
秦取九鼎,或时误也。 传又言:“宋太丘社亡,鼎没水中彭城下,其后二十九年,秦并天下。”若此者,鼎未入秦也。 其
亡,从周去矣,未为神也。
春秋之时,五石陨于宋。 五石者星也,星之去天,犹鼎之亡于地也。 星去天不为神,鼎亡于地何能神? 春秋之时,三
山亡,犹太丘社之去宋,五星之去天。 三山亡,五石陨,太丘社去,皆自有为。 然鼎亡,亡亦有应也。 未可以亡之
故,乃谓之神。 如鼎与秦三山同乎,亡不能神。 如有知欲辟危乱之祸乎,则更桀、纣之时矣。 衰乱无道,莫过桀、
纣,桀、纣之时,鼎不亡去。 周之衰乱,未若桀、纣。 留无道之桀、纣,去衰末之周,非止去之宜神有知之验也。 或
时周亡之时,将军摎人众见鼎盗取,奸人铸烁以为他器,始皇求不得也。 后因言有神名,则空生没于泗水之语矣。
孝文皇帝之时,赵人新垣平上言:“周鼎亡在泗水中。今河溢,通于泗水。臣望东北,汾阴直有金气,意周鼎出乎!兆见弗
迎则不至。”于是文帝使使治庙汾阴,南临河,欲祠出周鼎。 人有上书告新垣平所言神器事皆诈也,于是下平事于吏。
吏治,诛新垣平。 夫言鼎在泗水中,犹新垣平诈言鼎有神气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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